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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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多。
賢芝雖有不夠光彩的過去,但她是個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隻要她内心沉澱積累下來,她到了一定的年齡,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這時候的她,會像一枚滄海遺珠,哪個男人撿到手就真的是撿到寶了。
畢竟是開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過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發生關系,我相信她還是會找到一個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鸺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過一家音像店,裡面有很多音樂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寫的,上面宣傳的是音樂才子楊之放傾力打造單曲,我買了幾張,這還是第一次去買他做的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當然要從他心愛的音樂開始了。
記得小時候有人說過,說愛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這句話其實還是挺有道理的,愛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開朗樂觀積極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賢芝都挺愛唱歌的,比如溫安年這個混玩意就不愛唱歌,反正我認識他那麼久,就還真沒聽過他開口唱歌。
以前還總抱怨呢,抱怨過為什麼别人的男朋友丈夫都會深情地和她們對唱情歌,甚至會在校慶的時候或者她們過生日的時候抱着吉他在樓下唱歌,可是溫安年就不會這些,他隻會一封封肉麻的情書寫給你,那些話他說不出來,他就惡心扒拉的全部寫在紙上。
現在倒好,老天賜給了我一個會寫歌會唱歌的男人,還是個職業的音樂人,他的歌都極暢銷,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為她們寫一首歌,那種真正可以一炮走紅的歌,他寫的歌變得很搶手了。
還有一張碟片外包裝上宣傳說:情歌王子。
可真夠打動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這些年一直都是寫歌,他唱歌其實真的很好聽,一點也不亞于那些當紅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種,但是很奇怪,他從來不願意去真正做一個歌手。
如果愛音樂,為什麼僅僅局限于寫歌呢,其實唱歌,發專輯不是更好嗎。
可能他不想出風頭吧,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他向來都是低調的人。
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給那些歌手唱,他寫好,譜好曲,然後唱給我聽,之後就放在書房裡收起來。
他說每年都要專門為我寫一首歌,他來唱,唱給我一個人聽。
多好,情歌隻唱給我一個人聽,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會每年寫一首歌送給我。
拿着這些音樂碟片,想着他,分開并沒有幾天,思念就成了這個樣子,我想我是太依賴他了,這樣不好,中午還剛和他通了電話,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實我有時候也很讨厭這樣的自己,又矯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嗎? 沒有辦法,誰叫他這麼寵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後,我才知道男人對女人的寵溺可以到這樣的程度,習慣了他在身邊的寵溺,甚至和他一起過馬路,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牽着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當媽媽的人了,不該這麼矯情了對不對。
戀愛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紀,都是白癡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這麼偉大的女作家,八十多歲的時候,居然和二十多歲的帥哥談戀愛,想必她是極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與年齡無關的,杜拉斯即使八十歲了,和她的年輕男朋友在一起,也許依然有少女的嬌羞。
我就見過一幕,是在散步的時候遇見的,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輪椅上,她穿着大紅色的針織毛衣,花白的頭發顯得特别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紅,那是深紅顔色的口紅,她塗在嘴上,一點也不顯得豔麗,反而是很風情的樣子。
她身後推着輪椅的是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着她,眼裡都是寵溺和愛憐。
真的無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樣的年紀,依然可以風情比得過年輕的小姑娘,身邊的男人,依然為她着迷給她寵溺。
我回到了家裡,将碟片放進了房間,媽媽抱着小放出來,孩子一見到我,就張開了小手,看着他健康的樣子我真開心,再過幾個月他就要出牙齒了,很快他就會喊爸爸媽媽了,時間過得真快,這麼小的孩子,真是看着就在長。
PS:三更完畢,後面的就3号出來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蝸婚(254) 小放是越長越像我呢,幸好沒有溫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則要是像溫安年的話,我可就有點有陰影了,豈不是看着他的臉就要想起溫安年來。
我摟着他說:“寶貝,有沒有想媽媽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麼呀。
” 他兩隻小手裡抓着一個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麼地方。
“剛喂好了奶,吃飽了就玩起來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時候那樣愛睡了,現在是又愛玩又好動,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給他多買點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歡車啊積木什麼的。
”媽媽看着孩子開心地說。
煥“外婆說要給你買玩具車,開不開心啊——我的小寶貝,媽媽親一個。
”抱在懷裡,真是幸福。
季飒下班回家的時候,提了一個大盒子,他嘴裡說着真夠沉的把盒子放下來,我打開看,盒子裡都是幼兒的玩具和積木,還剛想着要給孩子多買些玩具,沒想到這個當舅舅的這麼快就準備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從盒子裡挑出來看,季飒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這個當舅舅的還真是稱職,買這麼多玩具,我下午還和媽說着明天去給孩子買玩具呢。
”我拿着一個玩具小賽車走到趴在沙發上早看着紅色小賽車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臂“寶貝,看你舅舅多疼愛你,給你買的小車。
” 季飒坐在沙發旁,說:“姐,你可真是過獎了,不過這真不是我買的,是早上公司快遞送來的,是程朗寄來的,我當時還想這麼沉一盒子能是什麼呢,沒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幾乎是把各個年齡段的都買齊了。
” 程朗買的,還真沒想到是他買的,真讓他費心了,想着就打一個電話給他,不管是作為他的朋友還是員工,我都沒有做好,作為朋友沒有給程朗足夠的關心,一直都是他關心我,作為員工,我好像很久沒有過問公司的事了,想想心裡真過意不去。
他的手機鈴聲這麼些年都沒有換過,那是幾年前我們都聽着一緻認為好聽的《風繼續吹》,程朗是一個念舊的人,他不會那麼容易的變遷,總是大度而潇灑,有這樣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榮幸。
他接了電話,聲音有些疲憊,卻仍然很驚喜,說:“季素,怎麼想着打電話給我了,是不是要回來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給我留着位置呢。
我還要籌備婚禮,是不是很快啊,去年離異,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我笑着輕松地說。
“你的位置,一直都給你留着,随時,你都可以回來。
”他認真地口吻說。
“當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
玩具我收到了,你買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謝謝你,費心了。
”我說着,心裡很難過,不明白怎麼就突然難過了起來。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歡孩子。
好久沒見了,你結婚的時候,要通知我,我去參加你的婚禮。
公司裡的同事還有我,都等着你回來。
”程朗說。
“好,也許快了。
不過,結婚不會辦酒席了,難道你想出兩份紅包嗎,哈哈,要是辦酒席那你們好多人還真是送了我兩份禮,我和之放直接出國旅行,婚禮很簡單,屬于我和他二人吧。
不過,我會給你捎喜糖的。
”我想着,覺得就很有趣,我都結了兩次婚,他還一次都沒有結。
“那也好,要真讓我參加你兩次婚禮,我還真不是滋味。
”他玩笑着說:“看着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臨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點也沒個正經。
之放現在在南京呢,你有見到他嗎?”我問程朗。
“沒有,倒沒有見到之放,不過前幾天遇上溫安年了,他帶着一個年輕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個年輕女孩打了起來,我開車正好經過,下來就勸了幾句,那個和溫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着有溫安年,把另一個女孩打得不輕。
”程朗說。
溫安年帶着一個年輕女孩逛街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個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湯湯,她現在是糾纏着溫安年沒完沒了,這也是溫安年自作孽,我對程朗說:“他們打架随他們去呗,你以後看到可不許勸了,你不知道,以前那個女孩是怎麼打我的,現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場,真是風水輪着轉。
” 程朗低低地聲音,有些飄渺,他想了想說:“你現在,很幸福,是嗎?”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 “那就一直這樣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 “你别說我呀,你說說你自己,都多大年紀了,你這個鑽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記着呢,還不趕緊結婚生子,以後生個女兒吧,我讓我兒子娶你女兒,你可别嫌棄他有溫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會像溫安年那樣的。
”我催促他趕緊把婚姻大事給完結了。
“我會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會好好的把握。
”程朗說。
通話結束後,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并不是傻子,程朗的話語外,我能聽懂,他祝福我也為我尋找到好的歸宿感到開心,他也有失落。
我和之放認識,也是因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托好朋友之放看着我的。
如果不是遇見了之放,程朗也許是更好的選擇,隻是他一直都沒有主動說過,他是很含蓄内斂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後他的太太,一定會是無比的幸福和受寵溺。
賢芝雖有不夠光彩的過去,但她是個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隻要她内心沉澱積累下來,她到了一定的年齡,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這時候的她,會像一枚滄海遺珠,哪個男人撿到手就真的是撿到寶了。
畢竟是開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過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發生關系,我相信她還是會找到一個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鸺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過一家音像店,裡面有很多音樂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寫的,上面宣傳的是音樂才子楊之放傾力打造單曲,我買了幾張,這還是第一次去買他做的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當然要從他心愛的音樂開始了。
記得小時候有人說過,說愛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這句話其實還是挺有道理的,愛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開朗樂觀積極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賢芝都挺愛唱歌的,比如溫安年這個混玩意就不愛唱歌,反正我認識他那麼久,就還真沒聽過他開口唱歌。
以前還總抱怨呢,抱怨過為什麼别人的男朋友丈夫都會深情地和她們對唱情歌,甚至會在校慶的時候或者她們過生日的時候抱着吉他在樓下唱歌,可是溫安年就不會這些,他隻會一封封肉麻的情書寫給你,那些話他說不出來,他就惡心扒拉的全部寫在紙上。
現在倒好,老天賜給了我一個會寫歌會唱歌的男人,還是個職業的音樂人,他的歌都極暢銷,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為她們寫一首歌,那種真正可以一炮走紅的歌,他寫的歌變得很搶手了。
還有一張碟片外包裝上宣傳說:情歌王子。
可真夠打動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這些年一直都是寫歌,他唱歌其實真的很好聽,一點也不亞于那些當紅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種,但是很奇怪,他從來不願意去真正做一個歌手。
如果愛音樂,為什麼僅僅局限于寫歌呢,其實唱歌,發專輯不是更好嗎。
可能他不想出風頭吧,這是最合理的解釋,他向來都是低調的人。
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寫給我的新年情歌給那些歌手唱,他寫好,譜好曲,然後唱給我聽,之後就放在書房裡收起來。
他說每年都要專門為我寫一首歌,他來唱,唱給我一個人聽。
多好,情歌隻唱給我一個人聽,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會每年寫一首歌送給我。
拿着這些音樂碟片,想着他,分開并沒有幾天,思念就成了這個樣子,我想我是太依賴他了,這樣不好,中午還剛和他通了電話,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實我有時候也很讨厭這樣的自己,又矯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嗎? 沒有辦法,誰叫他這麼寵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後,我才知道男人對女人的寵溺可以到這樣的程度,習慣了他在身邊的寵溺,甚至和他一起過馬路,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牽着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當媽媽的人了,不該這麼矯情了對不對。
戀愛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紀,都是白癡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這麼偉大的女作家,八十多歲的時候,居然和二十多歲的帥哥談戀愛,想必她是極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與年齡無關的,杜拉斯即使八十歲了,和她的年輕男朋友在一起,也許依然有少女的嬌羞。
我就見過一幕,是在散步的時候遇見的,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輪椅上,她穿着大紅色的針織毛衣,花白的頭發顯得特别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紅,那是深紅顔色的口紅,她塗在嘴上,一點也不顯得豔麗,反而是很風情的樣子。
她身後推着輪椅的是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着她,眼裡都是寵溺和愛憐。
真的無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樣的年紀,依然可以風情比得過年輕的小姑娘,身邊的男人,依然為她着迷給她寵溺。
我回到了家裡,将碟片放進了房間,媽媽抱着小放出來,孩子一見到我,就張開了小手,看着他健康的樣子我真開心,再過幾個月他就要出牙齒了,很快他就會喊爸爸媽媽了,時間過得真快,這麼小的孩子,真是看着就在長。
PS:三更完畢,後面的就3号出來了噢!晚安! 第二百五十四章:蝸婚(254) 小放是越長越像我呢,幸好沒有溫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則要是像溫安年的話,我可就有點有陰影了,豈不是看着他的臉就要想起溫安年來。
我摟着他說:“寶貝,有沒有想媽媽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麼呀。
” 他兩隻小手裡抓着一個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麼地方。
“剛喂好了奶,吃飽了就玩起來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時候那樣愛睡了,現在是又愛玩又好動,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給他多買點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歡車啊積木什麼的。
”媽媽看着孩子開心地說。
煥“外婆說要給你買玩具車,開不開心啊——我的小寶貝,媽媽親一個。
”抱在懷裡,真是幸福。
季飒下班回家的時候,提了一個大盒子,他嘴裡說着真夠沉的把盒子放下來,我打開看,盒子裡都是幼兒的玩具和積木,還剛想着要給孩子多買些玩具,沒想到這個當舅舅的這麼快就準備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從盒子裡挑出來看,季飒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這個當舅舅的還真是稱職,買這麼多玩具,我下午還和媽說着明天去給孩子買玩具呢。
”我拿着一個玩具小賽車走到趴在沙發上早看着紅色小賽車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臂“寶貝,看你舅舅多疼愛你,給你買的小車。
” 季飒坐在沙發旁,說:“姐,你可真是過獎了,不過這真不是我買的,是早上公司快遞送來的,是程朗寄來的,我當時還想這麼沉一盒子能是什麼呢,沒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幾乎是把各個年齡段的都買齊了。
” 程朗買的,還真沒想到是他買的,真讓他費心了,想着就打一個電話給他,不管是作為他的朋友還是員工,我都沒有做好,作為朋友沒有給程朗足夠的關心,一直都是他關心我,作為員工,我好像很久沒有過問公司的事了,想想心裡真過意不去。
他的手機鈴聲這麼些年都沒有換過,那是幾年前我們都聽着一緻認為好聽的《風繼續吹》,程朗是一個念舊的人,他不會那麼容易的變遷,總是大度而潇灑,有這樣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榮幸。
他接了電話,聲音有些疲憊,卻仍然很驚喜,說:“季素,怎麼想着打電話給我了,是不是要回來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給我留着位置呢。
我還要籌備婚禮,是不是很快啊,去年離異,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我笑着輕松地說。
“你的位置,一直都給你留着,随時,你都可以回來。
”他認真地口吻說。
“當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
玩具我收到了,你買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謝謝你,費心了。
”我說着,心裡很難過,不明白怎麼就突然難過了起來。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歡孩子。
好久沒見了,你結婚的時候,要通知我,我去參加你的婚禮。
公司裡的同事還有我,都等着你回來。
”程朗說。
“好,也許快了。
不過,結婚不會辦酒席了,難道你想出兩份紅包嗎,哈哈,要是辦酒席那你們好多人還真是送了我兩份禮,我和之放直接出國旅行,婚禮很簡單,屬于我和他二人吧。
不過,我會給你捎喜糖的。
”我想着,覺得就很有趣,我都結了兩次婚,他還一次都沒有結。
“那也好,要真讓我參加你兩次婚禮,我還真不是滋味。
”他玩笑着說:“看着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臨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點也沒個正經。
之放現在在南京呢,你有見到他嗎?”我問程朗。
“沒有,倒沒有見到之放,不過前幾天遇上溫安年了,他帶着一個年輕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個年輕女孩打了起來,我開車正好經過,下來就勸了幾句,那個和溫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着有溫安年,把另一個女孩打得不輕。
”程朗說。
溫安年帶着一個年輕女孩逛街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個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湯湯,她現在是糾纏着溫安年沒完沒了,這也是溫安年自作孽,我對程朗說:“他們打架随他們去呗,你以後看到可不許勸了,你不知道,以前那個女孩是怎麼打我的,現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場,真是風水輪着轉。
” 程朗低低地聲音,有些飄渺,他想了想說:“你現在,很幸福,是嗎?”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 “那就一直這樣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 “你别說我呀,你說說你自己,都多大年紀了,你這個鑽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記着呢,還不趕緊結婚生子,以後生個女兒吧,我讓我兒子娶你女兒,你可别嫌棄他有溫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會像溫安年那樣的。
”我催促他趕緊把婚姻大事給完結了。
“我會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會好好的把握。
”程朗說。
通話結束後,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并不是傻子,程朗的話語外,我能聽懂,他祝福我也為我尋找到好的歸宿感到開心,他也有失落。
我和之放認識,也是因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托好朋友之放看着我的。
如果不是遇見了之放,程朗也許是更好的選擇,隻是他一直都沒有主動說過,他是很含蓄内斂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後他的太太,一定會是無比的幸福和受寵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