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巨額财産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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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情況下,法定的繼承人,按照日本的法律:第一,是直系卑屬;第二,是直系尊屬①;第三,是兄弟姐妹。

    另外,配偶者隻有作為特殊情況也有可能被承認。

     在沒有符合以上條件的繼承人的情況下,由家庭裁判所選任管理人,讓其暫時管理遺産。

    在一定期間内,如再沒有出現要求繼承權的人,遺産将歸國家所有。

    在美國等一些國家,有人意想不到地會得到“飛來”的遺産;但在日本,隻要沒有遺書,此類事情是決不會發生的。

     信正既沒有妻子也沒有孩子,雙親和弟弟全死光了,因此一個繼承人也沒有了。

    不動産及存款,就這樣将為國家所有,這一筆遺産誰也得不到了……那麼…… 小池祥一似乎立刻觀察出三郎在考慮什麼,自言自語似地問:“檢事先生,過去我一直處于激憤狀态,沒有細心留意,實際上,沒有繼承人,這是件極為奇怪的事。

    信正氏擁有一筆巨大的不竭之财,然而,因他的死而得經濟利益者,卻一個也沒有……那麼,作案的動機究竟是什麼呢?難道存在有對冢本兄弟懷着刻骨仇恨的人嗎?而這類人的線索,我卻一直發現不出來……” 對于三郎,在目前,這是無法奉告的謎。

    冢本兄弟死後,的确留有專利權這樣不公開的遺産。

    這種每年能獲得二千多萬元利益的權利,可以充分成為兇手作案的動機。

    可是,順藤摸瓜推理的結果,從理論上說,兇手是悅子…… “在這之前,冢本悅子果真不知道專利權的事嗎?難道義宏先生生前一直沒有把專利權的事告訴悅子嗎?” “我想,不會有這樣的事吧。

    在舉行結婚儀式前兩三天,我見到義宏君時,曾對他說,專利權的事必須告知你太太吧?他說,‘是要告訴的,不過,話要是說得不好,會引起悅子對哥哥人格的懷疑。

    嗯,在新婚旅行期間,選個适當的時機,詳細說給她聽。

    ’義宏大略說了這麼幾句,所以我想,他還沒有對悅子說出專利權的事。

    當然,要是在幾天以後,結束了蜜月旅行,那可能就和盤托出了……” “好,我全知道了……另外,知道有關專利權的事,除了當事者冢本兄弟和您之外,還有别人嗎?” “因為畢竟是一樁事情,雖然我認為,他們告訴别人的可能性很小;但不能斷言,除了我們,就沒有别人知道這件事。

    比如,信正先生未來事業的合作者,也許聽到這件事,但究竟是誰,我是無法推測的……” “再回到原來的話題吧,信正先生放棄義宏先生遺産繼承權的正式手續,辦好了嗎?” “本來決定今天早上,信正先生和悅子談妥後,寫成正式文書。

    您知道,放棄繼承權,如不正式報告,提交家庭裁判所,是不能發生效力的——我也想在明後天幫他們辦手續……” “那麼,結果放棄繼承權沒有實現了?” “是的。

    我是力所能及維護冢本悅子的利益,為此,甚至打算和國家相争,因為現在關心信正先生遺産的,大概是象大藏省這樣的部門了。

    ” “……另外,還想問一個隐秘的問題:就憑您的觀察,義宏先生從心底裡對這個專利權,到底是深感麻煩,還是視為樂事?” 小池律師皺起了眉頭:“是這樣的。

    說心裡話,我最初聽到這個消息,很不以為然,認為這并非什麼了不起的研究成果,年間二三百萬元的收入,算得什麼!可是,目前的成績,已逐漸引起了産業界的注目,義宏君也從内心感到煩惱了。

    悅子和他認識後,總覺得他身上好象籠罩着一層奇怪的陰影,不能說,和他這種微妙的内心活動無關。

    ” “有道理。

    因為一旦被人問到技術上的細節問題,作為發明者竟然張口結舌,那不是上台容易下台難嗎?但是,其兄大概還有别的方面的煩惱吧?” “為什麼?”小池律師以暗淡的表情反問。

     “很簡單。

    比如,這項發明的制品銷售額一旦達到每年幾億元的時候,作為商業競争對手的東邦化成,不能不注意它的發明者是誰。

    如果說,在申請了專利權,但還未産生利益時,由于專利項目繁多,沒有引起東邦化成的注意,那還說得過去。

    而當利益一旦産生,競争的利害關系已經明顯可見,一查這位發明者,竟是和這門尖端科研技術似乎沾不上邊的經營學者,其兄又在自己公司裡從事這門科技的研究,難道他們不會追根究底嗎?當然,這和産業特務從别的公司竊取技術情報性質不一樣,是自己從自己的頭腦裡,‘竊’去了别人所沒有的機密技術情報,所以罪過也還是輕的。

    盡管如此,我不理解的是,信正為什麼不會預計到這一層,在申請專利兩年之後,還繼續待在東邦化成?” “是的,我也簡單地認為,在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之後,必然立即辭去原職;但是……” “不,不,我的看法是:獲準專利權後,第一年姑且可以留在東邦化成;第二年,制品銷售額已達目前這樣的程度,自己的平均月收入已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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