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貌似連續的登記卡号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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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說道。

    在他來看,也許是以為受到了盤問,警察仿佛在責怪他既是同行業者,卻為何不認識皇家賓館那種一流賓館裡的企畫部長。

     “夜間總值班呢?” “隻是在對方打招呼時,NM才好不容易想起來。

    ” 這家旅館好像将夜間總值班稱為“NM”(英語“nightmanager”的縮寫——譯者注)。

     “當時除了NM認識橋本先生之外,别人沒有了嗎?” “應該沒有了。

    我是長期上日班的。

    橋本君結賬時我不在總服務台。

    我說不出詳細的情況,不過第二天早晨,是2日早晨吧?我上班來時,前一天上夜班的出納員說,想不到皇家賓館的企畫部長那麼年輕。

    ” “10月1日那天,你上什麼班?” “我是上午9點到下午6點。

    我上日班,和平時一樣,我已經對你說過了。

    ” 服務員一副“我已經說了幾遍,這警察頭腦真不好使”的眼神。

     “對不起,訂房時的情況請你再說一遍。

    ” “還要說?” 星野說道。

    他繃緊着表情。

     “11點以後橋本君來了,他說他是橋本,已經預約過了,現在能不能進房間。

    我查閱預約登記本,的确是三天前預約的,所以雖然結賬是中午,但客房有空,就給他了。

    ” “當時你不知道他是皇家賓館的橋本君吧?” “是的,這我剛才已經說過。

    預約登記本和住宿登記卡的職業欄裡都記着是公司職員,所以倘若一開始就說是皇家的人,因為是同行業者,多少還會打點折扣。

    ” “折扣打多少?” “這要看對方的旅館和住客的地位,倘若是橋本君,我想最多可以打到對折。

    ” “對折!優惠不少啊!” “對方好歹是皇家的人,又是企畫部長呀!” 星野這時卻忘記了剛才他還是一副“皇家賓館算什麼”的模樣。

    荒井刑警仿佛無意中了解到皇家賓館在行業中的地位。

     “那麼,你不知道他是皇家賓館的企畫部長就讓他進房間了吧。

    ” “是的。

    當時不湊巧,一個服務員都不在,橋本君說他自己也能夠找到房間,沒有服務員帶領就一個人走去了。

    ” “嘿嘿!沒有服務員帶領嗎?還有這樣的事?” 服務員馬上就會趕來,但他不要服務員領路,這是疑點之一。

     “在老住客和對旅館很熟悉的客人當中,有的人不要服務員自己進去。

    訂房高峰、總服務台很擁擠時,這樣減輕了我們很多麻煩。

    ” “當時特别擁擠嗎?” “是啊。

    服務員偶爾也會不在。

    ” “倘若知道是皇家賓館的橋本先生,會特别優待嗎?” “我們一視同仁,但倘若果真是同行業者,就會比一般客人更緊張吧。

    因為總會與自己的地方作比較吧。

    ” “客房有五百套,一個人受理訂房手續很忙吧!” 荒井刑警朝邊上的鑰匙櫃望去說道。

     “真是忙透了。

    尤其是我們總服務台,人手不足,一個人一天在工作時間内要受理五六十件。

    ” “那麼,不可能将每一個客人的臉都記住吧?” 荒井刑警想起護城河旅館總服務台那種流水作業一般辦理手續的情景。

    那時總服務台服務員接待一個客人最多不過四五十秒鐘。

    在這麼短的時間内,客人就被分配到各個客房裡帶走了。

    客人簡直就像被放在傳送帶上的行李一樣。

     在那麼短的時間裡,無論什麼樣的職業,都無法對客人進行細緻的觀察。

     “倘若是常客或有着明顯特征的人又當别論。

    要将自己受理訂房的客人全都記住,這很難辦到。

    ” “怎麼樣啊?我們并非說你的注意力不特别強,光是橋本這個名字,會不會作為普通住客受理的,所以印象很淡薄?” 服務員感到驚訝,仿佛覺得已經被荒井的巧妙誘導牽住了。

     “嘿!也有這樣的原因。

    ” 星野很不情願地承認了。

    荒井與正在記錄的山田悄悄地交織了一下目光,相互點點頭。

    這是非常重要的線索。

    倘若服務員的印象很淡薄,就不能斷定他受理的橋本是不是真的是橋本本人。

     上次調查時,星野宣稱與照片比較不能确定是不是同一個人。

    那時,将橋本空白時間的起始點無論是設在估計離開皇家賓館的上午7點左右,還是設在去新東京旅館辦理訂房手續的上午11點24分,自福岡出國往返是不可能的,所以沒有深加追問。

    但是,現在已經證明倘若上午7點起程就能夠往返,所以對這服務員的話就變得非常敏感,是以前所不能相比的。

     服務員對橋本的印象極其淡薄。

    恐怕是對橋本這個極普通的名字作為“傳送帶上的客人之一”心不在焉地作了處理,這正中橋本的下懷。

     星野的陳述模棱兩可,幸好留在住宿登記卡上的筆迹是橋本的親筆字。

    他上午10點45分在台北,怎樣才能40分鐘後去新東京旅館留下他的筆迹呢?倘若解開這個謎,他的現場不在證明就能打破。

     而且,必須細緻分析訂房受理的手續。

     “訂房手續,具體要做些什麼事?” 剛才一直在作着筆記的山田刑警,對荒井心領神會,恰逢其時地提問道。

     “各旅館多少有些不同。

    我們這裡客人一到總服務台,先确認有沒有預約。

    如果有預約,就按預約的要求給對方房間,倘若沒有,房間沒有空餘時就拒絕,有空房就按對方的要求配給房間。

    那時,當然要在住宿登記卡上填寫名字、職業、住址等。

    登記卡填完以後,就将房間鑰匙和住宿證明書交給對方,女服務員将客人帶到房間裡。

    大緻上就将這一連串手續稱為訂房手續。

    ” 所謂的“住宿證明書”,住宿客人一多,服務員就不可能将客人的臉一一記住,為了與外來客人相區别,旅館方面向住宿客人發放一種起證明作用的憑證。

    倘若沒有這種憑證,住宿客人外出(外出時原則上要将鑰匙寄放在總服務台)有可能會将鑰匙交給不懷好意的外來客。

    或者,因為住宿客人在旅館内的各種消費在離開旅館結賬時一并支付,所以擔心外來客會冒充住宿客人白吃。

     房間鑰匙也是住宿客人的一種證明,但這是一間客房一把鑰匙,兩人房或三人房的住客有部分人外出時,就沒有作為住宿客的證明,所以無論如何也需要發那種憑證。

     住宿客人在領取鑰匙、或在餐廳、酒吧飲食後離開結賬時都要出示證明書。

     “旅館登記卡是客人訂房時填寫的嗎?” “原則上是那樣。

    ” “你說原則上,就是說,還有例外嗎?” “有時代理人比客人本人先到,代理填寫。

    ” “為什麼要那麼做?” “是因為行李由司機或秘書先送來。

    這時放在寄放處還不如先訂好房間,所以就由代理人填寫,訂好房間後将行李搬進房間裡。

    ” “于是,本人實際還沒有到達,但旅館方面卻已經訂好房間了。

    ” “用行李看作是人已經到達。

    ” 荒井刑警代替山田一邊記錄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