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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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救護車同時來到,我幫忙把他送到醫院急救。

     幾天以後,戴主任痊愈回來,可能因為我對他的“善意”感動了他,就把我當做他的“知己”,什麼話都敢對我講了。

    我問起他那天為什麼發病,他說:“我的身體很好,從來沒有什麼毛病,最近突然犯病了。

    你沒有當官,不知道這當官的權力是怎麼樣的——一個公章可以讓你在天上,對周圍人指手劃腳作威作福,交了公章你什麼都不是,馬上讓你跌到萬丈深淵底下,讓人在你身上吐口水——前天還巴不得叫你爸爸的人轉眼就把你踩在腳下,這種心理上的落差你無法想象得到。

    ” 有一天下午政協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準備“選舉”幾個新的常委。

    會議執行主席“周胖子”發給大家每人一張選票以後,在台上說:“你們如果有不同意見或不同意選舉某個人當常委的就在這個人的下方格子裡打叉叉,沒有任何記号的就算同意”。

    這個方法據說已經在全國實行了幾十年,從來沒有人說個“不”字,沒想到這一次有人站起來說:“你們幾個人坐在台上虎視眈眈的看着我們,誰動筆誰就同你們過不去,這還有誰敢動筆呢?” 剛剛從某市長升上來當政協副主席的周胖子第一次碰上這個難題,支支吾吾了半天,說:“選票都印好了,再改也來不及了……”台下的人們更不滿意了,吵鬧起來,會議開不下去了。

    周胖子甚至說了一句:“請大家包涵一下就這樣選舉吧,以後再改。

    ”但還是說服不了衆人。

    我覺得很有趣,沒想到竟然有幸親眼目睹這難得一見的“西洋鏡”。

     過了一個多小時,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省政協正主席、省軍分區司令員“四個班子”的頭頭同時來到并坐到主席台中間的位置上,把周胖子攆到一旁歇去。

    “選舉”正式開始,誰也不敢開腔了——全體委員交了白卷,所有“候選常委”全部當選。

     參加“兩會”回家後,大哥、大嫂同幾個弟弟一起到我的辦公室吵鬧:“公司是大家一起辦的,為什麼你可以當政協委員,其他兄弟就不能當?你巴結當官的就是為了自己也當官嗎?你為什麼在學校裡設獎學金,是不是為了沽名釣譽?公司每年賺的錢為什麼不全部分掉?……” 我耐心地向他們解釋:“我們現在資金緊缺,要把生意做大隻能大家再過一段苦日子;從今年開始以後獎學金從我的分紅裡扣取,你們不出可以;‘巴結當官的’?對那些貪官污吏我比你們都讨厭!至于政協委員,待我去找統戰部,看看能不能給我們兄弟們七個名額,大家都有份。

    ”最後一句顯然是氣話。

     一天上午我剛剛上班,突然大門外停下一輛警車,跳下來幾個警察,沖進大門高聲叫着:“你們董事長是哪個?”工人們把手舉向我。

    幾個警察不由分說,拿起手铐就把我铐上了。

    我問:“我犯了什麼罪?” “你容留婦女賣淫!到派出所去講清吧。

    ”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說:“你們是不是抓錯人了?” 一個朋友剛好進來冒冒失失地叫道:“雲,今天有空去雪峰寺嗎?” 警察問我:“你叫什麼名字?” “雲。

    ” “你不是董事長嗎?” “怎麼不是?!你問工人們。

    ” “那林明是誰?” 一個工人替我回答:“林明是他的大哥。

    ” “那好。

    你們叫他來,他說他是公司的董事長。

    ” “他出差了,過幾天回來。

    ” 警察放過我,連一聲道歉都沒有就走了。

     幾天後,我勸大哥自己去派出所問清情況,他去了,卻馬上被拘留不放。

     我到處找人打探,方知是大哥曾經在一次出差的路上,結識了一個四川女子汪燕,汪裝得可憐兮兮的騙了他一些錢财後,又騙他給她在古鎮租了個住房。

    誰知這汪燕就在租房裡賣淫賺錢,派出所掃黃時被抓進看守所,供出我大哥是她的“同夥”。

     打探的人告訴我,這“容留婦女賣淫”之罪要是放在“嚴打”時可能會判死刑的,要我拿出一大筆錢給“有關人員”了結此事。

    我包了幾個大大的紅包派人各處打點,總算沒有“大事”了,但大哥還是被關押“勞動改造十五天”才放回家。

     大哥回家後不敢對大嫂說真話,就說是我故意勾結派出所所長陷害他,目的是“想獨吞兄弟們的股份”,他是“無辜的受害者”。

     幾天以後,我在辦公室裡收到汪燕寫給“董事長親收”的信,拆開一看,内容是:她在看守所裡受盡折磨,被打罵淩辱,幾乎死掉,“不得已”供出了救命恩人“董事長”。

    現在雖然出來了,還是走投無路,希望“董事長”繼續幫她“度過難關”雲雲。

    我把信撕了,扔進垃圾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