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奪魄骷髅 追魂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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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杏花煙雨江南。
拂曉。
東風滿院,煙雨迷蒙。
沈覺非衣袂頭巾舞風,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獨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樹下。
風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縷長須。
他左手捋須,右手始終按在腰旁那柄長劍上。
劍三尺三寸,黃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顆寶石。
七色寶石,閃亮奪目,毫無疑問是真正的寶石,這柄劍也毫無疑問是一柄名劍。
整柄劍都被擦得光潔至極,可以肯定用劍的,是一個愛劍的人。
沈覺非闖蕩江湖,仗的就是這柄劍。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戰,十八載闖蕩江湖,沈覺非仍然能夠活到現在,除了憑他的武功,這柄劍也實在幫了他不少忙。
所以這柄劍他視之簡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靈魂。
他的一雙手也洗得很幹淨,指甲修剪得尤其整齊,無論他怎樣拔劍,都絕對不會有絲毫的影響。
任何的影響,有時都足以緻命! 這個時候,在大多數人來說,仍然是睡覺的時候。
在沈覺非來說,卻是練劍的時候。
十年如一日,他從未間斷。
但早在十年前他便已金盆洗手,宣布退出江湖,隻可惜,他人在江湖之際,殺的人實在太多,結下的仇怨實在不少。
所以他雖然退出江湖,與人在江湖并無多少分别,一點也不得安甯。
幸好他武功還不錯,最低限度在來找他的人之上,所以到現在,他仍然活得很好。
有本領、有膽量找他算帳的人,七年前都已倒在他的劍下。
他本來就不是一個好人,在他的劍下從無活口! 可是他仍然不大放心,他不大相信任何人,對自己也一樣。
盡管他的記憶力一向是那麼好,他還是擔心有所遺忘,有所疏忽。
任何人難保都有所遺忘,有所疏忽。
任何的疏忽,亦足以緻命。
所以雖已安甯了三年,到現在,他依然故我,拂曉就起來練他的劍。
追魂十二劍! 風吹煙飄。
一雙燕子柔風煙雨中掠過短牆,飛進院子,正好從沈覺非的頭上飛過。
“嗆啷”的一聲,沈覺非長劍出鞘,身形同時拔了起來。
一拔兩丈,人劍合而為一,化成一道飛虹! 那雙燕子一驚而散,分飛西東。
才飛出半丈,那雙燕子就各自斷開兩截! 血雨飛激,雙燕墜地,沈覺非身形亦落下,手中劍一抖,幾滴鮮血從劍尖飛出。
刹那之間,那雙燕子已被他斬在劍下,出手既快且狠,既狠且準! 磨劍十年,那柄劍必然是一柄好劍,練劍十年,這個人的劍術必然不比尋常。
何況沈覺非十年前劍術已非凡! 身形雖落,劍勢未收。
沈覺非一聲長嘯,倒踩七星步,十二追魂劍立展! 一劍七式,十二劍八十四式,電閃風飄,迅速而靈活。
反複施展了兩遍,沈覺非劍勢才斂。
他開始露出笑容,這三年以來,每一次練劍之後,在他的臉上,總會浮現出這種笑容。
因為追魂十二劍練至這個地步,已經在他的理想之上,也已經到了他能力的極限。
他笑著歎了一口氣,劍方待入鞘,一聲冷笑就已入耳。
這一聲冷笑來得實在太過突然,也太過短促,沈覺非一時間根本無法分辨得出冷笑發出的方向,他霍地一個轉身,厲聲道:“誰?” 冷笑聲又起,笑道:“十二追魂劍不過如此!” 笑語聲俱都飄飄忽忽,仿佛從天上落下,又仿佛從地底湧出,沈覺非在笑語聲中一偏身,目光閃電般射向東牆那邊,亦自冷笑道:“朋友要指教沈某劍術何不現身出來?” 他已經分辨得出聲音乃是來自東牆那邊。
東牆下有一叢花木,說話的那個人到底是藏身花木叢中還是牆外? 沒有回答,牆上的一個窗中卻突然出現了一張紙,飒地射向沈覺非。
那分明是一張紙,竟然如刀一樣生風,刀一樣射來,沈覺非看在眼内,但仍伸出左手迎去。
哧一聲,那張紙被他挾在食、中兩指之間,猶自刀一樣震動! 是一張灰白色的紙錢,也就是燒給死人用的那種紙錢。
在紙錢之上,墨畫著一個骷髅。
那個骷髅的兩排牙齒散開,似笑非笑,空白的兩個眼窩中都有字。
三月初七 沈覺非 左眼四右眼三,血紅色的七個字,觸目驚心! 沈覺非目光一落,面色驟變,失聲道:“骷髅帖!”身形暴起,連人帶劍飛射向東牆那邊。
一射兩丈,人落在東牆之上,劍同時護住了十三處要害。
牆外是一條小巷,小巷中并沒有人! 沈覺非目光一掃,又落在那張紙錢之上,不由自主地打了一個寒噤。
是誰請來了骷髅刺客? 沈覺非想不出。
因為他的仇人實在太多,而每一個都可以請來骷髅刺客,隻要他有錢,又舍得花錢。
骷髅刺客是一個職業刺客。
七年前他已經開始殺人,這七年下來,他殺的人卻不多! 也許就因為請他的價錢大高,不是一般人能夠付得出。
但付出了錢的人,都絕不會失望。
骷髅刺客從來都沒有令雇主失望過,一次也沒有。
固若金湯,守衛森嚴的城堡他一樣能夠來去自如,殺人于其中。
無論藏匿得怎樣隐秘的人他一樣能夠找出來。
所以很多人都認為他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是一個幽靈,來自幽冥的幽靈,事實上他露出來的臉龐就是一個骷髅。
慘白的骷髅,沒有血,沒有肉,不少人懷疑那隻是一個面具,但沒有人能夠肯定。
能夠接近骷髅刺客的隻有一種人,也就是他要殺的人。
那種人縱然能夠肯定,也不能夠再轉告别人。
死人又怎能夠再開口說話? 骷髅帖也就是骷髅刺客的死亡通知書! 在帖上隻有
杏花煙雨江南。
拂曉。
東風滿院,煙雨迷蒙。
沈覺非衣袂頭巾舞風,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獨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樹下。
風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縷長須。
他左手捋須,右手始終按在腰旁那柄長劍上。
劍三尺三寸,黃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顆寶石。
七色寶石,閃亮奪目,毫無疑問是真正的寶石,這柄劍也毫無疑問是一柄名劍。
整柄劍都被擦得光潔至極,可以肯定用劍的,是一個愛劍的人。
沈覺非闖蕩江湖,仗的就是這柄劍。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戰,十八載闖蕩江湖,沈覺非仍然能夠活到現在,除了憑他的武功,這柄劍也實在幫了他不少忙。
所以這柄劍他視之簡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靈魂。
他的一雙手也洗得很幹淨,指甲修剪得尤其整齊,無論他怎樣拔劍,都絕對不會有絲毫的影響。
任何的影響,有時都足以緻命! 這個時候,在大多數人來說,仍然是睡覺的時候。
在沈覺非來說,卻是練劍的時候。
十年如一日,他從未間斷。
但早在十年前他便已金盆洗手,宣布退出江湖,隻可惜,他人在江湖之際,殺的人實在太多,結下的仇怨實在不少。
所以他雖然退出江湖,與人在江湖并無多少分别,一點也不得安甯。
幸好他武功還不錯,最低限度在來找他的人之上,所以到現在,他仍然活得很好。
有本領、有膽量找他算帳的人,七年前都已倒在他的劍下。
他本來就不是一個好人,在他的劍下從無活口! 可是他仍然不大放心,他不大相信任何人,對自己也一樣。
盡管他的記憶力一向是那麼好,他還是擔心有所遺忘,有所疏忽。
任何人難保都有所遺忘,有所疏忽。
任何的疏忽,亦足以緻命。
所以雖已安甯了三年,到現在,他依然故我,拂曉就起來練他的劍。
追魂十二劍! 風吹煙飄。
一雙燕子柔風煙雨中掠過短牆,飛進院子,正好從沈覺非的頭上飛過。
“嗆啷”的一聲,沈覺非長劍出鞘,身形同時拔了起來。
一拔兩丈,人劍合而為一,化成一道飛虹! 那雙燕子一驚而散,分飛西東。
才飛出半丈,那雙燕子就各自斷開兩截! 血雨飛激,雙燕墜地,沈覺非身形亦落下,手中劍一抖,幾滴鮮血從劍尖飛出。
刹那之間,那雙燕子已被他斬在劍下,出手既快且狠,既狠且準! 磨劍十年,那柄劍必然是一柄好劍,練劍十年,這個人的劍術必然不比尋常。
何況沈覺非十年前劍術已非凡! 身形雖落,劍勢未收。
沈覺非一聲長嘯,倒踩七星步,十二追魂劍立展! 一劍七式,十二劍八十四式,電閃風飄,迅速而靈活。
反複施展了兩遍,沈覺非劍勢才斂。
他開始露出笑容,這三年以來,每一次練劍之後,在他的臉上,總會浮現出這種笑容。
因為追魂十二劍練至這個地步,已經在他的理想之上,也已經到了他能力的極限。
他笑著歎了一口氣,劍方待入鞘,一聲冷笑就已入耳。
這一聲冷笑來得實在太過突然,也太過短促,沈覺非一時間根本無法分辨得出冷笑發出的方向,他霍地一個轉身,厲聲道:“誰?” 冷笑聲又起,笑道:“十二追魂劍不過如此!” 笑語聲俱都飄飄忽忽,仿佛從天上落下,又仿佛從地底湧出,沈覺非在笑語聲中一偏身,目光閃電般射向東牆那邊,亦自冷笑道:“朋友要指教沈某劍術何不現身出來?” 他已經分辨得出聲音乃是來自東牆那邊。
東牆下有一叢花木,說話的那個人到底是藏身花木叢中還是牆外? 沒有回答,牆上的一個窗中卻突然出現了一張紙,飒地射向沈覺非。
那分明是一張紙,竟然如刀一樣生風,刀一樣射來,沈覺非看在眼内,但仍伸出左手迎去。
哧一聲,那張紙被他挾在食、中兩指之間,猶自刀一樣震動! 是一張灰白色的紙錢,也就是燒給死人用的那種紙錢。
在紙錢之上,墨畫著一個骷髅。
那個骷髅的兩排牙齒散開,似笑非笑,空白的兩個眼窩中都有字。
三月初七 沈覺非 左眼四右眼三,血紅色的七個字,觸目驚心! 沈覺非目光一落,面色驟變,失聲道:“骷髅帖!”身形暴起,連人帶劍飛射向東牆那邊。
一射兩丈,人落在東牆之上,劍同時護住了十三處要害。
牆外是一條小巷,小巷中并沒有人! 沈覺非目光一掃,又落在那張紙錢之上,不由自主地打了一個寒噤。
是誰請來了骷髅刺客? 沈覺非想不出。
因為他的仇人實在太多,而每一個都可以請來骷髅刺客,隻要他有錢,又舍得花錢。
骷髅刺客是一個職業刺客。
七年前他已經開始殺人,這七年下來,他殺的人卻不多! 也許就因為請他的價錢大高,不是一般人能夠付得出。
但付出了錢的人,都絕不會失望。
骷髅刺客從來都沒有令雇主失望過,一次也沒有。
固若金湯,守衛森嚴的城堡他一樣能夠來去自如,殺人于其中。
無論藏匿得怎樣隐秘的人他一樣能夠找出來。
所以很多人都認為他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是一個幽靈,來自幽冥的幽靈,事實上他露出來的臉龐就是一個骷髅。
慘白的骷髅,沒有血,沒有肉,不少人懷疑那隻是一個面具,但沒有人能夠肯定。
能夠接近骷髅刺客的隻有一種人,也就是他要殺的人。
那種人縱然能夠肯定,也不能夠再轉告别人。
死人又怎能夠再開口說話? 骷髅帖也就是骷髅刺客的死亡通知書! 在帖上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