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伸向南方的藍色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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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線,但因為通新幹線,所以與飛機的時間差很小,難以僞造現場不在證明。
福岡還有來自漢城的大韓航空公司的航班。
倘若是漢城,距離比台北更近。
平賀馬上調查了大韓航空公司,得知他們是不定期航班,10月1日沒有航運,于是便将它從調查對象中排除了。
接着關注的,當然是從台北來的路線。
這條航線是國泰航空公司參與的,平賀給該公司的問訊處打電話。
“貴公司的飛機是從台北去福岡的,10月1日那天台北起飛和到福岡的時間能告訴我嗎?” “那是86航班吧,時間不變。
每周兩次航運,飛兩個航班,是星期三和星期五……” 聽着航空公司問詢處人員的回答,平賀感到全身的血都在沸騰,10月1日是星期三。
“星期三的86航班從台北起飛,當地時間是12點35分,到福岡是15點25分。
這時的時差可以不考慮。
” 15點25分!離兇手殺人後乘坐17點40分起飛的東亞航空公司365航班僅差兩小時又十五分鐘。
這段時間多麼有“魅力”啊!這段時間裡,兇手可以往返機場和市内,并與被害人做愛、引誘被害人服毒後逃跑。
這段時間不算充足,但也決不是不可能的。
平賀将兩小時十五分鐘的内容作了分析。
入境手續:二十分鐘 機場去市内:二十分鐘 跳離出租汽車到被害人的房間:三至五分鐘。
做愛:十至十五分鐘。
兇手必須在17點20分前向東亞航空公司訂機票。
倘若到機場所需時間要二十分鐘,離開被害人房間攔出租汽車要五分鐘,那麼他在16點55時就必須離開被害人。
這就與被害人死亡推斷時間以及屍體的狀況非常吻合。
倘若将16點55分設為兇手的一最後時間”,計算兇手從15點20分起到一個小時後的16點20分辦完上述“各種手續”,到“最後時間”就能有大約三十分鐘的“自由時間”。
對實施殺人來說,這段時間也許是很充足的。
隻要飛機誤點不超過一個小時,兇手和被害者就有接觸的可能性。
平賀瞄準了那種可能性。
“星期五的飛機……” 問訊處的人繼續說着,但平賀打斷了他的話。
“星期五的不用介紹了。
星期三有沒有東京起飛(12點35分之前)到達台北的飛機?” “我們公司有一班577航班,是上午9點從羽田起飛,12點20分到達台北的。
” “對了!”平賀不由失聲嚷道。
“什麼?” 對方頗感驚訝。
平賀不等對方說話便問: “乘這577航班到達台北,馬上轉乘86航班回日本,行嗎?” “你說什麼?” 問訊處的人驚愕不已。
看來習慣于接待國際遊客的他,受到如此奇怪的問訊還是頭一次。
難道真會有特地支付昂貴的航空費用去外國,卻什麼事也不辦,也不參觀任何地方,便在機場折回歸國的遊客?但是,如此奇怪的遊客應該有一個。
“那是不可能的!” 問訊處的人用不容置疑的語氣斷然說道。
“十五分鐘是不可能的。
你知道,國際航班的訂票手續是在起飛的一個小時前。
和國内航線不同,國際航班的原則是等到乘客上機,但盡管如此,等十五分鐘是不行的。
首先從飛機上下來,座位離出口很遠就很費時間,而且若在團體遊客的後面磨磨蹭蹭的,辦理出入境和報關的手續,一個小時一會兒就過去了。
” 看來競争激烈,問訊處的人對平賀那種不合情理的提問也回答得非常耐心。
但是,語氣無論多麼溫和,平賀的失望也是無可挽救的。
正因為發現86航班時欣喜若狂,所以現在的失望就顯得更加沉重,仿佛全身流動的血一下子都凝固了。
“一點可能也沒有嗎?” “是的。
” “台北的出入境手續很麻煩嗎?”盡管因不可自拔的失望而感到萬分沮喪,但平賀還是殊死地抓住十五分鐘所給予的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倘若是火車的話,有十五分鐘就足夠轉車了。
台北的情況不太了解,會不會有什麼小道? 但是,問訊處的回答更使他頹喪。
“那裡是很麻煩的!入境滞留時間不管多麼短都要簽證。
” “就像在車站站台上不出去一樣,倘若不出機場怎麼樣?” “盡管如此,這還是入國呀!團體遊客轉機要與航空公司和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協商,在出境候機室裡等候。
除此之外,所有的客人都必須通過CIQ。
” 所謂的“C”,就是海關;“I”,就是出入境管理;“Q”,就是檢疫,這是國際遊客的“關卡”。
這些情況平賀也知道。
“總之,是絕對不行的。
” 問訊處的人無情地說道。
“其他公司有沒有比你們公司577航班早到台北的飛機嗎?” 平賀失望之極,又發現了另一種可能性。
“其他公司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 對方突然變得非常冷漠,這是一個勢利的人,平賀道謝後挂了電話。
此後的調查内容,不是靠打電話就能解決的。
福岡還有來自漢城的大韓航空公司的航班。
倘若是漢城,距離比台北更近。
平賀馬上調查了大韓航空公司,得知他們是不定期航班,10月1日沒有航運,于是便将它從調查對象中排除了。
接着關注的,當然是從台北來的路線。
這條航線是國泰航空公司參與的,平賀給該公司的問訊處打電話。
“貴公司的飛機是從台北去福岡的,10月1日那天台北起飛和到福岡的時間能告訴我嗎?” “那是86航班吧,時間不變。
每周兩次航運,飛兩個航班,是星期三和星期五……” 聽着航空公司問詢處人員的回答,平賀感到全身的血都在沸騰,10月1日是星期三。
“星期三的86航班從台北起飛,當地時間是12點35分,到福岡是15點25分。
這時的時差可以不考慮。
” 15點25分!離兇手殺人後乘坐17點40分起飛的東亞航空公司365航班僅差兩小時又十五分鐘。
這段時間多麼有“魅力”啊!這段時間裡,兇手可以往返機場和市内,并與被害人做愛、引誘被害人服毒後逃跑。
這段時間不算充足,但也決不是不可能的。
平賀将兩小時十五分鐘的内容作了分析。
入境手續:二十分鐘 機場去市内:二十分鐘 跳離出租汽車到被害人的房間:三至五分鐘。
做愛:十至十五分鐘。
兇手必須在17點20分前向東亞航空公司訂機票。
倘若到機場所需時間要二十分鐘,離開被害人房間攔出租汽車要五分鐘,那麼他在16點55時就必須離開被害人。
這就與被害人死亡推斷時間以及屍體的狀況非常吻合。
倘若将16點55分設為兇手的一最後時間”,計算兇手從15點20分起到一個小時後的16點20分辦完上述“各種手續”,到“最後時間”就能有大約三十分鐘的“自由時間”。
對實施殺人來說,這段時間也許是很充足的。
隻要飛機誤點不超過一個小時,兇手和被害者就有接觸的可能性。
平賀瞄準了那種可能性。
“星期五的飛機……” 問訊處的人繼續說着,但平賀打斷了他的話。
“星期五的不用介紹了。
星期三有沒有東京起飛(12點35分之前)到達台北的飛機?” “我們公司有一班577航班,是上午9點從羽田起飛,12點20分到達台北的。
” “對了!”平賀不由失聲嚷道。
“什麼?” 對方頗感驚訝。
平賀不等對方說話便問: “乘這577航班到達台北,馬上轉乘86航班回日本,行嗎?” “你說什麼?” 問訊處的人驚愕不已。
看來習慣于接待國際遊客的他,受到如此奇怪的問訊還是頭一次。
難道真會有特地支付昂貴的航空費用去外國,卻什麼事也不辦,也不參觀任何地方,便在機場折回歸國的遊客?但是,如此奇怪的遊客應該有一個。
“那是不可能的!” 問訊處的人用不容置疑的語氣斷然說道。
“十五分鐘是不可能的。
你知道,國際航班的訂票手續是在起飛的一個小時前。
和國内航線不同,國際航班的原則是等到乘客上機,但盡管如此,等十五分鐘是不行的。
首先從飛機上下來,座位離出口很遠就很費時間,而且若在團體遊客的後面磨磨蹭蹭的,辦理出入境和報關的手續,一個小時一會兒就過去了。
” 看來競争激烈,問訊處的人對平賀那種不合情理的提問也回答得非常耐心。
但是,語氣無論多麼溫和,平賀的失望也是無可挽救的。
正因為發現86航班時欣喜若狂,所以現在的失望就顯得更加沉重,仿佛全身流動的血一下子都凝固了。
“一點可能也沒有嗎?” “是的。
” “台北的出入境手續很麻煩嗎?”盡管因不可自拔的失望而感到萬分沮喪,但平賀還是殊死地抓住十五分鐘所給予的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倘若是火車的話,有十五分鐘就足夠轉車了。
台北的情況不太了解,會不會有什麼小道? 但是,問訊處的回答更使他頹喪。
“那裡是很麻煩的!入境滞留時間不管多麼短都要簽證。
” “就像在車站站台上不出去一樣,倘若不出機場怎麼樣?” “盡管如此,這還是入國呀!團體遊客轉機要與航空公司和出入境管理辦公室協商,在出境候機室裡等候。
除此之外,所有的客人都必須通過CIQ。
” 所謂的“C”,就是海關;“I”,就是出入境管理;“Q”,就是檢疫,這是國際遊客的“關卡”。
這些情況平賀也知道。
“總之,是絕對不行的。
” 問訊處的人無情地說道。
“其他公司有沒有比你們公司577航班早到台北的飛機嗎?” 平賀失望之極,又發現了另一種可能性。
“其他公司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 對方突然變得非常冷漠,這是一個勢利的人,平賀道謝後挂了電話。
此後的調查内容,不是靠打電話就能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