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蚊香點火

關燈
一個小學生,怎樣在家裡燒掉他厭惡的學校宿舍? 一位下崗工人,如何在外地點燃廠房倉庫的貨物? 形形色色的犯罪中,放火和殺人是常常相提并論的一種嚴重犯罪行為。

    有些自以為高明的犯罪分子會采取遙控點火或延時點火的方式,盡管大火會毀滅掉一些作案證據,但是低估了警方的偵查能力往往就會弄巧成拙。

     張慶金吊在卧室房頂的挂鈎上,這挂鈎是為吊扇預留的。

     張慶金垂着的身體下面是一張床,燃燒後面目全非,他下半身被燒焦呈黑色焦炭狀,外套被烤的縮成一團,像樹瘤似的附在身上,面部皮膚炸裂,外焦裡嫩,如同飯館裡的烤羊肉。

     很多自殺者,擔心自己不死,往往會選擇多種方式同時進行。

     例如,先喝農藥再上吊,服用大量安眠藥再跳樓。

     警方在張慶金出租屋的儲藏室裡發現了作案工具——切割機。

    這直接指向了他就是兇手。

    張慶金殺死林六月和她的兒子小鐵魚,自己畏罪自殺,先縱火後上吊,從表面上看這個人死意堅決,此案真相大白,應該到此結束。

     然而,這一把火燒出了很多疑點。

     火災現場千差萬别,調查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火災現場勘察,由于火災形式不同,形成痕迹物證的原物品的物理、化學性質不同,所以起火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

    首先要結合現場勘察确定起火點,起火中心的任何殘留物體都至關重要。

    周圍的圓桌、茶幾等小支撐面的家具在火焰的作用下,由于先燒的一面失重,它們會和一般家具傾倒方向相反。

    木質家具的灰燼垂直堆落于原位置,雖不能指明火勢蔓延的方向,但是可以證明火勢發展的程度以及與起火點的距離,從而根據蔓延痕迹判明起火部位。

     包斬在床邊發現了一堆燃燒物,結合現場,确認此處就是起火點。

    将燃燒物分開一個剖面,仔細觀察殘留物每層的燃燒情況,辨别每層物質的種類,也就搞清了起火原因。

     燃燒物中有殘留的蚊香、被燒的變形彎曲的蚊香支架、火柴梗、報紙的灰燼,将這些東西聯系起來,就可以分析出火災是怎樣發生的。

     兇手點燃一盤蚊香放置在支架上,又把幾根火柴放在蚊香上,然後将一團報紙放上面。

    蚊香引燃火柴,火柴燒着報紙,旁邊的
0.07873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