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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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

    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于"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于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并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複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

    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确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于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迹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隻是為了試探一下。

    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

    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于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着"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

    但我心裡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一連寫了若幹封信,林芳菲那邊都沒反應,打電話也不接,其他聯系方式更是讓他連邊兒都沒摸到。

    那時他真是悔思如泉湧啊!幾乎每天都會發現自己昨天做錯了事,不該那樣說的,怎麼能那樣說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嗎?結果他又寫了一封信,試圖改正昨天信裡的錯誤,但到了第二天,又會為剛發出去的那封信後悔。

     最後,林芳菲終于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檢讨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愛了,隻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你,所以我要謝謝你提出分手。

     原來如此!他媽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說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寫了這麼多忏悔信才吭聲吧?難道你想把我培養成中國的盧梭?接下來的半年,他開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

    他的心有一半願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抛棄的林芳菲,另一半則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運懲罰。

    他專門寫了一封信給林芳菲,表達自己願意接受被抛棄的她。

    如果說男主播能接受一個被假抛棄的林芳菲,那麼他就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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