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明日香井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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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是!我是說殺人案的事。

    ” “喔?喔——” “我想聽你的看法。

    你覺得岬映美的男友——他叫貴傳名光彥吧——真的是兇手嗎?” “嗯——”葉實在是不想馬上回答。

     事件發生至今三天。

    以重要嫌疑犯被要求随時報到的光彥,昨天法庭已正式發出了逮捕狀。

     不論在動機上或證據上,很明白地他就是殺死貴傳名剛三的兇手。

    隻是,被人一問,他又會感覺到沒有絕對的自信。

     “這樣吧!首先呢!”也不等他回答,響邊熄掉煙蒂邊說: “你先把這事件詳細的來龍去脈說給我聽。

    ” 第二節 “……事情就是這樣。

    光是從國安局刑警的證言來看,兇手除了光彥外,看不出還有别人。

    又加上,從他車上找到的菜刀、鋸子,還有一隻手這些證物,就證實了他的罪。

    ” 聽完了整個過程的響,表情嚴肅地叼上煙:“那,現在光彥人呢?” “已經被逮捕拘留了。

    ” “自白了嗎?” 葉輕輕地搖頭:“他一直否認。

    ” “四十八小時以内要送檢不是嗎?” “嗯!” “沒自白書也沒關系嗎?” “證據都已經非常充分了……這案件的調查小組的人都認為:他遲早會吐出來的。

    ” “‘吐’嗎?”響往上輕輕地吐口煙,“你也滿口職業話了。

    連說話的口氣也都愈來愈像,明日香井刑警大人。

    ” “你真的這麼覺得嗎?”從旁插嘴問的深雪,臉上浮出了近乎高興的神情。

     “每天在他身旁,一點也感覺不出來。

    我還在想他都是刑警了,怎麼一點也沒那種樣子出來……葉,太好了,對不對。

    ” “——喔。

    嗯!” “做刑警太太的我,也有殉職的覺悟……” “嗯!嗯!”葉心想,我可是不要殉職,但表面卻隻能點頭帶過,在深雪一頭熱時,不要反駁才是上上策。

     “的确是!”響自言地道。

    不過馬上他意識到他說這話時,湊巧去附和到深雪的那句“殉職的覺悟”,所以又趕快,“不,我是在說事件的事。

    ”加一句解釋。

     “這麼看起來,犯人除了貴傳名光彥外,的确也沒有第二人。

    ” “是嘛!” “光彥怎麼解釋?” “和我之前跟你說的一樣。

    說是被那通電話叫去橫濱的‘波利樂’,但是店沒開門,在店前等了一陣不過剛三沒來。

    之後途中繞去二十四小時咖啡店,再回家。

    他說那夜根本沒看到剛三…… “‘波利樂’真的是沒開嗎?” “是的。

    不過有找到兩個人,在兩點過後,曾目擊他站在店前。

    ” “二十四小時咖啡店,問過了嗎?” “當然。

    可是,沒有店員可以肯定地證明光彥獨自去過,他們隻說好像有這麼一個客人。

    ” “那他怎麼說明他車上的證據?” “他一口咬定那不是他的。

    ” “可是,是從他上着鎖的車中拿出來的,這點,他又做何解釋?” “他說,一定是有人故意要陷害他。

    ” 響撫着他那雜亂的胡子:“不過,車上的鎖,要有心的話,想開的方法多得是。

    ” “應該不好開吧!” “有道具的話很簡單。

    隻要有彎成L字型的細鐵線,插進車窗和車門之間的空隙……是需要一點技巧,不過要多加練習的話,幾秒鐘就打得開。

    ” “這麼快?” “是啊!汽車雜志的郵購廣告上,連這種專用道具都有在賣。

    而且他們都有附上說明書,寫着請勿用在非法用途上。

    ” “這個,你也有下過相當的功夫研究嗎?” 深雪插個話問。

    響苦笑道:“我隻對自己的車做過實驗而已。

    ” 然後問:“——刑警大人,話又說來,警方是怎麼推測光彥的犯罪過程?” “這個——大體上是這樣的。

    ” 然後,葉簡單地說明,今天的搜查會議中,所議論出确定光彥是兇手的犯罪過程。

     首先,可以舉出兩項動機。

     一是光彥本身也曾說過,他确信剛三是殺母親光子的兇手,還有他對他懷有強大的憎恨感。

     另一項是,因為剛三的死而可到手的照命會教主地位。

    雖然他本人曾說對教團一點興趣都沒有,但是附随在教主座上的巨大權力及财産,在現實點上,還是有相當的吸引力。

     在光彥對繼父有必殺之心時,事件之夜,剛好剛三打電話叫他出來——如果如此推測的話,那殺剛三就不是有計劃的行動,而要改成突發性的犯罪了。

     十六日的淩晨零時四十五分,應約下的光彥開車前往會面的地點。

    隻是地點并非在“波利樂”,而是在别的地方會面,殺了他。

    或許是在口角争執時太過激動才下手也不一定,又或者在赴約途中臨時起意殺人也不無可能。

     然後光彥将剛三屍體放在汽車後座,用塑膠墊蓋在上面藏起後,再前往“波利樂”。

     那是為了去店裡露個臉,之後好替自己在那段時間裡做證明。

    不料,那家店卻因盂蘭盆節而休息沒開。

     從時間點上來看,切斷屍體應該是在回程路上,就在他本人所謂的在二十四小時咖啡廳的這段時間裡。

    場所照理應該是在室外無人之處。

    之後,淩晨四點半回到住處大樓的光彥,為了将屍體藏在水塔内,而搬上屋頂—— 與以上所說的突發性犯罪說法不同的是,也有人主張這屬于計劃性犯罪。

     計劃性犯罪說的說法是:光彥在之前就與剛三約好在事件的當天深夜會面。

    如此一來,事件當晚的電話,就不是剛三突然來約的電話了。

    而是再一次确認會面地點的電話,又或剛三打來說已順利溜出“閉關地”的通知,類似這樣的連絡。

    而當時又因女友映美剛好在身旁,他就裝成是“突然來約”的樣子。

    又或是,他早知映美會上自己屋裡,故意設計剛三打來的“假的突約電話”。

     之後光彥的行動過程,幾乎和突發性犯罪說一樣。

    如果是計劃性的,那麼車上帶的兇器及墊子等,這些需要的道具,就是事前準備好的。

    如果是突然性犯罪的話,要解釋這些東西出現在車上,就比較困難了。

     “……假設出來的情況大約是如此。

    一旦取不到他的自白,細節上的過程,隻能靠想像來說明……”葉的話一停,響的右手指埋進長發内。

     “真是的!”歎息地道。

     “這麼聽起來,逮捕一個人的搜查過程和内容,竟是這麼粗劣草率。

    ” “——你這麼認為嗎?” “那要怎麼認為?”響誇張地大聳肩,“聽了這番話,我對日本的警察的信賴感,就更加的動搖了。

    不錯,在國安刑警證詞的觀點上,或許光彥等于唯一的兇手,可是在其他觀點上,幾乎是東拼西湊,一點都站不住腳,” “這個——嗯,也是……”葉也隻能點頭同意。

    因為在他對響說着說着時,自己也愈來愈覺得有點不安。

    也就是說,他對調查小組在這事件的再檢讨上暧昧不清的假設,開始覺得不對勁。

     “光彥真的是犯人嗎?這個可是有很大的疑點。

    ”響嚴肅地道,“先說具體的問題點吧!首先是突發犯罪這種講法,你不是也說過,菜刀、鋸子這些東西是怎麼來的這事嗎?半夜哪裡有店賣這些東西,如果說剛好車上有,這也未必太偶然了吧,所以,這項說法是太過牽強。

     “再來談另一項計劃性犯罪說,為什麼光彥需要在下手之後,将女友叫進屋呢?這可是個大問題喔!如果說是為了替自己找證人,可是實際上岬映美,充其量也隻不過能證明他當晚有外出的事實而已。

    況且這種證言,對光彥來說應該是不值得慶幸的。

    還有,你提到的‘假的突約電話’這種假設,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

    這樣做,對光彥一點好處也沒有。

     “最後一點,為什麼光彥需要脫光剛三,再切下頭和手呢?從哪項說法來看,都無法解釋——對了,後來在哪裡找到被害者的衣服?” “還沒找到。

    ” “喔哦。

    不過,消滅衣服的手法有很多。

    ”響歎了聲氣,“一般說來,又剝光衣服又切頭的,是為了要隐瞞被害人身份,隻要身分不被發現,調查工作也就難以順利進行。

    可是,為什麼光彥還要特意将屍體運回自己所住的大樓呢?不是哪裡都可以丢嗎?又為什麼他必須一定要擡到屋頂的水塔那種地方呢? “不止這樣,辛苦地切下來的頭,為何他要丢在同棟大樓的走廊呢?而應當馬上處理掉的手和兇器,又為什麼還放在車上不管呢?…… “就算一個人在殺人後,往往會有不可理解的行動,可是,再怎麼說這未免不可理解得太過頭了吧!這麼做根本就是自己在掐自己的脖子而已。

    你覺得呢?葉。

    ” “——也對。

    ”葉還是隻有點頭。

     這問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