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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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兩個假設與三種可能 對于黎簇“這東西裡面裝了很危險東西”的想法,其他人都不置可否。

     對于他們來說,這個東西的突然出現,隻是一個曲折而已,如果他們不在這個海子邊休息,裝備也就不會被抛到海子裡,這事情也就不會發生。

     在他們這些考察拿項目的人看來,眼前最緊急的是,看看這些設備是否還可以使用,從而判斷這一次的探險是否還要繼續下去——項目能否繼續進行代表着很多東西:錢,榮譽,以及升遷的機會。

     所以吳邪并沒有太過于理會這些人,唯有他對于黎簇的想法表示贊同。

    于是等其他人散去後,他們幾個自己人就地在海子邊生了一團火,繼續讨論這件詭異的事情。

     最先發言的吳邪說道:“昨天晚上,這些裝備肯定是被人故意抛入水中的。

    而把它們抛入水底的目的,無非是有兩種,第一種是,阻止我們再繼續前進了,讓這一次的考察到此為止;另一種是,誘導我們發現水底的這個東西。

    ” “從常理來看,第一種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是仔細去想,卻又有非常細微的矛盾。

    首先,肇事者是怎麼知道這些儀器抛入水中就不能使用了。

    一般比較高級的探險儀器都是防水防塵防震的,但是她抛入水中的這些,大部分恰好是不防水的。

     這說明,這個肇事者非常清楚我們這裡各種儀器的情況。

    ”吳邪吐口煙,看了看遠方連綿無垠的沙丘,繼續道:“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麼肇事者可能就在我們隊伍之中,而且應該是那幾個考古系人裡面的一個或幾個,因為我們幾個是不太可能那麼熟悉那些冷門的儀器的。

    ” “然後呢?矛盾在哪裡?”黎簇問吳邪。

     “其次,矛盾在于,這些儀器單純進水,是不是完全被損害,或者是否完全無法修理,誰也不能确定。

    假設這些東西和手機一樣,掉水裡之後拿出來曬幹立馬就能用,那這個肇事者苦心經營的鬧劇不就白費了嗎? 而且,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們勢必會更加小心,肇事者幾乎就沒有一次下手的機會了。

    ”吳邪道,“你懂嗎?除非這是沖動性犯罪,否則,不管是誰,如果希望這隻隊伍不再前往古潼京,最好的辦法是把這些儀器全部砸掉,進行徹底毀壞,而不隻是抛入河中。

    ” 黎簇明白了吳邪的意思,若真是這樣的話,那第一個假設就基本不成立了。

    有可能的,反而是第二種——有人希望他們發現這個海子底下有東西。

     按照他的想法,這種密封容器不可能單獨出現在這裡,因為它是儲藏設備,關鍵的是這容器裡面的東西。

    也就是說,這種容器是在運輸或者儲藏“某種東西”的過程中才使用的。

    那這一切是為什麼?為什麼有人會希望他們發現這個容器呢? 在這塊沙漠中,這東西的出現有幾種可能性:第一,是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