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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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黃風西卷,愁入人腸。

     可是方知病喜歡秋天。

     清晨,在大多數人還在夢鄉之中,他已站在這座小鎮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中,風動青衫,清雅如古風宛在之隐士。

     方知病是當代名醫,聲名并不在絕世名醫傅青衣之下。

     每天清晨,他總是鎮上起的最早的人。

     他今年四十有五,并無子妻,他雖是名醫,唯一的愛好卻不是治病。

     鎮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歡喝酒。

     在方知病的三間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陳釀的女兒紅,三十年陳釀的竹葉青,甚至連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壇之多。

     不過今晨方知病并沒有喝酒,他的頭腦很清醒,甚至連遠處秋蟲的振翅聲都可以聽到。

     秋天的清晨,幹爽而涼冽,胸肺中經夜的濁氣也似融化在秋風裡。

    此時日已出,風從鎮外的山林吹來,溫柔如少女的歎息。

     方知病本是名人,江湖中的十個人中,最起碼有七八個知道方知病的名字。

     如果他想過一種優裕的生活,完全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可他并不喜歡。

     他覺得目前的這種生活并沒有什麼不好。

     所謂舒适的生活其實就是簡單。

     這時鎮上已有炊煙,街上已有人走動的聲音,方知病聽出有人正向菊香院走來,來菊香院的大多數人隻有一種目的……治病,帶人來或自己來。

     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生病,所以如果一個人有一點點醫術的話,尤其是一個名醫的話,他的門随時随地都會被敲響。

     無論是清晨還是深夜。

     方知病也從來沒有拒絕過他們。

     腳步聲已近,從腳步聲中,方知病可以知道一共來了兩個人,一個人的腳步聲很輕,另一個人的腳步聲很重。

     輕的就像狸貓走路,重的就像鐵錘頓地。

     小鎮中以前絕沒有這兩個人,方知病可以斷定。

     隻有輕功極好,或是外門功夫很不錯的人,才可以這樣走路。

     這個小鎮很少出現江湖人,但這也并沒有什麼奇怪,方知病是個名醫,在江湖上很有名氣,他雖然把自己藏得很好,但江湖人的消息一向很靈通,如果真想找一個人,隻要花一點點心思,往往很容易辦到。

     腳步聲雖然來得很快,卻不是很急促。

    來人似乎并不着急。

     門被敲響,既不輕,也不重,這說明敲門人很有教養。

     方知病走過去,打開了門,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張很斯文,很秀氣,當然也很溫和,很可親的一張臉。

     青衣人穿着一件很輕很薄,但無論是質料還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長衫。

    淡淡的青色,這是現在最時興的顔色。

     他身邊的那個人看起來就兇狠得多,那個人身上的肌肉堆積如小山,幾乎要将黑衫脹破,方知病對他的第一個感覺,就是覺得自己在面對着一頭兇狠殘忍的黑熊。

     青衫人長揖到地,含笑道:“閣下莫非是和‘萬邪醫聖’秦英,神醫傅青衣并稱三大名醫的方知病先生?” 方知病道:“我是方知病,卻不是什麼名醫。

    ” 青衫人笑道:“方先生何必過歉,方先生之名,天下仰慕者衆,所謂放眼天下,誰不識君。

    ” 青衫人相貌斯文,舉止有禮,給方知病留下了很好的印像。

     他已很久沒有遇到過這種人。

     方知病道:“看來你們并不是來找我治病的。

    ” 青衫人道:“你錯了,我們來找你,當然是治病。

    不過這個病人很特别,我們不方便把他帶到這裡,我們想請你去。

    ” 方知病道:“你是說出診?” 青衫人道:“是的。

    ” 方知病道:“看來我是要讓你們失望了。

    ” 青衫人詫異萬分,道:“難道天下知名的方知病竟是見死不救之人?” 方知病輕輕一笑道:“方知病絕不是見死不救之人,隻是知道你的病人,我絕治不了。

    ” 青衫人道:“難道你不但是個名醫,還是個神蔔?” 方知病道:“我不是神蔔,我隻是有一雙不太昏花的眼睛而已。

    ” 青衫人道:“你看出了什麼?” 方知病冷冷一笑,道:“我看出若是連‘六指醫狂’祁連川都治不好的病人,我當然也是無能為力。

    ” 青衫人微笑道:“誰是‘六指醫狂’祁連川?” 方知病:“你不是,他也不是。

    ” 青衫人道:“那麼誰是?” 方知病伸出食指,一指黑衣人,道:“就是他的主人。

    ” 青衫人不禁歎道:“方知病不愧是醫中之俠,也不愧是神目如電的老江湖。

    ” 方知病道:“所以對一個老江湖,還是說實話的好。

    ” 青衫人道:“不過實話一向并不好聽。

    ” 方知病道:“不妨說來聽聽。

    ” 青衫人道:“如果你真想聽的話,那麼我可以告訴你……” 他的臉上還帶着溫和的笑容,一種誰也想不到他會拔刀殺人的笑容。

     這世上有一種人,他們在殺人的時候,臉上往往總帶笑。

     青衫人無疑就是這種人。

     因為笑容總是代表着友好,親切,慈祥,所以笑容往往是真正的殺人的刀。

     刀從袖中閃電般刺出,帶着說不出的淩厲之氣,這是必殺的一刀。

     可是方知病卻似乎早已看出,他的身體忽然變成了一片在秋風中飄搖不定的落葉,刀從袖中閃電般刺出時,方知病已落在了三丈之外。

     刀已刺空。

     青衫人的刀又消失在袖中,笑容卻并沒有消失。

    他忽地輕輕一笑,道:“方先生的身手還是像以前那樣幹淨漂亮,看來無論是誰想殺方先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方知病冷冷地道:“殺人總是要有理由的,那麼你為什麼要殺我?” 青衫人道:“殺人當然是要有理由的,我想殺你,自然有我要殺你的理由,我何必說,你又何必問?” 方知病道:“可惜憑你的武功好像是殺不了我的。

    ” 他剛說到第三個字,青衫人忽地已消失了,就像他本是一團空氣,現在又溶化在空氣裡。

     黑衫人卻并沒有走,他隻是冷冷地看着方知病,他的眸子竟是灰色的,目中盡是一種冷酷,殘忍,狂野之色,甚至有一種不屬于人類的感情。

     方知病從沒有見過這種目光,他忽然有一種面對一頭兇殘的野獸的感覺。

     黑衫人用一種無法描叙的冷酷的聲音冷冷地道:“你今夜必死。

    ” 他的聲音竟是有一種可怕的,不可思議的魔力,竟有一種詛咒般的魔力。

     方知病忽然覺得秋天的清晨是一片肅殺。

     方知病今年已經四十五歲,已絕對算是一個老江湖了。

    威脅,恫吓,實在是看的太多,聽的太多,在江湖中生存,對死淡然處之,是入門的第一課。

     可黑衫人的威脅,竟讓方知病感到了極度的恐懼,這種恐懼,也是過去從未有過的。

     黑衫人也已消失,方知病心中的恐懼卻并沒有消失,并且他忽地感到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這種寒意就像一柄刀。

     方知病蓦然轉身,隻看到一片尚未枯黃的秋葉,飄然離開了枝頭,葉脈之處,如被刀削。

     方知病輕輕地歎了一口氣,喃喃地道:“朋友既然來了,不妨現身一見。

    ” 沒有人回答,隻是地上的那片秋葉,忽然間變的粉碎,一陣風吹來,轉眼間被吹的無影無蹤。

     方知病現在已經知道了三件事,第一,一個武功極為可怕的用刀的高手,正在一個自己絕想不到的地方。

     第二,自己的武功,絕不是這名高手的對手。

     第三,如果自己想要活命,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離開這裡。

     所以他開始逃。

     他用的是輕功中最高明的一種身法——平沙落雁,這種身法可以在離地很低的狀态下一掠三丈,由于離地很低,所以能夠有效地進行防守。

     看來這種身法真的有效,方知病在三個起落之後,已掠到了長街,街上已有行人,他們都認識這位醫術高明的方先生,他們的印象中,方先生一向都是最斯文,最知禮的人,所以當他們看到這位醫術高明的方先生忽然以一種像飛一樣的速度掠過長街時,無不表現出極大的驚訝。

     方知病飛過了人頭,飛過了屋頂,他知道鎮外就有一片很大的樹林,如果自己進入這片樹林,那麼活着的希望将很大。

     所謂“逢林莫入”,樹林永遠是江湖人的最好的藏身之地。

     何況在方知病閑暇的時候,他經常在這片樹林中散步,對這片樹林他很熟悉,他有把握利用這一點點的優勢,有效躲避追殺者的攻擊。

     對這一點他很有信心。

     可就在他将要進入這片樹林的時候,他又感到了那種深入骨髓的寒意,那種如刀的寒意。

     他立即就開始變動身法,在一刹那間,足足變動了三種之多。

     在一般情況下,這種身法的變動,足夠躲避攻擊,可惜這一次卻并沒有那麼幸運,方知病感到左後背靠近心髒的部位傳來了撕裂的疼痛。

     剛才身法的變動的唯一用處,隻是使身後的刀錯開了心髒的要害。

     方知病借着刀上傳來的力道,一步沖進了樹林。

     現在他已進入了樹林,他是不是已真的安全? 身後的寒意更濃,刀氣更烈,而方知病後背的傷口傳來的劇痛也很大地阻礙了他的速度。

     更可惜的是,那些應該本來是躲避屏障的樹木,現在卻成了方知病的障礙,方知病不但要小心身後的那柄刀,還要小心面前縱橫交錯的樹枝。

     事到如今,方知病唯一能做的選擇,隻有一拼。

     可惜他還忘了一件事,他一開始便采取守勢,銳氣已喪,如果想扳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要命的是,對手的武功要比自己高的多。

     無論從哪個方面判斷,方知病都是死定了。

     方知病感到了悲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因為什麼而死。

     身後的刀正帶着尖銳的破空風聲,帶着森寒入骨的殺氣,直逼向方知病的後脊。

     站在這個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的長街,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邊的樹林,當然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邊的樹林中那片飛旋的刀光。

     現在站在這裡的是一個打扮的比乞丐還像乞丐,但一看就不像乞丐的小乞丐。

    說他不像乞丐,是因為他的皮膚雖然被泥污蓋住,但卻掩不住那種自然風流之态。

     他的身材雖然又矮又瘦,一雙眼睛卻出奇的明亮,目中那種精靈古怪之色,任何人見了,都不由心有惴惴。

     他好像早已到了這裡,對四周發生的事情,他也知道的清清楚楚,對着樹林裡發生的一切,他似乎在猶豫。

     江湖中的恩怨仇殺,往往都有相當複雜的背景,如果不小心牽涉其中,就會惹出很多麻煩,誰願意惹禍上身呢? 可是我們這位不是乞丐的小乞丐想的卻不是這個問題,他不是一般的人,他從不會考慮會不會惹麻煩,他并不怕麻煩,甚至可以這麼說,他喜歡的就是麻煩,因為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秦寶寶。

     秦寶寶已是一個很有名的人,這一點誰都不可否認,他之所以有名,并不僅僅因為他的大哥是江湖中的第一快劍——“金童閻羅”衛紫衣,秦寶寶的成名絕大部份的原因是自己的努力。

     他在短短的二三年之中,連破江湖中幾大陰謀集團,被他捉弄過的武林高手更是不計其數,聽到秦寶寶的大名,就算不是聞風喪膽,最起碼也是望風而逃。

     秦寶寶現在已在考慮如何去救那個已身負重傷的中年人,他之所以要救他,僅僅是因為他覺得中年人身後那個用刀的人太兇狠,太霸道,并且一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秦寶寶做事,往往隻憑一種感覺,他如果覺得該去做的事,十頭牛也拉不回來,這種做事方法一般來說并不太好,不過奇妙的是,秦寶寶卻很少錯過。

     所以你不得不佩服秦寶寶是一個天才。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從一個武功極高的高手手中,将一個已身負重傷的人救出來。

     這件事情的難度可想而知,但是隻要是了解秦寶寶的人都應該相信,秦寶寶絕對有他的方法,并且一定是最好的方法。

     方知病漸漸地有一點絕望了,除非出現奇迹,否則自己絕沒有活下來的可能。

     隻聽“轟”的一聲巨響,地動山搖,巨大的沖擊波将已凋零的樹葉吹得漫天飛舞,枯幹的樹枝“咔咔”之聲不絕,紛紛折斷。

     方知病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的,何況爆炸是在他和他身後的人之間響起,方知病的經驗告訴他,有人在救自己。

     方知病已沖進了一片濃密的樹林,借着紛繁的枝葉,方知病希望那個人不應該看到自己。

     可是他剛剛鑽了進去,就聽到有人“嗤”地笑了一笑,神經已極度緊張的方知病想也不想,手中的一柄匕首“刷”的一聲就刺了過去。

     可惜這一招并沒有用,那個聲音笑道:“現在是不是很流行恩将仇報?” 像這種話,當然是秦寶寶的專利。

     方知病猛地回頭,這才看到了秦寶寶。

     在這個樹林裡,除了方知病自己和那個殺手之外,方知病隻看到秦寶寶一個人,所以剛才救自己的人當然是面前的這個小乞丐。

     可是方知病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會是面前的這個小乞丐救了自己。

     秦寶寶似乎看出了方知病的心事,他道:“不可能,這太不可能了。

    ” 方知病有一點聽不懂了,不禁問道:“你在說什麼?” 秦寶寶笑道:“我隻不過在說你想說出的話而已。

    ” 方知病更加奇怪地道:“你怎麼知道我想說的話是‘不可能,這太不可能了’?” 秦寶寶笑道:“因為我比你聰明。

    ” 方知病笑了,這年頭什麼人都有,連小孩子都受了影響,居然也開始自吹自擂起來。

     不過方知病必須要承認的一點是,秦寶寶的确說出了他想說的話。

     方知病道:“真的是你救了我?” 秦寶寶笑道:“在這個樹林裡,好像除了我之外,再也沒有第四個人了。

    ” 方知病道:“好像沒有。

    ” 秦寶寶道:“所以救你的人好像也隻能是我了。

    ” 方知病道:“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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