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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則徐的名字。
上面寫着: 職業:欽差大臣 症狀:疝氣 不過,林則徐隻是口頭上問了問治療疝氣的藥物,并沒有真正看病。
彼得?伯駕回答說,疝氣用藥治不好,應當帶疝氣帶。
其實林則徐去醫院并不是為了治病。
他是帶着瑞士法律學家埃梅利克?得?瓦台爾的《國際法》,去請伯駕翻譯的。
林則徐的幕客中有好幾個人會英文,連維材那裡也有這方面的人才。
但這些人都很忙。
因為欽差大臣吸收外國情況的知識欲很強烈,這些人必須翻譯各種文獻來滿足他的欲望。
身邊的翻譯已經開足馬力工作,因此想把外國人當中會漢文的人也利用起來。
林則徐特别希望伯駕幫助翻譯的,是有關外國人犯罪的條款。
顯然他想根據《國際法》來處理林維喜事件。
在一國領土内犯罪的外國人,應引渡給該國,根據該國的法律制裁。
——這是《國際法》的基本準則。
林則徐了解了這一準則,感到很滿意。
英國方面說是因偶然發生的事故緻死。
林則徐對這一遁詞付之一笑。
尖沙咀的村民在被新安縣知縣傳訊時,不知為什麼竟采取了暧昧态度。
但是,林則徐對情況了如指掌。
當時在尖沙咀的石田時之助早已給他送來了報告。
另外簡誼譚在獲釋之後被放到澳門的英國人當中充當間諜。
他也偷偷地報告了義律收買村民的活動。
誼譚現在正被義律派去實施收買活動。
這是千真萬确的事實。
他作為羅亞三的幫手被派往尖沙咀時,不時露出會心的微笑,他在考慮怎樣給林則徐寫報告。
由于這些原因,林則徐懷着絕對的自信來對待林維喜事件。
由于有了自信,他采取的态度就強硬了。
——堅決要求引渡犯人。
義律已經感情用事了。
他想的隻是:“不能把英國的臣民交給狼。
” “七月七日在九龍上岸的不隻是英國船員,也有美國船員。
為什麼欽差大臣隻對英國如此強硬?”義律反駁說。
“據美國領事斯諾說,當天沒有美國船員上岸。
” 林則徐一想到英美兩國領事态度的不同,就無條件地相信了美國方面說的話。
主張反對鴉片貿易的外國人,幾乎全是美國方面的傳教士。
林則徐經常閱讀《中國叢報》的譯文,當然對美國方面抱有好感。
而且英國人傲慢地退出廣州,擺出一副抵制的架勢;而美國商人卻交出了保證書,老老實實地在廣州做買賣。
此外,林則徐還沒有丢棄中國傳統的“以夷制夷”的設想。
他希望能促使美英反目,起碼不能使英美兩國聯合。
因此他對美國特别表示了好感。
“時局一天比一天嚴峻,希望僑民進一步團結起來。
”——義律向澳門的英國人提出這樣的要求。
八月五日,義律宣布,要把拘留在船上的五名印度水手作為林維喜事件的嫌疑犯開庭審判。
八月十二日,在船上設立了由十二名陪審員組成的法庭。
這确實是為了避開在中國領土上進行審判。
五名嫌疑犯被判“有罪”,但否認是“故意殺人罪”。
量刑很輕:三人禁閉六個月,罰款二十英鎊;二人禁閉三個月,罰款十五英鎊。
八月十五日,義律通知澳門同知蔣立昂說: ……查五月二十七日尖沙咀村居民一名,被毆傷斃命,遠職(指義律)遵國主(指英國女皇)之明谕,不準交罪犯者,按照本國之律例,加意徹底細查情由,秉公審辦。
倘若查出實在死罪之兇犯,亦拟誅死。
…… 3 八月十六日,林則徐與兩廣總督鄧廷桢一起進入香山縣縣城。
澳門原來屬香山縣管轄。
縣城距澳門四十公裡。
欽差大臣住在縣城的豐山書院。
第二天——十七日,林則徐的日記中寫道:“晴。
早晨對客,遂赴嶰筠制軍(指鄧廷桢)處,即回,批夷禀。
”所謂“批”,是指上對下的複書。
這一天的批也是由林、鄧二人聯名發出的。
主要内容是這樣。
——在英國,赴某國貿易,應遵守該國之法律,這已經成為慣例。
(伯駕已将瓦台爾的《國際法》的主要部分題為《各國禁律》譯出。
所以林則徐了解了英國在其他地方尊重《國際法》有關裁判權的原則。
) 所謂國主不準引渡這次的犯人。
英國女皇在數萬裡之外,事件發生不到月餘,試問義律如何把這次事件報告給女皇,又如何接到命令?這顯然是義律庇匿兇夷,将其責任推給女皇,應當說極其不忠。
這樣的人竟說什麼“查出兇犯,亦拟誅死”,這話誰能相信? 所謂“該犯罪不發覺”,更是欺人之談。
自此事件發生後,義律兩次親自赴尖沙咀調查。
如果無法查出罪犯,應當說他是笨蛋。
其實犯人已經查清楚,是把他們私自關押在船中。
如果不引渡犯人,将根據庇匿犯人罪,問義律同罪,本大臣與本總督将不得不執法! 林則徐所采取的措施,與沒收鴉片時所采取的辦法相同。
——禁止向澳門的英國人供給食品,命令中國的買辦、雜役退出商館。
林則徐赴香山縣不單是為了林維喜事件,還因為接到當地又運進鴉片的情報。
一度猛漲的鴉片價格開始下跌了。
這說明通過走私販私的供應又恢複了。
廣州附近禁煙十分嚴厲,于是便用舢闆船把鴉片運往潮州、南澳和海南島一帶。
而鴉片的來源無疑是新到達尖沙咀的趸船,指揮這一行動的當然是居留在澳門的英國商人。
義律接到林則徐措詞嚴厲的“批”後,召開居留澳門的英國人大會,讨論打開時局的對策。
大家議論紛紛,提不出決定性的對策。
唯一的解決辦法當然是引渡林維喜事件的犯人,但唯獨在這個問題上義律頑固地不予采納。
糧道斷了,雇傭人員走了。
這一次比在廣州受圍時的情況更糟。
清國禁止
上面寫着: 職業:欽差大臣 症狀:疝氣 不過,林則徐隻是口頭上問了問治療疝氣的藥物,并沒有真正看病。
彼得?伯駕回答說,疝氣用藥治不好,應當帶疝氣帶。
其實林則徐去醫院并不是為了治病。
他是帶着瑞士法律學家埃梅利克?得?瓦台爾的《國際法》,去請伯駕翻譯的。
林則徐的幕客中有好幾個人會英文,連維材那裡也有這方面的人才。
但這些人都很忙。
因為欽差大臣吸收外國情況的知識欲很強烈,這些人必須翻譯各種文獻來滿足他的欲望。
身邊的翻譯已經開足馬力工作,因此想把外國人當中會漢文的人也利用起來。
林則徐特别希望伯駕幫助翻譯的,是有關外國人犯罪的條款。
顯然他想根據《國際法》來處理林維喜事件。
在一國領土内犯罪的外國人,應引渡給該國,根據該國的法律制裁。
——這是《國際法》的基本準則。
林則徐了解了這一準則,感到很滿意。
英國方面說是因偶然發生的事故緻死。
林則徐對這一遁詞付之一笑。
尖沙咀的村民在被新安縣知縣傳訊時,不知為什麼竟采取了暧昧态度。
但是,林則徐對情況了如指掌。
當時在尖沙咀的石田時之助早已給他送來了報告。
另外簡誼譚在獲釋之後被放到澳門的英國人當中充當間諜。
他也偷偷地報告了義律收買村民的活動。
誼譚現在正被義律派去實施收買活動。
這是千真萬确的事實。
他作為羅亞三的幫手被派往尖沙咀時,不時露出會心的微笑,他在考慮怎樣給林則徐寫報告。
由于這些原因,林則徐懷着絕對的自信來對待林維喜事件。
由于有了自信,他采取的态度就強硬了。
——堅決要求引渡犯人。
義律已經感情用事了。
他想的隻是:“不能把英國的臣民交給狼。
” “七月七日在九龍上岸的不隻是英國船員,也有美國船員。
為什麼欽差大臣隻對英國如此強硬?”義律反駁說。
“據美國領事斯諾說,當天沒有美國船員上岸。
” 林則徐一想到英美兩國領事态度的不同,就無條件地相信了美國方面說的話。
主張反對鴉片貿易的外國人,幾乎全是美國方面的傳教士。
林則徐經常閱讀《中國叢報》的譯文,當然對美國方面抱有好感。
而且英國人傲慢地退出廣州,擺出一副抵制的架勢;而美國商人卻交出了保證書,老老實實地在廣州做買賣。
此外,林則徐還沒有丢棄中國傳統的“以夷制夷”的設想。
他希望能促使美英反目,起碼不能使英美兩國聯合。
因此他對美國特别表示了好感。
“時局一天比一天嚴峻,希望僑民進一步團結起來。
”——義律向澳門的英國人提出這樣的要求。
八月五日,義律宣布,要把拘留在船上的五名印度水手作為林維喜事件的嫌疑犯開庭審判。
八月十二日,在船上設立了由十二名陪審員組成的法庭。
這确實是為了避開在中國領土上進行審判。
五名嫌疑犯被判“有罪”,但否認是“故意殺人罪”。
量刑很輕:三人禁閉六個月,罰款二十英鎊;二人禁閉三個月,罰款十五英鎊。
八月十五日,義律通知澳門同知蔣立昂說: ……查五月二十七日尖沙咀村居民一名,被毆傷斃命,遠職(指義律)遵國主(指英國女皇)之明谕,不準交罪犯者,按照本國之律例,加意徹底細查情由,秉公審辦。
倘若查出實在死罪之兇犯,亦拟誅死。
…… 3 八月十六日,林則徐與兩廣總督鄧廷桢一起進入香山縣縣城。
澳門原來屬香山縣管轄。
縣城距澳門四十公裡。
欽差大臣住在縣城的豐山書院。
第二天——十七日,林則徐的日記中寫道:“晴。
早晨對客,遂赴嶰筠制軍(指鄧廷桢)處,即回,批夷禀。
”所謂“批”,是指上對下的複書。
這一天的批也是由林、鄧二人聯名發出的。
主要内容是這樣。
——在英國,赴某國貿易,應遵守該國之法律,這已經成為慣例。
(伯駕已将瓦台爾的《國際法》的主要部分題為《各國禁律》譯出。
所以林則徐了解了英國在其他地方尊重《國際法》有關裁判權的原則。
) 所謂國主不準引渡這次的犯人。
英國女皇在數萬裡之外,事件發生不到月餘,試問義律如何把這次事件報告給女皇,又如何接到命令?這顯然是義律庇匿兇夷,将其責任推給女皇,應當說極其不忠。
這樣的人竟說什麼“查出兇犯,亦拟誅死”,這話誰能相信? 所謂“該犯罪不發覺”,更是欺人之談。
自此事件發生後,義律兩次親自赴尖沙咀調查。
如果無法查出罪犯,應當說他是笨蛋。
其實犯人已經查清楚,是把他們私自關押在船中。
如果不引渡犯人,将根據庇匿犯人罪,問義律同罪,本大臣與本總督将不得不執法! 林則徐所采取的措施,與沒收鴉片時所采取的辦法相同。
——禁止向澳門的英國人供給食品,命令中國的買辦、雜役退出商館。
林則徐赴香山縣不單是為了林維喜事件,還因為接到當地又運進鴉片的情報。
一度猛漲的鴉片價格開始下跌了。
這說明通過走私販私的供應又恢複了。
廣州附近禁煙十分嚴厲,于是便用舢闆船把鴉片運往潮州、南澳和海南島一帶。
而鴉片的來源無疑是新到達尖沙咀的趸船,指揮這一行動的當然是居留在澳門的英國商人。
義律接到林則徐措詞嚴厲的“批”後,召開居留澳門的英國人大會,讨論打開時局的對策。
大家議論紛紛,提不出決定性的對策。
唯一的解決辦法當然是引渡林維喜事件的犯人,但唯獨在這個問題上義律頑固地不予采納。
糧道斷了,雇傭人員走了。
這一次比在廣州受圍時的情況更糟。
清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