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稱謂(一)

關燈
/span>   四、祖父   曾祖父為“公公”,祖父為“翁翁”或“大爹爹”。

    也稱“大父”。

    陸遊多次在文中稱其祖父為“先大父”。

    不過注意,“翁”指父親,如陸遊的“無忘告乃翁”。

       五、祖母   在兩宋民間,對祖母的稱呼除娘娘外,還有婆婆、太婆、媽媽等。

    “媽媽”也可以用來稱呼母親。

    沿海一帶供奉的“媽祖”就是宋朝人,。

       六、兄弟姐妹   宋皇子之間皆以“哥”稱呼,無論長幼,按排行區分,如“大哥”、“三哥”、“九哥”,神宗趙顼比岐王颢大,但他也是稱颢為“二哥”而不是“二弟”。

       皇帝也同樣如此稱皇子,如趙佶稱趙構為九哥,趙構稱趙瑗為大哥。

       公主之間稱“姐”或“姊”,也按排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