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墜龍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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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明珠古稱‘随珠‘、‘懸珠‘、‘垂棘‘、‘明月珠‘等,據史籍記載,春秋戰國時代,“夜明珠”已被視為“天下名器”,其珍貴價值同“和氏壁”并駕齊驅。

    已其夜能發光而著稱,還真是能吸天光而夜現明光之珠。

     東漢時期,許慎提出“玉,石之美,有五德。

    ”春秋早期,管仲提出“玉有九德。

    ”春秋晚期孔丘提出“玉有十一德。

    ”。

    諸家玉德之說,為我國幾千年來愛玉、崇玉、禮玉、賞玉、玩玉、鑒玉、藏玉提供了強大的精神支柱。

    鑒于此情,夜明珠是寶玉石業大家族中寶中珍寶、寶中之王。

    曆代帝王為了壟斷和獨霸這一特屬權,一般平民百姓是不敢問津的,甚至連目睹一眼“夜明珠”的風采的權利都沒有。

    許多文人墨客為了讨好和迎合帝王将相的寵愛,大量的收集有關夜明珠的素材,進行文飾和包裝,使本已神聖而神秘的夜明珠,更加神乎其神,撲朔迷離。

    在洪門幫會中的文人智士論說:“宇宙上有36天罡,下有72地煞,合共108天地。

    啻之夜明珠采撷和孕育了天上日月星辰之皓光,太空中風晴雨露之潤澤,大地上山川萬木的穎華,人世間的精、神、魂、靈之瑞祥,融于一身。

    并且夜明珠在傳說中又講道:夜明珠稀有、珍奇、高貴、華麗、神秘是因為它具有36彩,72霞,108光。

    因此,世界上再有什麼神奇、珍貴之物能與夜明珠相媲美呢? 清代記載慈禧藏寶單的所有珠寶中,有一顆夜明珠重4兩2錢7分,約為133.4375克,當時定價為1080萬兩白銀。

    到光緒元年,該夜明珠的價值漲了十倍。

    到民國37年已漲了100倍。

    慈禧死後,口含夜明珠下葬,民國十七年(公元1928年),寝陵被軍閥孫殿英指揮的軍隊所盜,夜明珠也落在了孫殿英手中。

    引用孫殿英的話說:“她(慈禧)口裡含着一顆夜明珠,分開是兩塊,合攏就是一個圓球,分開透明無光,合攏時透出一道綠色寒光,夜間百步之内可照見頭發。

    聽說這寶貝可使屍體不化,難怪慈禧的棺材劈開後,老佛爺像睡覺一樣,隻是見了風、臉才發黑,衣服也有些上不得手了。

    我把夜明珠托雨農代我贈給蔣夫人(宋美齡)。

    ”想是這個珠子已經宋夫人帶到美國去了。

     除慈禧口中夜明珠廣為人知外。

    其鳳冠上九顆夜明珠也相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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