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我說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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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罪從供定”,所以,來俊臣才絞盡腦汁,不遺途力地想出大量非人的刑具,用來迫取口供。

    所以武則天雖然沒看到什麼憑據,隻見到大臣們畫了押、按了手印的供詞,就理所當然地做出了裁決。

     不過,口供作為證據也有一些相應的要求,在“罪從供定”這個原則之下,還有一個“衆證定罪”原則,也就是說口供必須是三人以上的供詞才能生效,這就是所謂的“三人證實,二人證虛”。

     如今楊帆的罪,已經有朱彬、裴宣禮兩人的供詞,隻要再有一人,不管是他本人還是李遊道,楊帆就可以被扔進死囚牢待決了。

     那麼來俊臣為什麼不随便再找個人來作為第三份證詞呢? 因為楊帆在宮裡掌兵,雖然官職不大,在這起“謀反案”中的作用卻是極大的,是這起謀反案中的重要角色,來俊臣刻意給他安排這樣一個角色,就是為了綁死他,不讓他逃脫,誰讓他背後有那麼多的勢力撐腰呢。

     因為楊帆的作用重大,為了弄得像那麼回事,來俊臣才幫他編出了與朱彬同謀、裴宣禮穿針引線,李遊道招攬重用的這樣一個故事,這才顯得反賊行事缜密,同時涉及的人少,破綻也就少,免得楊帆背後那幾座靠山插手,發現漏洞。

     誰知此事想要結案,這樣的設定反而是作繭自縛了,李遊道還沒認罪,楊帆也不認罪,來俊臣又不好随便找個人來,再充當楊帆謀反的知情人,隻好一面嚴審李遊道,一面想迫使楊帆自己招供。

     侯思止這番低聲言語,把姿态放低,算是給足了徐有功面子,可是徐有功并不領情,冷冷地道:“于法不合之事,不可以!” 侯思止已隐忍良久,見他如此不講情面,不由勃然大怒。

    他當初在坊間厮混、賣餅為生時的潑皮作派登時顯現出來,侯思止噌地一下站起來,一腳踩着坐椅,一邊挽着袖子,怒氣沖沖地道:“徐無杖,你以為就你懂得王法,侯某人就不懂王法嗎?某記得,犯人若是狡賴不招,可以用刑的。

    ” 徐有功看他擺出一副潑皮樣兒來,不急不惱,緩緩點頭道:“不錯!是可以用刑,刑訊可以每隔二十天一次,總共不得超過三次,總杖數不得超過兩百杖,若拷訊緻死,主審官不負責任!原來這個規矩你也知道啊?” “啊?啊……,本官……本官當然知道!” 侯思止基本上就是個文盲,要不然也不會在審訊魏元忠時,鬧個案犯魏元忠坐着,他這個主審站着受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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