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腐敗 四、高薪未必養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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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0兩手續費。
下級拜見上級,本來是談公務,卻要先用銀子作敲門磚;納稅人交稅是盡義務,卻要另外拿錢答謝收稅人。
這是什麼規矩?混賬規矩!因此雍正勒令取締,并通令全國:“倘有再私收規禮者,将該員置之重典,其該管之督撫,亦從重治罪。
” 應該說,雍正的這一系列舉措,是既有道理又可操作的。
可惜其收效卻甚微。
公元1735年,雍正去世,乾隆繼位。
就是從他這個寶貝兒子開始,大清帝國又重新走向腐敗。
各種陋規死灰複燃,且愈演愈烈。
比如前面說到的那個張集馨,道光二十七年調任四川臬台時,在北京就又送了15000兩銀子的“别敬”。
其中軍機大臣(實際上的宰相)每人400兩,六部尚書每人100兩,侍郎每人50兩,軍機處秘書每人也有16兩。
至于使費、部費、門敬、跟敬之類,各地方、各衙門、各官員也都照收不誤。
這還是“非典型腐敗”。
典型的腐敗就更是駭人聽聞。
乾隆朝大學士和珅,家财竟達八萬萬兩,相當于當時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産的14倍;也相當于雍正五年國庫儲銀的16倍,康熙末年國庫儲銀的100倍。
看來,高薪也未必養廉。
高薪為什麼就未必養廉呢?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于養廉銀的數額。
誰都知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一年千把兩銀子怎麼抵得住?這還是“清知府”。
如果是和珅那樣的大貪官,這點養廉銀哪會放在眼裡?所以,高薪養廉隻可能對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起一點補償作用,幫助他們堅守下去,對真正的貪官是不起作用的。
它也不能遏制腐敗,頂多不過揚湯止沸而已。
問題在于,即便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在高薪養廉的條件下,也隻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敗,無法抵制非典型腐敗。
比如張集馨,就是操守較好的。
林則徐當然也是。
但他們也都既收規禮,也送規禮。
為什麼?就因為那“禮”是“規”,是規矩,是規約,是遊戲規則。
你要想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
何況,陋規雖然“陋”,但它的名目并不醜陋,反倒很有人情味。
比如冬天送的叫“炭敬”,夏天送的叫“冰敬”,也叫“瓜敬”。
送點木炭送點瓜,總不好說是行賄受賄。
這實在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智慧,明明是行賄甚至勒索,卻弄得溫情脈脈。
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
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
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做人都做不了的,何況做官? 還有,就算你不愛錢,也不在乎升遷,你總不能不為屬下着想。
你的家丁、童仆、跟班等等,千裡迢迢跟着你到外地做官,圖個什麼?你的書吏、衙役、門子,為你鞍前馬後東奔西走,又圖個什麼?他們可不是什麼“聖人之徒”,沒讀過四書五經,也沒什麼平治天下的理想。
他們除了想跟着你風光風光,吃香的喝辣的,也就是想多撈幾個。
你自己不要,還能不讓人家要?如果你這裡總是兩袖清風一貧如洗,他們就會跟别人去了。
不要以為中國人就沒有市場經濟的觀念,擇木而栖他們還是知道的。
況且,你可以不為自己的屬下着想,卻不能不敷衍上級的屬下。
所以,長官的門房那裡,你要送“門敬”;長官的跟班那裡,你要送“跟敬”。
如果不送,那好,你就别想見到長官,而關于你的流言蜚語卻總是會飄到長官的耳裡。
因此,就連位極人臣的軍機宰輔們,有時也不得不籠絡得寵的太監。
因為太監雖不入流,卻是皇上身邊的人。
身邊的人,總是比别的人親近,也比别的人方便。
想幫你或是想害你,有時隻不過是一句話的事情,豈能“小看”?同樣,長官身邊的人,你當然也馬虎不得。
好了,你既然要敷衍上級的屬下,也就不能不讓自己的下級來敷衍,不能不準自己的門房、跟班接受“門敬”、“跟敬”。
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何況這也很難說就是腐敗。
國外酒店的門童也收小費的麼!隻不過,他們的小費是根據服務的好壞來定的,而在咱們這裡,門敬、跟敬的多少卻取決于長官的官階,也算是一種中國特色吧! 其實這也不奇怪。
因為種種陋規,雖然範圍有大小,數額有多少,但都無不圍繞一個中心。
這個中心就是權力。
總督巡撫為什麼要孝敬軍機宰輔?下級官員為什麼要結交首長秘書?就因為他們接近權力中心。
所以,規禮的數額雖然一般以官階的高低為準則,卻又并非一成不變。
比如張集馨當陝西督糧道的時候,送給巡撫的規禮就比總督多。
巡撫的規禮按季送,每季1300兩,一年四季共5200兩。
總督的規禮按節送,每節1000兩,一年三節(春節、端午、中秋)共3000兩。
這是因為,總督的官雖然比巡撫大,但隔了一層,不是直接領導,也不同城(陝甘總督駐節蘭州,陝西督糧道則和陝西巡撫同在西安),權力和影響力反倒小一些。
這就叫“縣官不如現管”。
所以,哪怕你面對的隻是一個科員,但如果你的案子正好歸他管,你就得意思意思。
部長那裡,倒未必一定要打點。
也就是說,在這裡,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别的,正是權力,尤其是那些能夠直接産生影響的權力。
下級拜見上級,本來是談公務,卻要先用銀子作敲門磚;納稅人交稅是盡義務,卻要另外拿錢答謝收稅人。
這是什麼規矩?混賬規矩!因此雍正勒令取締,并通令全國:“倘有再私收規禮者,将該員置之重典,其該管之督撫,亦從重治罪。
” 應該說,雍正的這一系列舉措,是既有道理又可操作的。
可惜其收效卻甚微。
公元1735年,雍正去世,乾隆繼位。
就是從他這個寶貝兒子開始,大清帝國又重新走向腐敗。
各種陋規死灰複燃,且愈演愈烈。
比如前面說到的那個張集馨,道光二十七年調任四川臬台時,在北京就又送了15000兩銀子的“别敬”。
其中軍機大臣(實際上的宰相)每人400兩,六部尚書每人100兩,侍郎每人50兩,軍機處秘書每人也有16兩。
至于使費、部費、門敬、跟敬之類,各地方、各衙門、各官員也都照收不誤。
這還是“非典型腐敗”。
典型的腐敗就更是駭人聽聞。
乾隆朝大學士和珅,家财竟達八萬萬兩,相當于當時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産的14倍;也相當于雍正五年國庫儲銀的16倍,康熙末年國庫儲銀的100倍。
看來,高薪也未必養廉。
高薪為什麼就未必養廉呢?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于養廉銀的數額。
誰都知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一年千把兩銀子怎麼抵得住?這還是“清知府”。
如果是和珅那樣的大貪官,這點養廉銀哪會放在眼裡?所以,高薪養廉隻可能對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起一點補償作用,幫助他們堅守下去,對真正的貪官是不起作用的。
它也不能遏制腐敗,頂多不過揚湯止沸而已。
問題在于,即便那些操守較好的官員,在高薪養廉的條件下,也隻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敗,無法抵制非典型腐敗。
比如張集馨,就是操守較好的。
林則徐當然也是。
但他們也都既收規禮,也送規禮。
為什麼?就因為那“禮”是“規”,是規矩,是規約,是遊戲規則。
你要想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
何況,陋規雖然“陋”,但它的名目并不醜陋,反倒很有人情味。
比如冬天送的叫“炭敬”,夏天送的叫“冰敬”,也叫“瓜敬”。
送點木炭送點瓜,總不好說是行賄受賄。
這實在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智慧,明明是行賄甚至勒索,卻弄得溫情脈脈。
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
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
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做人都做不了的,何況做官? 還有,就算你不愛錢,也不在乎升遷,你總不能不為屬下着想。
你的家丁、童仆、跟班等等,千裡迢迢跟着你到外地做官,圖個什麼?你的書吏、衙役、門子,為你鞍前馬後東奔西走,又圖個什麼?他們可不是什麼“聖人之徒”,沒讀過四書五經,也沒什麼平治天下的理想。
他們除了想跟着你風光風光,吃香的喝辣的,也就是想多撈幾個。
你自己不要,還能不讓人家要?如果你這裡總是兩袖清風一貧如洗,他們就會跟别人去了。
不要以為中國人就沒有市場經濟的觀念,擇木而栖他們還是知道的。
況且,你可以不為自己的屬下着想,卻不能不敷衍上級的屬下。
所以,長官的門房那裡,你要送“門敬”;長官的跟班那裡,你要送“跟敬”。
如果不送,那好,你就别想見到長官,而關于你的流言蜚語卻總是會飄到長官的耳裡。
因此,就連位極人臣的軍機宰輔們,有時也不得不籠絡得寵的太監。
因為太監雖不入流,卻是皇上身邊的人。
身邊的人,總是比别的人親近,也比别的人方便。
想幫你或是想害你,有時隻不過是一句話的事情,豈能“小看”?同樣,長官身邊的人,你當然也馬虎不得。
好了,你既然要敷衍上級的屬下,也就不能不讓自己的下級來敷衍,不能不準自己的門房、跟班接受“門敬”、“跟敬”。
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何況這也很難說就是腐敗。
國外酒店的門童也收小費的麼!隻不過,他們的小費是根據服務的好壞來定的,而在咱們這裡,門敬、跟敬的多少卻取決于長官的官階,也算是一種中國特色吧! 其實這也不奇怪。
因為種種陋規,雖然範圍有大小,數額有多少,但都無不圍繞一個中心。
這個中心就是權力。
總督巡撫為什麼要孝敬軍機宰輔?下級官員為什麼要結交首長秘書?就因為他們接近權力中心。
所以,規禮的數額雖然一般以官階的高低為準則,卻又并非一成不變。
比如張集馨當陝西督糧道的時候,送給巡撫的規禮就比總督多。
巡撫的規禮按季送,每季1300兩,一年四季共5200兩。
總督的規禮按節送,每節1000兩,一年三節(春節、端午、中秋)共3000兩。
這是因為,總督的官雖然比巡撫大,但隔了一層,不是直接領導,也不同城(陝甘總督駐節蘭州,陝西督糧道則和陝西巡撫同在西安),權力和影響力反倒小一些。
這就叫“縣官不如現管”。
所以,哪怕你面對的隻是一個科員,但如果你的案子正好歸他管,你就得意思意思。
部長那裡,倒未必一定要打點。
也就是說,在這裡,真正起到作用的不是别的,正是權力,尤其是那些能夠直接産生影響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