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8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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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解雇一個教授,那滕教授恐怕要被解雇好幾回了。
她知道他來去中國,經常是坐頭等艙,還有那次帶她和欣欣還有爺爺回中國,也是他買的票,趙亮回國,還是他買的票。
他總說是用積存的mileage(英裡數)買的,但他哪來那麼多mileage呢?會不會都是用他拉來的贊助買的? 律師似乎很滿意自己這番演講的效果,大包大攬地叫他們不要驚慌,說有我代表你們,肯定不會搞到非洲教授那一步的。
現在我就起草一個律師函,送交你們C大,讓他們知道你們已經委托我代理這事了,他們知道我的名氣,斷不敢再欺負你們。
第二天,律師就把函件起草好,發給了C大,順便也寄了一份給滕教授。
陳霭一看,更擔心了:“你看律師在信裡也提到什麼C大整人的pattern,這會不會激怒C大?” 滕教授比她更擔心:“也許我不該找律師,如果C大知道我找了律師,肯定懷恨在心―” 兩人越想越覺得律師的做法太危險,但律師函已經發了,他們也沒辦法追回,隻好安慰自己:律師跟C大打交道多年,沒經驗也有教訓,應該不會瞎搞,我們還是應該相信律師。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誠惶誠恐了一段時間,發現律師函并未引發C大更大的報複,兩人又安心了一些,對律師的敬佩又增長了一些,于是不管有事沒事,都定期去見律師,銀子花得似水淌,但滕教授不心疼,花得越多,心裡越安,仿佛舍财一定能夠免災。
學校那邊還真的在進行調查,看得見的調查包括把系裡發給滕教授的手提電腦收去了,把孔子學院的每個老師都叫去談了話,還在漢辦和B大展開了調查;看不見的調查是什麼,就不知道了。
趙亮被學校叫去談話之後,陳霭向他打聽:“他們問你什麼了?” “沒問什麼,就問了一下孔子學院的事―” “那你說什麼了?” “你放心,我肯定沒說他的壞話,他是我的導師,我畢業還指望他的―” “你知道這點就好,别幹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 “我從來不幹損人不利己的事,我還幫他說好話了。
” “你說什麼好話?” 趙亮表功說:“我說他肯定沒有經濟問題,他幫助我們孔子學院的人,都是自己掏腰包,像我剛來時讀書的錢啊,我回國時的機票錢啊,等等。
” 她聽得頭皮一炸:“你提你的學費幹什麼?那都是―私人之間的交往,跟他的行政管理有什麼相幹?” 趙亮強詞奪理說:“怎麼不相幹呢?既然他是這麼大方的人,怎麼會貪污公款呢?” 她見趙亮已經對學校說了,知道再怎麼糾纏也沒用,遂不跟趙亮多說,馬上跑到滕教授那裡去彙報。
滕教授好像已經失去了分析能力,或者是失去了分析的熱情,似乎既不擔心,也不關心,隻說:“我也不知道他這樣說是好是壞,我們到時候問律師吧。
” 哪知道,律師也認為趙亮的做法對滕教授的案子有幫助,律師的理由是:既然滕教授掏自己的腰包幫助孔子學院的人,那說明他不是個貪财的人,假若滕教授在經濟上有點什麼問題的話,那一定是因為不了解美國的法律和規章制度,而不是貪污腐化。
這下滕教授看到了一線希望,馬上跟那些受過他幫助的人聯系,讓他們出具材料,證明他曾經掏自己腰包幫助過他們。
陳霭對此将信将疑,私人掏腰包幫助朋友,是一回事;貪污挪用公款,是另一回事。
一個人完全可以一邊掏腰包幫助朋友,一邊大把大把貪污公款,怎麼可以用一個人對朋友的私人情誼去證明這個人在經濟方面的正直清白呢?但律師是美國土生土長的白人,又在美國幹了這麼久的律師行當,應該比她懂得更多,她也不便多言。
審查的事拖了一個多學期,終于有了階段性結果,由負責孔子學院的provost(副校長)給滕教授發了一個函,稱由于他在學校發給他的電腦上存有大量私人照片,違反了C大某規章制度第某條,現經學校讨論,決定解除他孔子學院院長職務。
至于他的教職問題,将由他系裡與他interview(談話)之後再作決定。
滕教授和陳霭仔細研讀了這封信,感覺比預期的結果要好,可以看出學校是打定了主意要解除他的孔子學院院長職務的,但又找不到什麼借口,隻好拿出這麼蹩腳的一個借口來,什麼占用公家電腦硬盤,這也太可笑了! 但當他們拿着這封信去見律師的時候,律師一看信函,就臉色大變,連說:糟了,糟了,這個interview你千萬不能去,要堅決拒絕,如果他們強令你interview,你就辭職。
滕教授懵了:為什麼?為什麼interview不能去? 律師解釋說:這是他們解雇人時慣用的花招,通常都是利用interview的機會,誘導你,詐出你的口供來,然後用來整你。
滕教授吓壞了,答應不去。
但陳霭不理解,不禁問道:他們能詐出什麼口供來?既然滕教授沒犯什麼錯誤,難道他們能詐出錯誤來? 律師不屑地說:你不懂,一個沒犯錯誤的人,到了那種時刻,也是會慌慌張張亂說話的,他們問的問題又tricky(詭異,狡猾),三下兩下就會讓你落入陷阱。
她仍然不服氣:但那也用不着辭職吧? 律師恐吓說:不辭職?你想讓他被開除?如果是辭職,他還可以在别的大學謀個職位,如
她知道他來去中國,經常是坐頭等艙,還有那次帶她和欣欣還有爺爺回中國,也是他買的票,趙亮回國,還是他買的票。
他總說是用積存的mileage(英裡數)買的,但他哪來那麼多mileage呢?會不會都是用他拉來的贊助買的? 律師似乎很滿意自己這番演講的效果,大包大攬地叫他們不要驚慌,說有我代表你們,肯定不會搞到非洲教授那一步的。
現在我就起草一個律師函,送交你們C大,讓他們知道你們已經委托我代理這事了,他們知道我的名氣,斷不敢再欺負你們。
第二天,律師就把函件起草好,發給了C大,順便也寄了一份給滕教授。
陳霭一看,更擔心了:“你看律師在信裡也提到什麼C大整人的pattern,這會不會激怒C大?” 滕教授比她更擔心:“也許我不該找律師,如果C大知道我找了律師,肯定懷恨在心―” 兩人越想越覺得律師的做法太危險,但律師函已經發了,他們也沒辦法追回,隻好安慰自己:律師跟C大打交道多年,沒經驗也有教訓,應該不會瞎搞,我們還是應該相信律師。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誠惶誠恐了一段時間,發現律師函并未引發C大更大的報複,兩人又安心了一些,對律師的敬佩又增長了一些,于是不管有事沒事,都定期去見律師,銀子花得似水淌,但滕教授不心疼,花得越多,心裡越安,仿佛舍财一定能夠免災。
學校那邊還真的在進行調查,看得見的調查包括把系裡發給滕教授的手提電腦收去了,把孔子學院的每個老師都叫去談了話,還在漢辦和B大展開了調查;看不見的調查是什麼,就不知道了。
趙亮被學校叫去談話之後,陳霭向他打聽:“他們問你什麼了?” “沒問什麼,就問了一下孔子學院的事―” “那你說什麼了?” “你放心,我肯定沒說他的壞話,他是我的導師,我畢業還指望他的―” “你知道這點就好,别幹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 “我從來不幹損人不利己的事,我還幫他說好話了。
” “你說什麼好話?” 趙亮表功說:“我說他肯定沒有經濟問題,他幫助我們孔子學院的人,都是自己掏腰包,像我剛來時讀書的錢啊,我回國時的機票錢啊,等等。
” 她聽得頭皮一炸:“你提你的學費幹什麼?那都是―私人之間的交往,跟他的行政管理有什麼相幹?” 趙亮強詞奪理說:“怎麼不相幹呢?既然他是這麼大方的人,怎麼會貪污公款呢?” 她見趙亮已經對學校說了,知道再怎麼糾纏也沒用,遂不跟趙亮多說,馬上跑到滕教授那裡去彙報。
滕教授好像已經失去了分析能力,或者是失去了分析的熱情,似乎既不擔心,也不關心,隻說:“我也不知道他這樣說是好是壞,我們到時候問律師吧。
” 哪知道,律師也認為趙亮的做法對滕教授的案子有幫助,律師的理由是:既然滕教授掏自己的腰包幫助孔子學院的人,那說明他不是個貪财的人,假若滕教授在經濟上有點什麼問題的話,那一定是因為不了解美國的法律和規章制度,而不是貪污腐化。
這下滕教授看到了一線希望,馬上跟那些受過他幫助的人聯系,讓他們出具材料,證明他曾經掏自己腰包幫助過他們。
陳霭對此将信将疑,私人掏腰包幫助朋友,是一回事;貪污挪用公款,是另一回事。
一個人完全可以一邊掏腰包幫助朋友,一邊大把大把貪污公款,怎麼可以用一個人對朋友的私人情誼去證明這個人在經濟方面的正直清白呢?但律師是美國土生土長的白人,又在美國幹了這麼久的律師行當,應該比她懂得更多,她也不便多言。
審查的事拖了一個多學期,終于有了階段性結果,由負責孔子學院的provost(副校長)給滕教授發了一個函,稱由于他在學校發給他的電腦上存有大量私人照片,違反了C大某規章制度第某條,現經學校讨論,決定解除他孔子學院院長職務。
至于他的教職問題,将由他系裡與他interview(談話)之後再作決定。
滕教授和陳霭仔細研讀了這封信,感覺比預期的結果要好,可以看出學校是打定了主意要解除他的孔子學院院長職務的,但又找不到什麼借口,隻好拿出這麼蹩腳的一個借口來,什麼占用公家電腦硬盤,這也太可笑了! 但當他們拿着這封信去見律師的時候,律師一看信函,就臉色大變,連說:糟了,糟了,這個interview你千萬不能去,要堅決拒絕,如果他們強令你interview,你就辭職。
滕教授懵了:為什麼?為什麼interview不能去? 律師解釋說:這是他們解雇人時慣用的花招,通常都是利用interview的機會,誘導你,詐出你的口供來,然後用來整你。
滕教授吓壞了,答應不去。
但陳霭不理解,不禁問道:他們能詐出什麼口供來?既然滕教授沒犯什麼錯誤,難道他們能詐出錯誤來? 律師不屑地說:你不懂,一個沒犯錯誤的人,到了那種時刻,也是會慌慌張張亂說話的,他們問的問題又tricky(詭異,狡猾),三下兩下就會讓你落入陷阱。
她仍然不服氣:但那也用不着辭職吧? 律師恐吓說:不辭職?你想讓他被開除?如果是辭職,他還可以在别的大學謀個職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