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回到莉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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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假如你被認出來,你的處境将會十分危險。

    」 原來不是特别罪案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願意當卧底,立下大功,将來進特别罪案組的的路會容易許多,時間也會縮短些。

     隻要能夠進特别罪案組,她什麼事情都願意做。

    無論前面有什麼危險,她也會毫不猶豫地飛奔過去。

     「回長官,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會有很多人認得我。

    要是有人認出我來,我會否認。

    同時我相信,卧底會擁有另一個身份,我的名字不會再是白小綠,那是我最好的掩護。

    我認為我可以勝任,希望長官考慮我。

    」她渴望的眼睛直視陸大臉。

     陸大臉揚了揚兩道白眉說: 「你還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麼。

    」 她的确沒想到,陸大臉是要她去當一個賭鬼歌女。

     她更沒想到,她要登場的地方是莉莉絲夜總會。

     他們給了她一個新的身份。

     她現在是王珍妮,一個名字普通的二十二歲歌女,出身卑微,嗜賭又頹廢,生活一片蒼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來的簡陋小公寓裡。

    那幢幹巴巴的二十層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絲附近,方便她上班。

     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燙了一頭長卷發,染成紅色,每天抹上濃妝,穿得妖妖娆娆,戴上廉價首飾和名貴金表,看起來像個小妓女。

    她完全知道怎樣扮演這個角色,怎樣演活這些頹廢的女孩。

    她在莉莉絲見到的,都是這些女孩。

     她一直擔心會有人認出她來。

    這種擔心後來證明是多餘的。

    莉莉絲已經物是人非。

     莉莉絲幾年前易手,名字沒變,重新裝潢,格調高級了許多,是男人找樂子的地方。

     守門的印度人已經換成兩個金發碧眼的俄羅斯人。

    那塊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紅色絲絨地毯從外面的台階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樓梯上。

     沒想到,多年以後的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樓梯。

     不一樣的,是她長大了,她腳上穿的不是她從故鄉穿出來的那雙白色丁帶鞋,而是一雙銀色尖頭高跟鞋。

    她左手手裡抓住一個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夾着一根點了的香煙,緩緩走上二樓舞池。

     無論這個地方怎麼改變,空氣裡始終蕩着那種歡樂地獄的味道,糜爛如故,就像一瓶換了高級包裝的廉價酒精,骨子裡還是一樣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進莉莉絲聽到的第一首歌。

     那個請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經不見了,從前那些歌女和舞娘,她也沒見到。

    這些女孩也許都已經老了,嫁作歸家娘了,又或者過着悲慘的人生。

     唱着歌,看着台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臉孔,她猝然發現,好像有些東西凍結在時間裡面。

    要是她沒有變成白小綠,那麼,王珍妮說不定就是現在的她。

     她風情的目光撫過台下每張臉,輕擡粉撲撲的下巴,咧嘴一笑。

    人生到底是充滿諷刺呢?還是過去與現在之間一場又一場的輪回?不管走了多遠的路,她也許依然會用另一種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複過去,回到那條老路上。

     她唱起《夢醒時分》來,最像丁丁,連丁丁以前也喜歡聽她唱,有時一邊聽一邊取笑她的老氣橫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個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樣愛過她憐惜過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這一刻在哪裡,日子過得好不好。

     後來她有恨過丁丁嗎? 那種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經遙遠得像一個世紀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