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強大,無比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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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校篇 第十一章強大,無比強大 萬曆四十八年(1620)九月初六,明熹宗朱由校在乾清宮正式登基,定年号為天啟。

     一個複雜無比,卻又精彩絕倫的時代就此開始。

     楊漣終于完成了他的使命,自萬曆四十八年(1620)八月二十二日起,在短短十五天之内,他無數次絕望,又無數次奮起,召見、紅丸、闖宮、搶人、拉攏、死磕,什麼惡人、壞人都遇上了,什麼陰招、狠招都用上了。

     最終,他成功了。

     據史料記載,在短短十餘天裡,他的頭發已變成一片花白。

     當天啟皇帝朱由校坐在皇位上,看着這個為他的順利即位費盡心血的人時,他知道,自己應該回報。

     幾日後,楊漣升任兵科都給事中,一年後,任太常少卿,同年,升任都察院佥都禦史,後任左副都禦史。

    短短一年内,他從一個從七品的芝麻官,變成了從二品的部級官員。

     當然,得到回報的,不僅是他。

     東林黨人趙南星,退休二十多年後,再度複出,任吏部尚書。

     東林黨人高攀龍,任光祿丞。

    後升任光祿少卿。

     東林黨人鄒元标,任大理寺卿,後任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禦史。

     東林黨人孫慎行,升任禮部尚書。

     東林黨人左光鬥,升任大理寺少卿,一年後,升任都察院左佥都禦史。

     以下還有若幹官,若幹人,篇幅過長,特此省略。

     小時候,老師告訴我,個人是渺小的,集體才是偉大的,現在,我相信了。

     當皇帝的當皇帝,升官的升官,滾蛋的滾蛋,而那個曾經統治天下的人,卻似乎已被徹底遺忘。

     明光宗朱常洛,作為明代一位極具特點(短命)的皇帝,他的人生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苦大仇深。

     出生就不受人待見,母親被冷遇,長大了,書讀不上,太子立不了,基本算三不管,吃穿住行級别很低,低到連刺殺他的人,都隻是個普通農民,拿着根木棍,就敢往宮裡闖。

     好不容易熬到登基,還要被老婆脅迫,忍了幾十年,放縱了一回,身體搞垮了,看醫生,遇見了蒙古大夫,想治病,就去吃仙丹,結果真成仙了。

     更搞笑的是,許多曆史書籍到他這裡,大都隻講三大案,鄭貴妃、李選侍,基本上沒他什麼事,原因很簡單,他隻當了一個月皇帝。

     在他死後,為了他的年号問題,大臣們展開了争論,因為萬曆四十八年七月,萬曆死了,八月,他就死了。

    而他的年号泰昌,沒來得及用。

     問題來了,如果把萬曆四十八年(1620)當作泰昌元年,那是不行的,因為直到七月,他爹都還活着。

     如果把第二年(1621)當作泰昌元年,那也是不行的,因為他去年八月,就已經死了。

     這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

     問題終究被解決了,憑借大臣們無比高超的和稀泥技巧,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處理方案隆重出場: 萬曆四十八年(1620)一月到七月,為萬曆四十八年。

    八月,為泰昌元年。

    明年(1621),為天啟元年。

     這就是說,在這一年裡,前七個月是他爹的,第二年是他兒子的,而他的年份,隻有一個月。

     原因很簡單,他隻當了一個月皇帝。

     他很可憐,幾十年來畏畏縮縮,活着沒有待遇,死了沒有年号,事實上,他人才剛死,就有一堆人在他屍體旁邊你死我活,搶兒子搶地方,忙得不亦樂乎。

     原因很簡單,他隻當了一個月皇帝。

     有人曾對我說,原來,曆史很有趣。

    但我對他說,其實,曆史很無趣。

     因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曆史沒有正惡,隻有成敗。

     左都禦史、左副都禦史、吏部尚書、刑部侍郎、大理寺丞等等等等,政權落入了東林黨的手中。

     它很強大,強大到無以複加的地步。

    對于這一現象,史稱“衆正盈朝”。

     按照某些史書的傳統解釋,從此,在東林黨人的管理下,朝廷進入了一個公正、無私的階段,許多貪婪的壞人被趕走,許多善良的好人留下來。

     對于這種說法,用兩個字來評價,就是胡說。

     用四個字來評價,就是胡說八道。

     之前我曾經說過,東林黨不是善男信女,現在,我再說一遍。

     掌權之後,這幫兄弟幹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紅丸案。

     追查,是應該的,畢竟皇帝死得蹊跷,即使裡面沒有什麼貓膩,但兩位蒙古大夫,一個下了瀉藥,讓他拉了幾十次,另一個送仙丹,讓他飛了天,無論如何,也應該追究責任。

     退一萬步講,就算你追究責任後還不過瘾,非要搞幾個幕後黑手出來,鄭貴妃、李選侍這幾位重點嫌疑犯,名聲壞,又歇了菜,要打要殺,基本都沒個跑。

     可是現成的偏不找,找來找去,找了個老頭——方從哲。

     天啟元年(1621),禮部尚書孫慎行上疏,攻擊方從哲。

    大緻意思是說,方從哲和鄭貴妃有勾結,而且他還曾經賞賜過李可灼,出事後,隻把李可灼趕回了家,沒有幹掉,罪大惡極,應予嚴肅處理。

     這就真是有點無聊惡搞了,之前說過,李可灼最初獻藥,還是方老頭趕回去的,後來賞錢那是皇帝同意的,所謂紅丸到底是什麼玩意,鬼才知道,稀裡糊塗把人幹掉,也不好。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方從哲都沒錯,而且此時東林黨掌權,方老頭識時務,也不打算呆了,準備回家養老去了。

     可孫部長用自己的語言,完美地解釋了強詞奪理這個詞的含義: “從哲(方從哲)縱無弑之心,卻有弑之罪,縱辭弑之名,難免弑之實。

    ” 這意思是,你老兄即使沒有幹掉皇帝的心思,也有幹掉皇帝的罪過,即使你退休走人,也躲不過去這事。

     強詞奪理還不算,還要趕盡殺絕: “陛下宜急讨此賊,雪不共之仇!” 所謂此賊,不是李可灼,而是内閣首輔,他的頂頭上司方從哲。

     很明顯,他很激動。

     孫部長激動之後,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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