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劍池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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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揚州城又恢複了生機。

     光明似乎總是讓人想到生命的活力。

    而黑暗卻似是死亡的朋友,因為許許多多醜惡的事情都是發生在黑夜裡。

    也許這是因為那些醜惡的人以為,黑暗可以遮掩去許多見不得人的東西。

     光明有時候的确很殘酷,因為它暴露一切可見的事物。

     所以,古往今來,有很多人贊美黑暗的朦胧和神秘。

     但光明每天照樣都會來臨,不管你高興不高興,願意不願意。

     一如夜幕每天都會降落。

     洪鵬的兄弟們許久等不到頭兒的命令,隻好分頭去找洪鵬。

     洪鵬的黃臉婆妻子悻悻地道:“那死鬼總有五六天沒着家了,誰曉得他死哪裡去了。

    ” 洪鵬的手下自然也知道頭兒晚上時常出去“辦案”,倒也沒放在心上,一笑而散,又去頭兒常“辦案”的地方找洪鵬。

     找了整整一個時辰,他們才有些明白了。

    也許是被人殺了,也許是畏罪潛逃。

    洪鵬已“失蹤”。

     如果洪大捕頭真是畏罪潛逃,那麼凹凸館和四家綁票兩樁事,必定和他有極大的牽連,沒準兒就是洪鵬幹的也未可知。

     但若洪鵬是被人滅了口,那麼他的查案多半已觸及到了某些人的痛處,他的存在已經威脅到這些人的安全,于是就得去死。

    但洪鵬的屍體卻沒有找到。

     揚州知府聞訊大為震驚。

    不久之後,洪鵬的妻兒老小和一幹兄弟均被拘到了堂上。

     如果洪鵬确是畏罪潛逃,這些人都脫不了牽連之罪,知府大人自然可以稍放寬心,不用怕漏了疑犯;而若洪鵬是被人滅口,那麼至少這些人也應該能提供一點線索,知府大人仍可以放心。

     揚州知府升堂在即,城中的氣氛一下變得十分緊張。

    揚州守備不得不調派了一營士兵巡邏守城,如臨大敵。

     知府大人不審則已,一審大喜。

     ********* 禇不凡、風淡泊和柳影兒,外加一個了然和尚,自然成了首要的嫌疑犯。

     禇不凡見官兵前來拘拿自己,就知道出了什麼事。

    因為洪鵬不在其中,而洪鵬的幾個手下卻被帶來認人。

     風淡泊和柳影兒不願對抗官府,也隻好束手就擒。

     隻有了然瞪起獨眼,高舉禅杖,大喝道:“揚州知府算個屁!哪個王八蛋敢抓灑家,灑家就翻了揚州城!” 禇不凡苦笑道:“了然,看在老朋友的份上,你且先服個軟,要不你就害了我們三人。

    不就是去見官嗎?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大丈夫光明磊落,行得正坐得直,怕什麼?” 于是了然也隻得氣呼呼地放下憚杖,風淡泊和柳影兒的一共四十八柄柳葉匕也繳了上去。

     即便是武林中人,如果不到萬不得已,能不惹官府,最好也還是莫惹官府。

     官府就像是個臭水坑,既然你看見了,又何苦非得往裡跳呢?幹嗎不繞着點兒走呢? 揚州知府審得興起—— “禇犯”不凡,男,年六十四,徽幫老大,在揚州設有分舵,勢力雄厚,乃屬“為惡江湖之首徒”。

    該犯與凹凸館中鸨母徐大娘有舊,且曾與館中諸多娼女有染。

    “禇犯”與“犯僧”了然、“風犯”淡泊曾相約在凹凸館相見。

    相見之日,凹凸館中人即告全部失蹤。

    其後該犯又與“犯僧”于凹凸館前打馬沖撞捕頭,公然拒捕。

     “風犯”淡泊,男,二十三歲,京師人氏,武林名士柳紅橋之徒。

    無業,身攜兇器二十四把飛刀。

    該犯與禇犯相約在凹凸館相見。

    據證人胡某雲,風犯在其酒店中與花街著名皮條客華良雄勾結,無故贈銀千兩。

    此事為衆人所見,顯見該犯居心叵測。

    凹凸館附近居民多人曾目睹風犯在案發前後多次出入凹凸館。

    問及該犯來此何為,隻推說為尋一味不知名草藥而已,當屬托辭。

     “犯僧”了然,男,四十三歲,俗性方,原系五台山清涼寺僧,後被逐出山門,雲遊天下,“殺人無數,名動江湖”。

    曾于案發當夜狎妓于凹凸館中。

    案發後,該犯惶然逃離現場,匿于“禇犯”分舵中,曾與“禇犯”在凹凸館前拒捕。

    此次拘拿人犯時,該犯亦曾兇相畢露。

     “柳犯”影兒,女,十六歲,京師人氏,柳紅橋之女。

    “風犯” 之師妹,無業,攜兇器柳葉飛刀二十四把。

    晚“風犯”一日至揚州,承認去過凹凸館,但其時已人去館空,而了然、華良雄亦在現場,後華良雄遁逃。

    該犯拒認與華良雄相識。

    問及該犯來揚州目的,言追随其師兄“風犯”而來,顯系有所預謀。

    案發後,該犯與“風犯”同至“禇犯”分舵匿藏,非心虛而何? 知府洋洋得意。

    他一直都認為自己是個絕頂聰明的人,常自比于管、樂、諸葛。

    他在揚州府政績不佳,并非因為他無能,而是因為他太有才氣,耽于詩酒。

    這回他決定好好運用一下自己過人的才智,轟轟烈烈地辦件大案.讓同僚、上司們瞧瞧。

     禇不凡的“狡辯”如下—— 其一,禇某乃徽幫幫主。

    被綁富商中,張、馬兩家乃幫中兄弟,禇某決無自盜之理。

    此事大違江湖道義,而禇某自信為一正直之人,素重名譽,斷不緻行此卑鄙無恥之事。

     其二,案發當夜,禇某尚在來揚州途中,于次日來時方至凹凸館前,不明真相,故而逃離現場。

    非是拒捕,實不欲與公門對抗也。

     其三,禇某與了然、風淡泊之約純系私事,約會之地定于凹凸館,亦純屬巧合。

     風淡泊和柳影兒的“托辭”如下—— 其一,案發當晚,風、柳二人均各居留于客棧之中,此事可向客棧主人查詢。

     其二,風淡泊案發前與華良雄相見,純因華良雄是其先輩華某之子。

     其三,風淡泊案發前曾至凹凸館,聞說館中有一杜姓女子。

    其時張桐與杜性女子在樓上,而了然正與趙氏雙雄搏鬥。

     風淡泊據此認為,該杜姓女子實乃正兇。

     了然則既無“托辭”也未“狡辯”,隻是破口大罵: “好你個狗操的知府!你他奶奶的裝什麼聰明人?灑家看你是天下最大的笨蛋!你他奶奶的再這麼胡攪蠻纏,灑家就把你揍個半死!” 了然的咒罵,當然是“擾亂公堂”。

    但知府大人是個潇灑豁達的朝廷命官,犯不着與他這種粗人計較,隻叫人塞了個核桃在了然舌下,便不再予以理睬。

     對于禇不凡的“狡辯”,知府逐一駁回—— 其一,禇不凡監守自盜,掩人耳目。

     其二,禇不凡乃首腦之人,勿需自己行兇殺人。

     其三,所謂“純屬巧合”、“純屬私事”,實是欲蓋彌彰,問及細節,該犯言不由衷。

     對于風淡泊和柳影兒的“托辭”,知府大人也—一戳穿—— 其一,風、柳二人武功高強,夜出行兇自然極其隐秘,客棧主人如何得知? 其二,謊言欺官。

     其三,推卸責任。

     知府大人想當然地又加上了幾條—— 其一,禇犯偕風、柳二犯曾路遇洪鵬,以言語相要挾。

     其二,禇犯偕風、柳二犯公然至四戶苦主家中,假意慰問,實為恫吓。

     其三,華良雄遲遲未被抓獲,顯見嫌疑頗重。

     如此一來,四人犯罪的一切原因、條件均被知府大人“弄” 得清清楚楚了,可知府大人心裡還是不踏實。

     因為沒有一點實證。

    既沒有兇殺、綁架的目擊者,也沒有發現一具屍體。

    所有加在四人頭上的罪名,都是知府大人“想當然爾”地想出來的。

     但知府很快又高興起來了。

    因為衙役來報,李之問現正在門外候見。

     “帶上來!” 李之問不是被帶上來的,而是被擡進來的。

     他的身上看不出一點傷口,隻是臉已發青。

     他的呼吸已經停止。

     兩個衙役接知府旨意,前去門外帶李之問上庭,卻見李之問已仆倒在石階上,一動不動。

     兩個衙役也是外辦大案的,情知不妙,立即喝令将門外看熱鬧的人盡數拿下。

     李之問的死,隻可能是被人暗算所緻,這些圍觀者自然也成了疑犯。

     知府大人勃然大怒之際,也不禁毛骨悚然——那人若想取自己的性命,真如“探囊取物”一般,再容易不過了。

    自己雖是朝廷命官,但若惹怒了這些江湖亡命徒,也難保不丢性命。

     禇不凡的部屬、朋友遍及天下,風、柳二人的師門更是厲害,了然和尚在江湖上也有一批殺人不眨眼的狐朋狗友,這些人都極為可怕。

    如果知府大人要嚴辦了這四人,隻怕過不了一會兒,“命官”二字,就全沒了,“命”丢了,“官”讓别人做去了。

     知府大人平生第一次覺得自己的才能實在有限得很。

    他望着堂下跪着的四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