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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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平點頭:“對,當天很巧,我們刑偵隊前不久剛抓了夥金店搶劫團夥,市裡給了三萬獎金,我們那天晚上就在他們樓上吃飯。

    出事後我們不到五分鐘就趕到現場,汪海全死亡後面若桃花,綜合幾個其他典型特征,法醫判斷是急性氰化物中毒,事後驗屍也證明了汪海全是氰化鉀急性中毒。

    我們當時判斷出急性氰化物中毒後,懷疑這不是意外,而是謀殺。

    于是馬上守住酒席廳的門,控制現場所有人,因為擔心兇手丢棄罪證,所以就算有人要上廁所,也由刑警全程監視。

    此外,我們也立即封存現場所有物證,讓法醫馬上勘查。

    詢問了其他人,汪海全出事前碰過哪些東西,由于其他食物酒水都是其他人一起吃喝的,唯獨最後王紅民給他的那杯水,王紅民此前并未喝過,汪海全是唯一一個喝的,法醫懷疑那杯水有問題。

    事後的鑒定結果也是那杯水中有氰化鉀。

    ” “杯子指紋查了嗎?” “驗了,上面隻有三個人的指紋,汪海全、王紅民和服務員。

    據現場人的集體回憶确認,那杯水是他們入座後,服務員拿着水壺一杯杯倒的,其他人水杯中的水都确認過,沒有問題,唯獨王紅民的那杯有氰化鉀。

    ” 高棟想了想,道:“如此看來,通常情況下有幾種可能,一是服務員下的毒,下毒對象是王紅民,雖然表面是同個水壺倒的水,但稍微做點手腳就可以蒙混過關了。

    第二種是王紅民下的毒,這杯水放在他面前,他可以趁前面打架混亂,下好毒,等打架平息後,再給汪海全喝。

    第三種是别人想毒殺王紅民,卻最後讓汪海全喝了。

    當然,前面那個老闆也有可能是同夥,故意過來制造混亂的。

    ” 李衛平道:“是啊,這三種情況我也想過,但需要找物證。

    整個酒席廳内外以及所有人員身上都搜過了,沒找到殘留的氰化鉀。

    現場每個人都做了筆錄,沒人注意到誰下了毒。

    原本我們重點懷疑王紅民,但一來沒物證,二來他矢口否認他知道杯中有毒,盡管我們後來從其他人口中了解到,王紅民和汪海全應該有某種矛盾,準确說,可能是王紅民有把柄在汪海全手裡,他是所長,但平時他都順着汪海全,汪海全仿佛是工商所裡說話最管用的人。

    王紅民有殺人動機,但通過初步問話,他完全否認和汪海全有矛盾。

    沒有任何物證支撐,甚至王紅民的指甲縫裡都檢查過,提取不到氰化鉀。

    加上王紅民的背景,我們沒辦法抓來強審。

    最後,這案子隻能草草了結。

    ” 高棟笑了笑,道:“聽你把案子這麼一說,我看,兇手用氰化鉀殺人,雖然用量很少,但物證依舊擺在酒席廳裡,隻不過你們沒找到。

    兇手呢,是當着所有人的面下毒殺人,幾十雙眼睛看着犯罪的全過程,在對現場其他人錄口供中,我想可能有某些細節你們沒注意到。

    要不然,這案子沒道理會辦成死案的。

    ” 李衛平解釋道:“我們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酒席廳内外甚至地毯下一寸寸都找過了,沒找到物證,相關人員當晚就做了詳盡的筆錄,但依舊沒有線索。

    不是我們調查不嚴密,是這兇手太狡猾。

    ” 高棟不屑地搖搖頭:“好吧,反正都是過去的案子了,沒破就沒破吧。

    你說這案子和這次的案子有關系?” 李衛平點頭道:“是的,工商所本來有七名正式員工,上回被毒殺了一個。

    這回剩餘的人都遭了難。

    上一回的毒殺案中,我們事後調查,汪海全的死沒給任何人帶來實質性的利益。

    這次的案子也是一樣,兇手犯下這麼大的案,其實也不會給誰帶來利益。

    毒殺案中,兇手有可能的第一目标是王紅民,結果卻意外殺死了汪海全。

    似乎毒殺案和這次的案子,兇手的動機都是為了報複工商所的人。

    另外,毒殺案中,我們調查極其嚴謹,卻找不到現場的證據,顯示兇手相當狡猾。

    這次的案子兇手更有能力控制一車人,手段難以捉摸。

    所以我懷疑,會不會是同個兇手做的?” 高棟想了想,道:“在我看來,兩起案子還是有本質區别的,毒殺案中,兇手自始至終沒有暴露,也沒有宣明他的犯罪動機。

    而這次的車毀案中,兇手打了個報警電話,挑戰警方,同時表明他的犯罪動機。

    如果毒殺案中兇手的動機也是仇視工商所,那麼下毒殺人這種神不知鬼不覺的辦法,雖然很安全,但根本無法宣洩兇手心中的不滿。

    這兩起案子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死的都是工商所的人,而且時間隔得近了些。

    其他的所謂共同點,大部分還是主觀判斷,不夠客觀。

    好吧,這案子就先談到這兒,不要讓主觀想法影響接下來的判斷。

    你先回去繼續工作,我這邊最重要的是等監控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