50、光是由運動得比光更快的粒子發出的。那麼,既然沒有任何東西能運動得比光更快,又怎麼可能有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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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說,粒子不能夠運動得“比光快”,“光速”是速度的上限。

    實際上,如果我們單單這樣說,那是說得不夠完全的,因為光在通過不同媒質時,它的傳播速度并不相同,光在真空中的行進速度最快。在這種場合下,它以每秒300,000公裡的速度運動。這個速度就是終極速度。

    因此,如果想把話說得确切一些。我們就應該這樣說:粒子的運動速度不能夠“快于真空中的光速”。

    光在通過真空以外的任何其他透明媒質時,它的傳播速度總是小于真空中的光速,有時甚至要慢很多。光在某一特定的媒質中行進得越慢,當它從真空中以傾斜的角度進入這種媒質時,它受到偏折(折射)的角度就越大。偏折的大小是由一個稱為“折射率”的物理量決定的。

    把真空中的光速除以某一特定媒質的折射率,就得出光在這種媒質中的速度。在一般的壓力和溫度下,空氣的折射率約為1.0003,所以光在空氣中的速度等于300,000除以1.0003,即每秒約299,910公裡。這比真空中的光速小90公裡/秒。

    水的折射率是1.33,普通玻璃的折射率是1.7,而鑽石的折射率是2.42。這就是說,光在水中的傳播速度為每秒約224,000公裡,在玻璃中為每秒約176,000公裡,在鑽石中隻有每秒約123,200公裡。

    粒子的運動速度不能快于每秒約300,000公裡,但是,即使在水中,它們也确實能夠以每秒約256,000公裡的速度運動。當它們的速度這樣大時,它們在水中的行進速度就超過水中的光速了。事實上,除了在真空中以外,粒子在任何一種媒質中的運動速度都有可能超過那種媒質中的光速。

    在非真空媒質中運動得比光快的粒子,會發出一種藍光作為它的尾迹。這種尾迹的角度大小,取決于這個粒子在媒質中的速度比光在同一媒質中的速度快多少。

    最先觀察到比光快的粒子所發射出的這種藍光的,是一個名叫巴維爾·切倫科夫的俄國物理學家,他在1934年報道了這件事。因此,這種光就被稱為“切倫科夫輻射”。1937年,另外兩個俄國物理學家——伊利亞·弗蘭克和伊戈爾·塔姆——把這種光同粒子和光在那種媒質中的相對速度聯系起來,從而解釋了為什麼會有這種光。結果,這三個人獲得了1958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

    人們已經設計出一種特殊的儀器——切倫科夫計數器,用來探測這種輻射,并測定它的強度和發射方向。

    切倫科夫計數器特别有用,因為它隻對速度非常高的粒子才起作用,并且很容易根據這種光的發射角度估計出這些粒子的速度。能量極高的宇宙線的運動速度已經非常接近真空中的光速,因此,它們就是在空氣中也會産生切倫科夫輻射。

    快子——這是人們所假設的一種隻能以超過真空中光速的速度運動的粒子——即使在真空中也應該會留下一道非常短暫的閃光。因此,物理學家希望能依靠探測這種切倫科夫輻射,來證明快子是确實存在的(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