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麋鹿管弦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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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灼熱的沙崩塌,把他們一起帶到地底下去。

    南努克麻煩要少一點,它那帶爪的大腳踩透沙子,抓住沙子下面的石頭。

    爬那些滑坡時,它毫不費力。

    兄弟倆發現,要想站起來,最好的辦法是拉住南努克。

     走在平坦的地方,地面還是這麼燙,燙得幾乎燒穿他們的馴鹿皮靴底。

     他們随身帶了一罐吃的,已經涼了。

    他們往罐子上系了根繩子,把罐吊到一個噴氣孔上。

    幾分鐘後拉上來,罐裡的食物已經滾燙。

    不管你走到哪兒,都有一個爐子等着你,這是多麼方便啊! 想喝冷飲也不難。

    隻要把被太陽曬暖的瓶子放到由山上流下來的冰河裡,幾分鐘後,飲料就涼得像加了冰塊兒。

     然而,這種有趣迷人的經曆并不能幫他們捕到麋鹿。

    第二天早上,他們出發步行經過拉哥斯山到達哈洛灣。

    在那兒,他們登上一艘渡輪,穿過謝利科夫海峽,到達艾弗格納克島。

     霧很濃。

    羅傑說:“這島的名字起得好——一團霧。

    這兒總是這麼霧蒙蒙的嗎?”“這一帶海岸經常下霧。

    ” 他們看不見麋鹿,但突然聽到麋鹿的叫聲。

    這是麋鹿管弦樂隊的合奏——軍号、小号、長号、薩克斯管一起奏響,還有大号深沉的轟鳴。

     哈爾想起西奧多羅斯福說過的:“稍許離遠一點兒聽,這是大自然最莊嚴美麗的聲音。

    ” 他說的對。

    麋鹿的歌聲令人終生難忘。

    哈爾說:“單是為了它的歌聲,任何動物園得到一隻麋鹿都會高興得要命。

    ” “我們幹嘛非要大老遠來到這兒找麋鹿呢?”羅傑問。

     “阿拉斯加以前曾經有過很多麋鹿,但為了得到它們的兩隻上牙齒,印第安人捕殺了它們。

    ” “老天,他們到底要那些牙齒幹什麼?” “用來做裝飾品裝飾他們的衣裳。

    他們認為麋鹿的牙齒是驅邪的護身符。

    一個印第安酋長在他的長袍上縫50隻麋鹿牙,他認為這樣自己就受到了很好的保護。

    為了這些牙齒,成千上萬隻麋鹿遭到屠殺,它們的屍體則被丢棄在荒野慢慢腐爛。

    艾弗格納克島與陸地隔絕,人們很難到達,這兒的麋鹿才得以生息繁衍。

    ” 羅傑說:“既然隻有這麼少的麋鹿存活下來,我真不忍心從它們中間再抓走一隻。

    ” “但把它們抓走實際上正是為了讓它們能活下去。

    ”哈爾說,“在動物園裡,遠離那些為了得到護身符而捕殺它們的人,麋鹿可以安安靜靜地生養它們的小寶寶,它們将不再屬于瀕臨滅絕的物種。

    我是說,它們的命運不會同許多别的已經從地球上消失的寶貴動物一樣。

    ” 羅傑說:“我聽那駕駛員說,這些是羅斯福麋鹿。

    它們為什麼叫這名字?” “因為西奧多羅斯福對它們和它們演奏的美妙音樂表現出極大的興趣。

    它們同時又是全世界麋鹿中最巨大的。

    為了紀念一位偉大的總統,它們被命名為羅斯福麋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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