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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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選《金環蝕》
兩年前今日,她離開我。
一定要走嗎,我問。
一定。
她說。
那日秋陽高爽,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别的日子。
于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
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
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争執,來不及忙不疊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産,很快找。
─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裡外的另一個城市。
同别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
她很是煩惱。
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
我并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
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
在飛機場話别,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
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别有離别情緒。
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
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
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
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别的籍口。
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
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
我回來,她留下。
匆匆兩年。
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别。
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系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回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
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闆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
沒病死,但差些餓死。
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
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
從前,我是不喝酒的。
連抽一枝香煙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
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
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
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系。
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
她并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
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豔。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閑,大把時間培養感情。
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閑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睑,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
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
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
一定要走嗎,我問。
一定。
她說。
那日秋陽高爽,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别的日子。
于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
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
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争執,來不及忙不疊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産,很快找。
─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裡外的另一個城市。
同别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
她很是煩惱。
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
我并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
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
在飛機場話别,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
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别有離别情緒。
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
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
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
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别的籍口。
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
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
我回來,她留下。
匆匆兩年。
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别。
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系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回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
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闆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
沒病死,但差些餓死。
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
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
從前,我是不喝酒的。
連抽一枝香煙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
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
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
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系。
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
她并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
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豔。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閑,大把時間培養感情。
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閑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睑,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
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
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