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圍城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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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畢加索的畫。

     她不懂畫,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會時都會去一個畫廊,店主是個年輕而落魄的畫家,戴金絲眼鏡,眼神憂郁,牛仔褲上有永遠洗不淨的油畫顔料,這是她的初戀,他們相愛了三年。

     那幾年,爸爸為她在事業單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後因為經濟問題被審查而服藥自殺。

     林六月不喜歡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隻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認真的對同事說:做個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嗎? 同事都比她年齡大,從現實的角度問道:那你吃什麼喝什麼呀? 同事甲說:你來我家,我家樹上有香椿芽,我給你炒雞蛋吃。

     同事乙說:再香的香水也幹不過韭菜盒子。

     同事丙說:百貨大樓搞活動呢,什麼東西都削價,便宜死了,衛生巾才賣十塊錢一包。

     同事丁唱:我愛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覺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遺憾自己為什麼不在跨國企業工作,做一個白領也比做公務員強的多。

    她想到了結婚,嫁給那個畫家,定居香港。

    然而,異地戀大多無疾而終,她和畫家男友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污水橫流的小巷子裡,她覺得,分手應該在汽笛聲聲的碼頭,或者飄雪的車站。

     畫家男友說:我要去美國發展,也許那裡的人更欣賞我的畫,你不用等我了。

     林六月說:我等你,你會成為全世界著名畫家的,就像梵高,我要去看你的畫展。

     畫家男友的皮靴踩着髒水,頭也不回,大踏步的走了。

     林六月向着男友的背影喊道:加油,我要你的名字像群星一樣閃耀! 那段時間,林六月發現自己懷孕了,出于一種執迷不悟的愛,她決定生下這個孩子。

     她這麼做,多少也受到一本書的影響,這書叫做《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講述的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

    一個男子在41歲生日當天收到一封沒有署名和地址的信,這封信出自一個臨死的女人,故事始自18年前,女人初遇男子,一見傾心,幾夜纏綿後,男子遠走他鄉,女人懷孕了,悄悄生下孩子,她付出了一生的癡情,直到臨死前才寫信告白。

     林六月這樣想,多年以後,她帶着孩子出現在紐約藝術區的某間畫廊裡,心愛的男人穿過鼓掌的人群,穿過時空,握住她的手。

    她被自己感動的快要哭了…… 然而,她不得不回到現實中來,一個未婚女人養活一個來曆不明的孩子是多麼的艱難。

    她幾經思索,決定在肚子沒有隆起之前盡快結婚。

    爸爸自殺後,家庭經濟狀況一落千丈,同事幫忙張羅相親,問林六月想找個什麼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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