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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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淇一身青衫男裝,鴉翅般的青絲梳成男人的發髻,随意的别一支沉香雕花簪,腰系寸寬錦帶勒出盈盈一握,腳踏漆色鹿皮靴,英姿飒爽。

     “母親,今天我獵了些兔子野雞,還有一隻黃羊,都交給廚下了。

    ”明淇聲音清脆,帶着勃勃的生機,臂挽寶雕弓,仍是學男人一揖行禮。

     明湛喜歡明淇這樣的打扮,既有男子的英氣又不失女人的柔美,帶着雌雄莫辯的迷惑性。

    明湛是弟弟,起身對姐姐見禮,明淇笑着将弓遞給明湛,“這是父王新給我的,給你瞧瞧。

    ” 明淇喜歡騎射,弓箭刀槍向來不假于他人之手,都是自己打理,尋常人摸一下都不成。

    不過,明湛不在此列,倆人是龍鳳胎,有着血液中與生俱來的親近,盡管他們的愛好性情天差地别,仍然要好的仿似一人。

     明湛接過握在手裡,見弓面露出一種雅緻的骨黃色,知這是上好的牛角弓。

    按一按箭弦,笑着對明淇豎了豎大拇指,明淇撫摸着弓弦,如同撫摸至寶,歡喜道,“這弦是用牛筋拉的。

    有勁道的很,用着很順手。

    ” 雖口不能言,明湛耳朵卻沒問題。

    因這個,鳳景南給他請過不少醫生,就是皇宮裡的太醫也不遠千裡的來為他診治,結果可知。

    後來鳳景南便不再多提此事,明湛方遠離了讓他痛苦萬分的藥渣子生活。

     “我叫廚下收拾一條烤羊腿。

    ”明湛喜歡吃烤羊腿,明淇是知道的。

     衛王妃正在對着一盆大山耀眼的山茶花澆水,頭也未回,溫聲道,“明淇,你大姐姐已經賜婚了,接下來就是你了,也該學些女紅針指廚藝烹饪,以後也莫要再做這種男裝打扮,叫人瞅着不像。

    ” 明淇雙手疊在腦後,仰靠着軟榻,兩腿交叉,逍遙一笑道,“莫非母親還怕我嫁不出去?我不好那個,父王都沒意見,母親你就别哆嗦了。

    ” 明湛狗腿的端了茶來喂明淇喝,明淇是個很強勢的人,當然這與鳳景南有關。

     明湛是個啞巴,鳳景南看到他猶如看到一件失敗品,向來話少。

    明湛也不是熱絡的熱臉貼人冷屁股的性子,鳳景南對他不理不睬,他也當衣食父母是個死人。

     倒是明淇與鳳景南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緣分,子女中,唯一令鳳景南另眼相待的便是明淇。

    明淇的騎射武功都是鳳景南親授,而且明淇自幼與明湛一道聽先生上課,完全是當成兒子一樣栽培。

     如果明淇是個兒子,明湛毫不懷疑他會成為鎮南王府的世子。

     明淇與鳳景南關系之親呢,猶如明湛對衛王妃的貼心。

     衛王妃将花草拾掇好,洗過手,見明湛在給姐姐揉按肩膀,無奈道,“湛兒,讓丫頭們伺候你姐姐吧。

    ” 明湛笑嘻嘻的捏的更帶勁兒了,明淇笑的懶洋洋,“您當他無故獻殷勤呢,定是有事求我。

    ” 明湛拍拍自己的心口,又去拍明淇的,意喻心有靈犀。

    不想明淇已經開始發育,明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