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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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 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郁悶都發洩出來。

    轉瞬動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着獅子呢。

    ——像過過節。

     但北平還是很亂。

    沒有一天安靜下來。

     物價飛漲,紙币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隻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标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

     隻好寄情于熱鬧。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

    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撤猴的好戲,但還是控制不了局面,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布延期。

     群衆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請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

    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

    ——她的“家”。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

     川島芳子穿着白毛衣、綠西服褲,短發經過梳理,人一般幹瘦。

    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

     法官嚴正地宣讀: “所謂‘漢奸’,即于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

    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限内,隻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面前,法官一愕。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拍根煙嗎?” 法官示意,度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着煙,望了法官一眼,他隻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隻待兵來将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号鉛字印着:《男裝麗人》,村松梢風着。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于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裡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

    一拘控麼?”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态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

    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并沒發作,隻道: “與你一同于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隻是挂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仆,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

    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磨、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版二、闆垣征四郎——” 繭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緻一敗塗地麼?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明着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步煤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那一年,她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