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給天恒仁主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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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解釋能信服于我麼? 當初我推卻了民盟那個出版社,說我與了一家文化公司也能有國家圖書館收藏、上新華書店,且價便宜些。

     看來我錯了。

     關于《讀破大自然的人》,當初我有問在先,能出否?此書能出我才在你司出另一部《山風點火》,責編說能出,我以為她看過全文,後她還說問過主編說也能出,不料後來被你的二審稿人署名宋懷芝的删去了共12000字以上。

     1,而出版費用我是按原初稿15萬8千字交付的,删了12000字以上,理應減費用,我沒要求減費用,而你們卻怕我在第三稿添内容,便來了個先聲奪人,規定若有添加内容,另付審稿費。

    切!即或我有改動,那也不叫增添而叫恢複。

     2,就算是按你們給我寄來的三審稿我一字不改,那不但是在賤踏作者也是在賤踏你公司聲譽。

    應該嗎?因為,有五處被你方删去的段落,使得人物情節顯得沒頭沒尾的,就是最笨的讀者讀到那裡也會罵娘的,就是最差的作者也不至于差到那份上。

    這是可以理解的失誤。

    所以說,不要盲目地認為編審就是絕對正确的判官,高人一等的先生,作者是學生。

    恐怕恰恰相反吧? 2,《讀破大自然的人》有些删除内容可以理解,但有些就不是審核人應該持有的客觀态度了,旁觀者清,明顯屬于個人思想境界所限或婦人之心。

    對于遇到超出編審自己見識範圍外的東西,審核人合格的态度應該是理智對待而不是感情用事,用自已的好惡去取舍。

    你的人不是全知科學家、哲學家,隻是一個在位的小說審核人。

    就是不理解也應當發出去讓讀者評論去,這是好現象。

    而害怕引起議論,那你心虛的什麼?隻能玩小兒科嗎?隻為急功近利做生意嗎?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當時若以小說形式出世,是不是也會受到你們的嘲笑和封殺?還是“現代出版社”理智,沒那個五山斧就不砍那個六山柴。

    至少沒騙人。

    嚴格地說你們沒資格删作者的作品内容。

     3,第27章《筆頭話頭》被删得隻剩675字,能有什麼内容了?還像什麼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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