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消滅城鎮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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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隊落戶。

    我爸爸想起老家樂東公社還有族人,便去碰運氣。

    起初大隊、公社都不同意“接收”,因為當地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積隻有一分多,每年分的糧食根本不夠吃,還要吃國家的“回銷糧”。

    爸爸“眉頭一皺、計上心來”,讓居委會、派出所寫一份“遣送四類分子下鄉監督勞動改造”的“勒令”和“通知”,又到縣革委會蓋了個章,簽了幾個字,樂東公社一個負責這方面工作的幹部不知什麼“來頭”,隻好答應“接收”,一家人又一次因禍得福。

     我傻傻地高興了好幾天,期待着到“廣闊天地”去“大有作為”一番。

    直到有一天決定“拍賣”家裡唯一一件“值錢”的家具也是傳家寶、就是當年我冒着危險保護下來沒有被紅衛兵抄走、破壞的紅木大衣櫥,無名的悲哀才襲進我的内心深處。

     那一天兄弟幾個費了不少力氣才把大衣櫥搬到操場“拍賣”。

    操場上人山人海,比“物資交流會”還“風光”,附近農民們都來看熱鬧,有的也想買點便宜貨,四處都是讨價還價的聲音。

    我們的衣櫥幾乎沒人“問津”——實在太舊了,不實用。

    等到中午總算有人“看上”,随便地賣了十幾塊錢,夠“搬家費”了——我們一家全部家當總重量不超過兩百公斤,距離又不遠,租一個手推車就可以拉走了。

     “大分别”前夕,我和幾個平時要好的同學和朋友們呂培明、黃家喆、戴金水、黃麗慧等在張水晶家裡聚會。

    “最後的晚餐”一結束,大家迫不及待地從各自的口袋裡拿出互贈的禮品。

    張打開我送給他的小筆記本,見扉頁上有字,就念了起來:“離鄉千裡去,何日殺一棋?”幾個同學頓時“詩興”大發,當場做了幾首詩詞。

    即興之作,雖然有的“不合平仄”,不講究“格律”,其意境卻是後來再次“創作”時不及萬一的。

     我寫給衆人的“七步詩”是: 談笑夏日晚, 遠别秋風軟; 故鄉冬無雪, 寒去春又轉。

     最後一句成了大家臨别時鄭重的話題:但願今年冬天分别,明年春天就能相聚;明年聚不了,後年聚;後年聚不了,大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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