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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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二天是1月12日,原本今天晚上才是綁匪電話裡通知的最後期限,誰知昨天就發現了屍體。

     一早,陳法醫告訴高棟,車上五名被害人的準确死亡時間是在1月10日晚上11點到12點之間,那時正是大晚上,并且事發點是荒廢多年且用路障封閉的老公路,所以一個目擊者也沒有。

     詳細屍檢已經做過,确認直接緻死原因是頸椎被扭斷,手法很專業。

     另外體内經過毒化檢測,判斷至少被害時,死者體内并沒有中毒。

    人質是1月9号中午失去聯系的,而被害時間是在1月10号的晚上11點後,将近間隔36個小時,大部分常見毒物都會在24小時内代謝完成,也就是說,無法判斷人質被綁架時,是否中毒。

     通過兇手遺留的腳印判斷,此人大概身高173,正負誤差兩公分,體重135斤,正負誤差5斤。

     這是成年男子很普遍的身高體重,對确認兇手身份顯然是不夠的。

     綜合各項目前已知的線索,高棟先把整件事的時間順序排了一遍。

     1月9日早上,工商所五男一女六名正式工連同一名男司機,共七人,乘坐工商所自有的一輛銀灰色的經典款别克GL8商務車離開縣城,駛上高速,前往杭州方向。

     1月9日中午大約12點,車輛的GPS裝置失去信号,最後顯示地點在離杭州半個小時車程的紹市服務區内。

    手機運營商提供的線索顯示,在車輛GPS信号中斷的差不多時間,七個人的手機先後關機了。

    也就是說,1月9号中午12點,一車人遭遇了某種事情。

    GPS的行駛記錄還顯示,車輛是從白象縣收費口直接上的高速,中間沒有停留,一直開到了紹市服務區,此後無信号。

     1月9日傍晚,工商所家屬發現失去聯系,晚上手機依舊撥不通,相互一問,才知道七個人手機都關了。

     1月10日早上,工商所家屬來報警,說失去聯系,當天警方壓根沒想到出了大事,沒有做出實質性的調查舉措。

     1月10日晚上11點到12點間,兇手在白象縣老公路殺死五名被害人,燒毀車輛,同時另有一男一女不知所蹤。

    至此,距車輛前一天中午出事,剛好過去一天半。

     1月11日早上,兇手打了個報警電話,用電腦合成的機械聲威脅政府登報道歉,否則揚言殺死人質。

     1月11日中午後,幾名大學生發現了出事的汽車。

    而到現在為止,兇手再也沒和警方繼續聯系。

     高棟長久地看着筆記本裡的時間記錄,心裡泛起了幾處疑點。

     首先,兇手在工商所的人1月9日離開白象縣幾個小時後,就成功控制了整車人。

    人質卻是在第二天的晚上才被殺死的,那麼這中間空白的一天半時間裡,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間隔這麼久才殺人? 其次,兇手明明已經把人質殺死,為何還要在第二天早上打報警電話,威脅不按他的要求,會在1月12日把人質殺死?他以為這種讓政府自打耳光的要求會得到同意? 目前唯一較明确的一點,就是兇手的犯罪動機。

     兇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錢,甚至昨天車子裡擡出的屍體,錢包中的财物也基本完好,隻不過被燒成了灰。

    這些燒成灰的現金初步清點就有兩萬多。

    顯然,兇手不是為了錢。

     普通的仇殺?沒道理一車人都和他有仇,犯下這麼驚天動地的案子。

     排除錢和仇殺這兩個動機,那麼僅有的動機就是報複工商所的人了。

     從他的那個電話,可以判斷此人應該極端痛恨工商所的亂收費,所以不但要殺死工商所的所有人,還要求登報向社會道歉,讓工商所顔面掃地。

     這得多大的仇恨才敢犯下這種罪行呢? 這時,高棟手下的刑偵隊長張一昂走進辦公室,道:“老大,昨天發現車輛的幾個大學生重新請到局裡做詳細筆錄,這是筆錄副本。

    ”張一昂把幾張紙放到桌子上。

     高棟随便看了幾眼,就放到一旁,問:“我聽說這條山路已經廢棄多年,因為中間有多處塌方,路口也被水泥墩攔了起來,兇手是移開一個水泥墩後,把車開進去的,平時根本沒人往那兒走,怎麼這幾個學生這麼巧,偏偏從那條路去山裡面露營?進山就這一條路嗎?” “那倒不是,這條路封閉了,另有一條前幾年造好的路進山。

    這幾個學生說因為這條路沒人走,所以他們特意挑了這條路,他們的露營有點野外生存體驗的意思。

    我們調查了幾人的身份,他們都是今年剛進大學的大一新生,原先是高中同學,彼此幾個很要好。

    今年過年早,所以學校放假也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