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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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七章:蝸婚(97) 在馬路的一邊,站着一個溫婉的女子,提着一個乳白色的小坤包,靜靜地站在樹下,童語皓指着那個女子,驕傲地對我說:“素素阿姨,瞧,那就是我媽媽,漂亮吧。

    ” 我看看楊之放的臉,肯定地說:“嗯!真漂亮,相當的漂亮,你之放叔叔沒有娶到你媽媽真是可惜了,不過這話你可别讓你爸爸聽到。

    ” 童語皓對我眨了一下左眼,鬼靈精怪的說:“我當然知道,之放叔叔,車就停在路邊吧,我自己下車和我媽媽回去,你和素素阿姨去拍拖吧。

    ” 這麼小的孩子,居然就知道拍拖一次,我和楊之放面面相觑,我扶着小語皓下車,朝路邊的語皓媽媽微微笑,她也對我報以微笑。

    真是美麗的女子啊,楊之放你小子沒福氣啊。

     看着語皓牽着媽媽的手連蹦帶跳的走着,我幻想,母性又開始泛濫了我,要是我有這麼可愛聰明勇敢的兒子,該是多麼的幸福,這輩子就有這麼兒子都知足了我。

     楊之放拿走在我眼前晃晃,說:“别看了,那到底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你的,你要是喜歡,就生一個呗!” 我白了他一眼,說:“跟誰生?難道跟你生啊!” 咎他順水推舟地說:“行啊,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楊小放!” 我握起拳頭假裝要打他,想想他可是散打高手,我還是避免傷亡和平解決,我說:“你先回去把這身衣服換了吧,晚上我請你吃飯。

    ” “我覺得挺好看的,需要換嗎?”他說這話的樣子像極了梁朝偉和周星馳的結合版。

     “不需要嗎?!”我沒好氣的反問。

     他乖乖的換了衣服,我請他吃的火鍋,其實也是我自己饞了,可是一個人吃火鍋實在是沒有意思,就算是他給我陪吃吧。

     我想吃超辣的,可他硬是要點了鴛鴦的,還三令五申不許我吃辣的,讓我吃三鮮的那一半。

    我和他邊吃邊聊,和他說話,是非常有意思的過程,他總是能逗得我笑。

     到底是作詞人,他總是有那麼多有創意的想法,偶爾還會特别的像文藝青年,我問他為什麼童語皓的媽媽菲琳會和他分手,我覺得,他們站在一起,真的是很郎才女貌,而楊之放也是經濟條件不錯的,還有才氣,菲琳為什麼沒有選擇他呢? 他搖搖頭,英朗的面龐不管怎麼樣的表情都是那麼的帥,我們周圍桌子的女士皆不停地往我們桌子這邊看,花癡是越來越多了,這年頭,能在大街上碰到一個超級帥哥真是不容易,何況是在火鍋店。

     楊之放高大深情五官很立體,中葡混血的他,加上作詞人作曲人這職業的熏陶,特别有貴族氣質,特别像美劇裡面的男主,純屬招蜂引蝶型。

    我想菲琳一定是受不了他這一點才離開他的。

     我想起來他還沒有把菲琳的甲殼蟲車還給菲琳,我說:“你忘記把車還她了。

    ” 他又是搖搖頭,說:“是她還給我了。

    這車是以前她做我女朋友時,我買給她的,這些天,她硬要把車還給我,還說……” “她還說什麼?”我好奇心可真嚴重。

     “她說讓我把這車物歸原主,把車應該交給我身邊愛我的女人。

    ”楊之放說着将車鑰匙從口袋裡掏出來,放在桌子上,推到我面前。

     我緊張的忙把鑰匙又推回到他面前,我心跳加速,慌了,哎呀,這是在間接向我表白嗎,可這也不是場所啊,我說:“還是别給我,我哪承受的起,我都是離過婚的人了,我怎麼可以接受你呢!你還是再多找找别的更好的女孩子吧。

    ” 心髒那是一個小小的波動啊,我雙手疊交放在腿上,低頭不好意思看他了。

     他還是搖搖頭,用那張迷人的嘴,對我說:“這車我想先放你那,一是呢,這車我沒地方停,我看你小區裡免費的車位還是蠻多的。

    二是,我可能沒經過你同意,就私自決定了一件事,還是主要關于你的事,我怕你以後會生氣怪責我,我想,先賄賂賄賂你,你要是生我氣了,下手就别那麼狠。

    ” 我瞪大了眼睛兇巴巴地說:“怎麼,你做了什麼傷害我的事,你不要吓我啊,你快點老實招來,做了什麼對不住我的壞事?” “這個現在說還不是時候,待會我帶你去個地方,我自然就會告訴你是什麼事的,前提是,這事還真不是傷害你的事,是對你好的事,我想幫你,真的,季素,我不想看到有天難過。

    我私自做了決定,我可以負責到底。

    ”他眼睛望向我,堅定地目光。

     他一隻手拉過我的手放在桌子上,将我的手指扳開,然後将車鑰匙放在我手心裡,再把我手指合上,說:“如果想讓我安安心心度過這幾天,你就先收着車,你很快也就不方便走路和擠公交上班了,有輛車還是方便些。

    ” 既然這麼有誠意,那麼我恭敬不如從命,暫且收下,我主要是想聽他到底是做了什麼主意,把他吓成這樣,好像我怒了就會跳出來滅了他一樣,既然出發點是為了我好,我又怎麼會蠻不講理呢。

     我說:“那鑰匙我先給你保管着,車就停在我家樓下,不過待會你可必須告訴我究竟是瞞着我做了什麼事,不然我非急死。

    ” 他答應了。

     然後他主動地告訴我,菲琳為什麼會跟他分手。

     原來菲琳和他分手後,不久就結婚了,菲琳的丈夫沒有楊之放高大帥氣也沒有楊之放多金,可菲琳就是深愛着她現在的丈夫。

     她給楊之放說的分手理由,就是和楊之放談戀愛,太缺乏煙火味了。

     正文第九十八章:蝸婚(98) 我反問:“什麼叫缺乏煙火味?是像我和溫安年那樣的天天打仗的火藥味嗎?” 楊之放喝了口綠茶,說:“她說和我這種職業的男人談戀愛,沒有過日子的感覺,我隻會為她寫歌,寫詩,唱動人的情歌給她聽,會制造一些浪漫和驚喜。

    可她丈夫雖然溫溫吞吞,卻很踏實,能在生活中的瑣事中照顧她,做拿手菜給她吃,她生病了就在醫院跑前跑後,不會說甜言蜜語不會哄女孩子開心,但是,他能給她有人間煙火味的愛情,而我給她的,隻是紙上談兵的愛情。

    ” 我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随意地說了句:“嗯,我大概都能理解菲琳了,畢竟寫詩歌談情山盟海誓是不能過日子的,愛情過後,終歸還是要回歸到塵世,或者更恰當是俗世。

    婚姻,本身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不俗的婚姻,是不長久的。

    比如我和溫安年,相愛的時候驚天動地,一點也不凡俗,所以婚姻的壽命經不起俗世了。

    ” “是的,我沒能帶給她安全感,那時候我靈感來了,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寫歌,有時幾天都不能陪她,她還不敢打擾我,生怕把我的創作靈感都打跑了,她應該是孤獨的吧。

    她現在丈夫對她很好,寵着她,樣子很實在的男人,話不多,但說出來都是讓人很踏實。

    ”楊之放是自歎不如,被這樣的實力派對手打敗,他是甘拜下風了。

     女人總是能遇到這兩類男人,一類是偶像派,外表帥氣,才情出衆,溫柔款款。

    一類是實力派,外表不出衆,總是默默的替你想到你沒想到的事,溫暖踏實。

     一個是溫柔,一個是溫暖,你會選哪一個? 如果我還年輕,我還沒有經曆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我當然會選擇溫柔,如今,我更需要的是溫暖的,踏實的,我一眼望去他,我就能肯定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會在那兒,一直都在那兒,對我不離不棄。

     “為什麼我身邊就沒有這樣的踏實溫暖的敦厚男人呢?”我抱怨着說。

     楊之放說:“有啊,程朗就是啊,上次你去麗江帶團,他也是不放心你,所以才拜托我跟着你的,他就是那種會默默關心人,想你之所想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