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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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台2000CT型豐田車。

     下田開門見山,立即問起朝山的那輛汽車。

     “喔,是那輛‘皇冠’吧.已經賣掉了。

    推銷員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 “賣掉了,什麼時間、誰買走的?” “大約3個星期前吧。

    ” “買主是哪的人?” 時間已經很久了,被人買走是預料之中的事,但6月份送來處理的車,3星期前才賣出去,隻恨自己晚來了一步。

    下田隻好把希望寄托在買主身上。

     “我們現在也正為這傷腦筋呢。

    ”推銷員抓耳撓腮,很為難他說。

     “傷腦筋?出什麼情況了?”下田帶着不樣的預感追問道。

     “買主付錢拿走車後,到現在也沒來辦手續。

    ” “辦手續?” “就是辦理過戶登記和車庫證明。

    ” “你們不知道買主的姓名和住址嗎。

    ” “是啊,但留下的地址根本沒有這個人。

    ” “這麼說,買主編造了們地址?” “我們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筆個假地址。

    ” “是不是他交的現金,當場把車開走了?” “這裡賣的是舊車,沒有商品目錄,買主到現場看貨。

    相中了就買走。

    有的買主開着試試,覺得滿意就直接開走了。

    ” “遇到這種情況,後面的手續誰辦?” “用現金買車時,多請買主委托我們到陸運局辦理機動車登記過戶手續,所得文件、手續均由我們代辦。

    ” “這位買主沒請你們代辦嗎?” “在車正式歸買主所有前,手續很複雜,如要計算稅金、辦理車庫證明等許多麻煩事,因此一般先讓買主把車取走。

    然後我們在一定的期限内備好文件,完成所有手續。

    ” “這都需要哪些文件?” “需要重新驗車的,要有車檢文件,但您打聽的那輛車,車檢證還可以用一年,所以隻需辦理過戶登記的文件就行了。

    像這種情況,現在車的名義所有人還是我們。

    ” “這麼說,現在還沒有過戶?” “要不怎麼傷腦筋呢。

    照這樣,我們要負責上稅,而且車檢證還在我們這裡。

    ” “……這麼說,那車是無車檢證行駛了?” “車檢證原件在我們這裡,給了他一個副本。

    ” “交付車輛時,你們不要身份證嗎?” “不要,因為沒有這種必要。

    舊車中,那些好車銷得特别快,大多是試開一下覺得滿意,買主就直接開走。

    這時,我們隻要讓買主在訂單上填上自己的姓名、住址.并蓋上章就行了。

    所有權如果個能轉移,車就不能算是自己的。

    所以除了這位買主外.我們這兒還從來沒有發生過付錢把 “這麼說,如果買主想化名買車,隻要在訂單上随便造個名字,編個地址,瞎按個圖章就行了?” “這隻能把車取走,但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并沒有轉移。

    ” “那麼所有權轉移需要哪些具體手續呢?” “就像剛才說的那樣,過戶登記要有正式的印章及其印鑒證明。

    如果拿來這兩樣東西,我們就可以開具轉讓證明,去辦所有權移轉的過戶手續。

    ” “這些手續,一般在交車後多長時間内辦完?”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法規定,須在車輛買賣後15日内辦理完畢。

    通常領取車庫證明需一周,過戶登記一、兩天,總共約需10天左右。

    ” “那輛‘皇冠’車出售後到今天已3個星期了,可買主還不露面……那買主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啊?” “像是個男學生,還不到20歲。

    ” “男學生?那麼年輕!” “他當場就付了80萬現金。

    ” “一個男學生,一下子能付那麼多錢,你們就一點也不懷疑?” “這也沒有什麼好懷疑的,最近經常有青年人來頭車,當場付那麼多餞的有的是,不足為奇。

    ” 最終。

    下田還是空手而回,沒弄清買皇冠車青年的下落。

    臨走前,那推銷員認為不久那青年就會來辦過戶手續的,滿口答應到時再聯系,但在這段時間裡很可能殘留在車上的作案痕迹就消失了。

     據說出售的;日車可分力兩類,一類是“無毛病車”,另一類是“翻修車”,前者不做保養直接作價交付買主,後者要翻修後才能出售。

    翻修時,要對舊車做48個項目、104個部件檢測,根據磨損情況逐一減分,井修複其減分部件。

    朝山變賣的那輛車屬“無毛病車”,那車上很可能還? 但遺憾的是,買主元從查找。

     那輛皇冠車從特約經銷店開走後,還沒有辦過戶手續,現在用的肯定是經銷店的車牌号。

    因此,下田向市内各警署通報了那輛車的車牌号,進行緊急通令緝查。

    張開這張網後,不用再等舊車經銷店來聯系,就可能提前扣住那輛車。

     可是“皇冠”車的買主就是不露面。

    這和盜車案通緝令不同。

    網張得不是特别嚴密,容易漏網。

     案情遲遲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