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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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是我。

    陸南天。

    ”黑暗中的人說,确實是陸南天的聲音。

     我很惱火,還是用槍指着他:“你想幹什麼?” 陸南天道:“把槍給我,私人購買和持有槍支是違法的!” “我隻是用來防身,絕對不會用來為惡,你明白我的為人。

    ” 陸南天道:“不論你是什麼目的,持槍都是違法的,現在我就應該拘捕你。

    正是因為我明白你是什麼樣的人,也不是故意犯法,這一次我不抓你,把槍給我就算了。

    ” 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一把槍,不甘心就這樣交出去,語氣放緩和了一些:“陸警官,我面臨生死危脅,他們都是窮兇極惡的人,我隻是為了保護自己才買槍,我答應你不是迫不得己絕對不開槍。

    ” 陸南天的聲音變冷了:“沒有商量的餘地。

    ” 這時另幾個警察已經控制住了阿貴,一個警察問:“陸隊,你那邊怎樣了?” 陸南天道:“這裡的事交給我,你們先走。

    ” 衆警察雖然有些猶豫,還是押着阿貴走了。

    我知道陸南天是給我面子,否則就直接把我也抓走了,但我不領這個情,如果不是他,沒人會發現我找阿貴買槍,他完全可以好好地跟我為,為什麼要用手铐來跟我打招呼?太過分了! “既然你可以不抓我,這就說明法外還有人情,為什麼你不能再放寬一點點,讓我留下槍?你不說沒有别人知道,這對你沒有什麼影響,卻有可能救我一條命!” 陸南天冷然道:“不行,你把槍給我,就隻是意圖購買和持有槍械,還沒有既成事實,也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所以我可以不抓你。

    如果讓你持有槍械,那我就是執法犯法,你有可能對無辜的人造成傷害,縱然你不開槍,萬一落進别人手裡呢?” 我很憤怒:“你早就知道我在通過阿貴買槍了,卻不阻止,偏在這個時候來抓捕,這又是什麼意思?無非是借這個機會把販賣槍支的人一網打盡,好讓你又立一件大功升官發财是不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功勞簿是用别人的鮮血寫成的?” 段凝芷和老婆婆走出來了,段凝芷道:“真卑鄙,之前我還以為他是好人呢。

    ” 陸南天默然無語,老婆婆說:“阿貴這孩子雖然好逸惡勞,貪圖小便宜,心腸還是好的,這十幾年來沒人敢這進屋子,隻有他給我送飯,要不是他我早就死了,你們不能抓走他啊!” 陸南天道:“我作為執法者,沒有選擇的機會,但你可以選擇,要麼把槍給我,要麼一槍打死我。

    ” 我不可能開槍,不論他多頑固和死心眼,他還是好人,而且是警察,無可奈何我隻能垂下了槍口。

    他拿出鑰匙打開了手铐,把手伸到我面前,我隻能把槍給他,但是我真的不服:“警察先生,如果說一把槍在我手裡會危害社會,我會的法術可以造成比這把槍更嚴重十倍、百倍的危害,你又該怎麼辦?如果我沒有了防身的武器,被壞人殺了,那麼你又能做些什麼?” 陸南天愣在那兒,我不想再看到他了,關上大門把他頂了出去。

     我們轉身往裡面走,門外傳來陸南天的聲音:“我們的法律在不斷完善,正是因為還不夠完善,所以我們要努力,從自己做起,從每一件事做起,如果每個人都遵紀守法,就不會有犯罪。

    ” 我真不知是該笑他天真,還是贊賞他堅持正義,這個理想是不可能實現的,但這個世界也需要他這樣的人。

     罷了,罷了,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手槍未必能起作用,也許我把安全寄托在一把手槍上本身也是一個錯誤。

     回到屋裡,我勸老婆婆放心,阿貴是被我逼着去買槍的,罪名不會太重,不會關太久。

    要是警方重判了他,我會想辦法,大不了我去投案自首,減輕他的刑罰。

     老婆婆歎了一口氣:“你去頂他就不必了,讓他吃一點苦頭也好。

    隻是你往後少跟官府的人來往,我們學的是法術,他們學的是法律,理念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

    古往今來,修道者和走江湖的人都不願與官府走太近,不是沒有原因的。

    ” “是,我明白了。

    ” 以前老騙子清風也告誡我不要與官方的人走太近,我并不太相信,現在有深刻體會了。

    作為修真者或者江湖中人,都有些特殊的能力,快意恩仇不願受拘束,既使是正派的人也不可能像普通人一樣遵守法律和道德,那麼與執法者走到一起就必然會有沖突。

    當然還有信仰的問題,一邊是無神論者,一邊是與鬼神打交道的人,勢如水火,怎能談得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