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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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

    那年很多球迷都購買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個人買的也是套票的話,就一定會再次來到這個看台。

     雖然,隻有秋收記得那張臉,僅看到過那張臉一瞬的老田完全不記得那人長什麼模樣,但他有一種感覺—隻要那個人走到眼前,他立刻就會辨認出來! 他知道惡鬼身上有什麼氣味。

     很不幸,田躍進在球場裡等待了三個月,被球迷們來回擁擠了三個月,看到主隊一場接一場赢得輝煌的勝利,直到整個1995賽季結束,申花隊捧起了甲A冠軍獎杯,他也沒有再見到過那個兇手。

     1995年的冬天來臨了。

     局裡給田躍進分配了其他案件。

    他預感到可能在今後幾年内,都無法再抓住殺害許碧真的兇手了。

    許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那隻惡鬼會很好地隐藏自己,像隻老鼠一樣躲藏在這座巨大的城市中,并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進行類似的殺戮。

    但有一點他堅信不移:無論多麼狡猾冷靜的罪犯,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隻要一空下來,他就會翻閱那樁案子的卷宗,反複推敲自己的工作筆記,看着從1995年8月7日開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時還會想到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隻惡鬼也一定會被抓住! 他确信這不是幻覺。

     1996年的寒假,春節前夕,田小麥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隻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并沒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紙上是幾行工整的字迹— 小麥: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現在說對不起,你也不會原諒我的。

    那天我匆匆離開,隻想快點回到老家,快點見到我的父親,當時他也躺在醫院裡。

    我不願無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媽媽給我的禮物那樣,等待那個永遠等不來的抓住兇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後,我才從你爸爸打來的電話裡聽說,你為了追我竟掉到溝裡,結果還摔斷了腿。

    我很抱歉!我以為你不敢跨過來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會來追我。

    對不起,我以為你心裡一直想趕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開心。

    是我誤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氣—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隻是我現在還無法彌補你。

     請接受我的道歉!雖然,你可能不願接受。

     就寫到這裡吧,請不要給我回信,如果你願意的話。

     新年快樂! 再見。

     秋收 讀完這封信,小麥對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

    她還驚訝于少年的文筆,信裡運用了許多修辭手法,那文筆好像報紙上看到的文章。

     不過,她從來就沒想過給他回信—看來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傷的骨頭已經痊愈,額頭的傷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着石膏上學留下的羞恥,她也确實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後,她就把他遺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