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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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李剛家屬侵犯何家時,已經完全心知肚明。

     為了複仇,害活着的人飽受仇人家屬的欺淩,甘佳甯若是在天有靈,也一定後悔難過。

     陳進想着怎麼樣才能完成甘佳甯的第一個遺願,保護她的孩子。

    想來想去,隻有一個辦法,犧牲自己,來營造一個不存在的“同夥”,讓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一直威懾着範家,使他們不敢再去欺辱何家! 那個同夥是他最重視的人,才是他要用生命保護的朋友。

     隻有警察永遠查不出這個“同夥”,甘佳甯的第一個遺願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須做出轟轟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後,要給出充分的理由,讓警方相信他是一個人犯罪。

    而在最後法庭上的機會,當着省市縣三級領導,當着範家家屬的面,最後一辯,爆出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并進行赤裸裸的威脅,讓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煩! 不這樣做行嗎? 不行。

     這案子一開始他的犯罪動機就會曝光。

    而警方也早晚會查出是他幹的。

    就算他逃回美國,度過剩下時光,警方早晚會通過一一排除甘佳甯同學,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發現他在案發後回國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幹的,範家還會放過何家的婆孫嗎? 即使他在犯罪中營造出另有同夥的迹象,但那些迹象不是堅固的證據。

    警方如果遲遲找不出他的同夥,最後一定認為案子是他一個人幹的。

     唯有在最後時刻,當着所有人的面,擺出鐵一般的證據,證明另有一個沒抓獲的同夥,才能徹底震住所有人! 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辦法! 還有其他辦法嗎? 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法律會制裁範家。

    可是在金縣可能嗎?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制裁了嗎? 甘佳甯事後他們找到何家,甚至對幼子都動手,警察管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為他們這個關系網實在太恐怖了。

     陳進唯一能做的,隻有走這條路,犧牲自己,來徹底完美地達成甘佳甯的兩個心願。

     沒有人會知道陳進是怎麼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來陳進到底是怎麼營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殺害範長根那次,警方的後續調查會找到監控中陳進走進806房間時的清晰面部特征,從而形成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這是陳進精心設計的一個鐵證。

     他一共有三張身份證,除了購車買房的那張外,他用真身份證訂了806的房間,再用第二張假身份證訂了樓上906的房間。

     在晚上,趁着夜色籠罩,他先來到906房間,這是頂樓,他從窗戶上挂下一條軟梯和一根保險帶,那天是風雪天,陳進早在前幾天的氣象預報中就得知,沒人會看到一個風雪天夜晚的頂樓房間會有這麼一幕。

    随後,他來到806客房,用保險帶固定自己後,順着軟梯爬進906房,把保險帶和軟梯收了後,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

    第二天早上作案時,他離開906,并且經過化妝打扮,戴上帽子,離開酒店,使酒店的一樓大廳監控也拍不到他的臉。

     在作案後,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樣方法爬回806,在這個風雪天依然沒被任何人看到。

    此後,他一直等到9點,這才正大光明地離開了806房,從而營造了一個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當然,他考慮到如果警方有極端聰明的家夥,會懷疑他一個人作案,并且想出了樓上樓下轉換制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麼絕頂聰明的警察,警方依舊會一無所獲。

    因為警方會發現,那一天九樓的監控或許是被清潔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畫面,從而根本沒辦法确定陳進是否用上下樓的方法制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場證明。

     而他登記的906房間的身份證,經查确實有這個人,但查了後會發現不是。

     但憑這點能判斷陳進沒有同夥,一切都是他死前虛張聲勢嗎? 沒辦法,邏輯上要證明一樣東西存在很簡單,找出這樣東西。

     但要證明一樣東西不存在呢?很難。

    就像你沒辦法找出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他們找不出陳進的同夥,難道就能說陳進是在唬人,根本沒有同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