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回個家就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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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打吧!但一會兒,古華又接一陌生女子的電話,語音倒比依梅正點:“我欠出租房費,能不能給我借點錢?”嗨,這還怪亊了,公開騙錢也方法太拙劣吧?“你是誰?你欠房費與我有什麼關系?” “我是麼麼,就是要認你為幹爸的!” “我連你見就沒見過,怎麼可能給你打錢,那我問問再說。

    ”古華電問依梅:“你回家作伴的是麼麼嗎?” “是啊!” “你倆既然要好,那她欠房費你知道嗎?” “她才說的,我哪知道?” “豈有此理!怎麼你昨天發的麼麼照片與原來發來的大不一樣?又是另一個人!” “化了妝的嘛,我不可能把她一個人丢在這裡。

    ” “來了我還要看值不值得認她呢,好了自然會給她化錢的,人就未見哪個就先化錢?要多少?” “她說六百元。

    好吧,好吧,隻寄路費。

    哈哈,比你那個幹女兒強多了!” 媽的,人未見,先要錢把我套住。

    太被動啦!從依梅最初在本地遊蕩,免不了化錢,至今越騙越大了。

    由六百增加到八百,這又六百共一千四百元。

    人未歸己先化這麼多!回來更不得了,當我是大款啦? 夜裡一覺醒來,古華蓦然明白那個麼麼是想要個錢在手罷了,估計也沒錢,自己身上有錢踏實些,并早就從心裡認古華為幹爸了。

    她才去蘭州不到一月,怎麼可能已住上租房欠費六百元?他己感覺出麼麼己有一種“雞”性的随便開口習慣。

    但她要來,拒絕了第一次要求也不好,多化錢更是心疼。

     如果拒絕寄六百欠房費,來後初次化六百,不但有面子而且恰當,如果寄六百房租費,意味着來後為她重複化錢。

    幹脆不理依梅二人,一分錢也不再化,保持單純的與保姆消費,也不值得理睬兩隻滿天飛的“雞”,但總有一個雜念使古華狠不下心,那就是,還是想依梅二人回家。

    但既然回家路費就沒有,是否說明她們沒幹那下賤職業呢? 最終,古華寄了一千四百元。

    想那麼多幹啥?但總有一種被算計的不自在。

     古華催依梅趕快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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