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自古紅顔多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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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縣城念初中時,家庭故事告知陽江一位名叫“長江瀾”的女記者。

    應該名氣還挺不錯,曾在《江門文藝》發表過文字,那可不是容易事還是大版面。

    我是在《陽江日報》看到文章,爾後萌發傾訴以寫信方式。

    寫了十幾封吧,斷斷續續的叙述,對方應是收到并拆看。

    高一因學校情緣離家出走前,還去陽江找尋見過,由此才得知,我就是那位不斷匿名寫信女孩。

    也在那當面又說了一些,關于家裡更具體事聲淚俱下的。

    我記得當時對方說過一句話,大意是一個女孩子,最重要是找到一個對自己好的人,有個家和歸宿安穩平靜地過。

    她意思應該是,讓我不要那麼介懷家中這些吧,因為我以後會有個真正屬于自己的家,不會影響幹擾到。

    我看她是坐某男生摩托車過來想是男友,對方也是長得嬌小文靜形女孩,追求者定也不少會是男生鐘愛。

    我想她會是幸福,如她所言找到所愛相惜過日,那于一個女人,才是最幸運幸福的事情。

    可惜我沒她那麼好,盡管我後來在文學上造詣也不低。

    那時也許是不能比,但現在至少也能沾上點邊,随意揮筆便可成文。

    不知道多年後,她是否還記得,曾經有個苦命女孩找過她,最後又是步上怎樣的人生悲慘路。

    很多事都會被遺忘了,我們都被擱淺在這人世。

     事實上,我與媒體接觸,不止止是這一部。

    早在1997年,高中學校情緣離家出走時,就有到找過《江門文藝》主編反映家庭故事,希望可以報道出來引起人們反省重視。

    自然是不會,這些家庭糾紛矛盾之類,還未夠格登上那麼有名刊物。

    雖然心裡難免失望,那是抱着“臨死”前揭幕一切事實真相願望,終究是不能如願!不管怎樣,對方還是有所安撫勸慰,且還拿出兩三百元作為車費給予,一份真情的補償溫暖了心扉。

    隻可惜,那短暫的陽光,終究也是照不亮整個生命,在瞬間的照耀之後,還是要慢慢地隐落直至黑漆。

    那個當時叫做“雪月”的女主編,還記得嗎?十多年前,一位女孩路過她那裡,走進她辦公室,在那哭訴了人生,卻會在十多年以後,走回到生命疼痛的原點,一切沒有改變隻是多繞了路途,生命變更加的凄厲與悲怆,最終還是躲不過死亡的結局。

    如今回想這些,真的就像是在演戲一般,那麼的神奇與怪異!那麼多人路過參與了這個故事,卻沒有一個有力的能給予相助與拯救,甚至是無形中反而也做了個推手,加重生命的跌落與無望。

     2008年包括2009年,又把此事向《知音雜志》反映,可對方一句“沒報道價值沒人會有心看這些東西”就活生生撕破。

    此中還包括,找《南方日報》記者,主要是網絡留言總之還有很多。

    還想向《家庭雜志》展示,至少能讓人們看到婚姻家庭暴露出種種弊端,起到一定的影響與改善作用讓走得更好。

    不用說都是無果而終,讓人看不到一線光明與希望的曙光。

    也許有價值的隻是那些低俗瘋狂,真情實義類早上不了殿堂,這個世界早已變了顔色。

    也也許吧,不到一命嗚呼用鮮血與生命,才會喚起人們重視關注隻是卻已太遲。

    如果每一個經驗與教訓都要用慘重代價換來,商業價值要建立在這樣的犧牲基礎之上,那真的不能不說是種悲哀!在磨難中演繹着人類世界一切,在平靜中卻體會不到真情的诠釋。

    最明顯是,2007年在深圳,遭遇三者間愛恨情仇,有人要極端報複,将有可能産生鮮血生命代價,我迫不得已向當地媒體叙述求助,主要是阻止愛我的人傷害我愛的人。

    關于此太複雜,反正情緣故事裡面有描述,大家可知道怎麼一回事。

    愛情有多瘋狂恐怖與可怕,太多事例就是因愛生恨,得不到殺害與傷害!實在是不能不讓人顧忌,無法去賭那萬分之一可能,到時傷亡代價慘重,誰也無法坦然與面對。

    在那個最無助緊急關頭,才會想到找他們反映,借助社會力量緩解,婚姻愛情家庭矛盾,也借以及時拯救阻止一場悲劇産生。

     第一個是,深圳當地最有名報業集團,深圳特區報社主辦單位,第二個是,深圳廣播電台。

    事隔多年,他們還會記得,那一封長達十幾頁的血書嗎?灑上鮮血血迹斑斑,隻為喚起重視關注,人命關天事不容緩!那信寄的是“特快”,箭在弦上火燒眉毛。

    當然,别人是不會理解,你這種心情,甚至可能不當一回事。

    就如後面電話聯線中,後者找不到接受人詢問,以為做節目若考慮會聯系,卻不知是等着救命般重要。

    前者,打了多少通電話,轉了多少人手中,才算是找到一個算是有說話力能主事的人。

    然而得到答案卻是,讓人大加的失望,意思,這類接近于刑事犯罪案件,他們作為社會組織是管理幹涉不了。

    可以理解,畢竟社會分工職責有限,不是行行樣樣都能兼顧。

    可問題是,當我提出,深圳這裡不是說成立了許多,什麼“調解委員會”“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的嗎?言下之意就是,難道那些機構也是形同虛設?如今這不正面臨着急需社會出面,進行幹預與調控的矛盾與糾紛嗎?難道如此之嚴重人命關天的事情,還不足以列入此範疇,引起社會關注與重視!自然得不到應同,不知是太忙沒法做到,或者我們這些事不在範圍。

    隻是由此可以映襯的一個事是,我們在社會上“求助”是多麼的難!雖然看着似建立了各種規章制度,甚至也有從上到下的各種機構,可等你真正遇事時,卻是絲毫發揮不了作用。

    就如,我們明知道一個人要犯罪,準備着去殺人害命,你為阻止,提前向反映,沒人理會,不到真出事,不相信不會注視。

    由此不難看到,許多悲劇的發生是不可避免,因為我們無力做到任何可扭轉與改善。

    盡管也許都有先兆并能預想得到,但那又怎樣,沒到真正發生上演,沒有死人流血,是永遠不會喚起重視與正視更治理!!至于說到為何不直接報警,自然是顧及相識一場情義情分,不想做太絕帶來不良影響,才會想到找相關調理處置,可以起提前避免改善控制。

    何況就算真報,别人也未必會受理,沒見真有發生誰知是不是真,總不可能貿然出動更不會跟蹤處理了,真正的刑事案件一大堆都弄不來何況這些未雨綢缪,顯然是不可能會進入眼簾視角關注之中。

    那種心情是多麼沉痛與悲切,眼看着卻無力,無可奈何有心無力。

    當時若非是事出有變,也許悲劇早在多年前便揭發,不會到有現在所看到的這些了。

    那麼我們真無可怪責些什麼,因為這些都是我們自己一手所造成,并不是毫無更改之可能,而是我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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