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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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出來,隻口口聲聲的跟其他的人說他家的姑娘要嫁了。
年輕人也糊塗,沒聽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誤會姑娘已經許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開買回來的花布、絨花,一把火燒了,拌着他的眼淚,走了。
而那個姑娘,猶自喜孜孜的看着燈芯結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緣沒緣不外如此,這種小說才是真正的好小說,恐怕也是司馬中原的吧?我喜歡他與白先勇。
但他是一個開頭,白先勇隻是張愛玲的結尾。
何藩問我有什麼故事?可以拍戲的沒有,不過他們指的故事都是那種故事。
本來我想說找何莉莉,說服何媽媽,讓她演黑河裡的妓女。
終于沒說。
不過那種日子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隻惹歸念,沒有好處。
至于英國。
我能說的很少。
我不喜歡這裡,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實,我不喜歡這裡。
倫敦就像哺士卡裡的倫敦,正如每個人所說: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錯。
衣服号碼比較小,很是漂亮。
滿街是花攤,很熱鬧。
海德公園極幹淨,頗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園門口擺滿了畫、首飾、零零碎碎的雜物,每一檔的檔主都說那是他們的手藝,其實才怪,都是從一家廠裡批發出來的,而且公園右角的比左角的檔攤買得便宜,真會騙人,然而遊客不騙,騙誰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
買了一大堆東西,都是有名堂的,什麼給誰,什麼又給誰。
那個時候,原本想兜一個圈子,從歐洲回家的。
沒想到學校居然還錄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來。
倫敦一點也不好看。
很多人從外地回來,總說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說:算了,把錢省下來,買幾本書看看還好一點。
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這裡這些日子,竟然沒見過像樣的陽光!多麼可怕。
通常八點起床,還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來,又舍不得那筆學費,失魂落魄的洗了臉換了衣服出門,總是所謂彤雲密布的天氣,天空永遠不是藍的,風大得吹得起人。
耳朵鼻子都像約好了準備毫無抵抗的掉下來。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濘,大家的褲管三,四-都浸着污水,入鄉随俗,我也這樣,好的皮鞋簡直不能穿,于是去買廉價的膠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氣,穿久了這種膠底鞋,腳會臭,阿弟就煩,不肯穿。
老實說:穿考究的衣服才劃不來,到擔心一些毛衣會發黴,隻好開着電爐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濕氣可以蒸發一點,如果想找一個人可以蒸發掉曼徹斯特的濕氣,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許多人以為讀書就是夾着一疊書,在太陽滿地的校園坐着,微笑地拍張照片留念吧?才怪。
也許他們選對了地方,我沒選對。
反正學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報,我到了,隻試了十五分鐘,大功告成。
英國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個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陽光。
我開始想到淺水灣血紅的影樹。
我學會了喝咖啡。
每天兩杯,有時候目無焦點的吃着點心,同學會開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揚着,看我瞧不瞧得見。
每個人都說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說話的。
學會了無數粗口,沖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時候很吓人一跳。
當然我與阿弟也有過開心的辰光。
我們喜歡看外國人各式各樣的頭發顔色,對紅頭發特别有興趣!在電梯裡一直讨論怎麼樣的紅色才算好看。
或是批評女孩子的身裁,怎麼樣算标準。
我是喜歡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氣怎麼他得了個這樣的女朋友,而且這個女子跑來享了現成不說,還處處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麼忽然有了這許多缺點?實在很令我生氣。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氣的。
我隻好這樣想。
英國人的本性不但懶,而且多事。
他們的窮,也令我驚異之至。
整條街少有輛鮮色的車,女孩子沒有第二件大衣,從來不上街吃飯,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國女孩子開始向往外國人,希望他們可以帶她們到陽光滿地的國家去。
我是永遠喜歡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問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
”我說。
他驚異的看了我一眼。
打開我的身份證明書,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臉,我裝了一個老太婆的樣子給他看。
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還是哼我的紹興戲:林妹妹,想當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來,實以為,暖巢可栖孤零燕,寶玉是剖腹掏心真誠待,妹妹你心裡早有口不言。
實指望白老能皆恩和愛,誰知曉,今日你,黃土壟中獨自眠。
其實我很懷疑寶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誠待,他好像沒有做錯什麼,對每個女孩兒都不壞,
年輕人也糊塗,沒聽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誤會姑娘已經許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開買回來的花布、絨花,一把火燒了,拌着他的眼淚,走了。
而那個姑娘,猶自喜孜孜的看着燈芯結花,等着她的情人,等着。
有緣沒緣不外如此,這種小說才是真正的好小說,恐怕也是司馬中原的吧?我喜歡他與白先勇。
但他是一個開頭,白先勇隻是張愛玲的結尾。
何藩問我有什麼故事?可以拍戲的沒有,不過他們指的故事都是那種故事。
本來我想說找何莉莉,說服何媽媽,讓她演黑河裡的妓女。
終于沒說。
不過那種日子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隻惹歸念,沒有好處。
至于英國。
我能說的很少。
我不喜歡這裡,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實,我不喜歡這裡。
倫敦就像哺士卡裡的倫敦,正如每個人所說: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錯。
衣服号碼比較小,很是漂亮。
滿街是花攤,很熱鬧。
海德公園極幹淨,頗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園門口擺滿了畫、首飾、零零碎碎的雜物,每一檔的檔主都說那是他們的手藝,其實才怪,都是從一家廠裡批發出來的,而且公園右角的比左角的檔攤買得便宜,真會騙人,然而遊客不騙,騙誰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
買了一大堆東西,都是有名堂的,什麼給誰,什麼又給誰。
那個時候,原本想兜一個圈子,從歐洲回家的。
沒想到學校居然還錄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來。
倫敦一點也不好看。
很多人從外地回來,總說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說:算了,把錢省下來,買幾本書看看還好一點。
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這裡這些日子,竟然沒見過像樣的陽光!多麼可怕。
通常八點起床,還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來,又舍不得那筆學費,失魂落魄的洗了臉換了衣服出門,總是所謂彤雲密布的天氣,天空永遠不是藍的,風大得吹得起人。
耳朵鼻子都像約好了準備毫無抵抗的掉下來。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濘,大家的褲管三,四-都浸着污水,入鄉随俗,我也這樣,好的皮鞋簡直不能穿,于是去買廉價的膠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氣,穿久了這種膠底鞋,腳會臭,阿弟就煩,不肯穿。
老實說:穿考究的衣服才劃不來,到擔心一些毛衣會發黴,隻好開着電爐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濕氣可以蒸發一點,如果想找一個人可以蒸發掉曼徹斯特的濕氣,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許多人以為讀書就是夾着一疊書,在太陽滿地的校園坐着,微笑地拍張照片留念吧?才怪。
也許他們選對了地方,我沒選對。
反正學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報,我到了,隻試了十五分鐘,大功告成。
英國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個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陽光。
我開始想到淺水灣血紅的影樹。
我學會了喝咖啡。
每天兩杯,有時候目無焦點的吃着點心,同學會開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揚着,看我瞧不瞧得見。
每個人都說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說話的。
學會了無數粗口,沖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時候很吓人一跳。
當然我與阿弟也有過開心的辰光。
我們喜歡看外國人各式各樣的頭發顔色,對紅頭發特别有興趣!在電梯裡一直讨論怎麼樣的紅色才算好看。
或是批評女孩子的身裁,怎麼樣算标準。
我是喜歡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氣怎麼他得了個這樣的女朋友,而且這個女子跑來享了現成不說,還處處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麼忽然有了這許多缺點?實在很令我生氣。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氣的。
我隻好這樣想。
英國人的本性不但懶,而且多事。
他們的窮,也令我驚異之至。
整條街少有輛鮮色的車,女孩子沒有第二件大衣,從來不上街吃飯,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國女孩子開始向往外國人,希望他們可以帶她們到陽光滿地的國家去。
我是永遠喜歡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問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
”我說。
他驚異的看了我一眼。
打開我的身份證明書,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臉,我裝了一個老太婆的樣子給他看。
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還是哼我的紹興戲:林妹妹,想當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來,實以為,暖巢可栖孤零燕,寶玉是剖腹掏心真誠待,妹妹你心裡早有口不言。
實指望白老能皆恩和愛,誰知曉,今日你,黃土壟中獨自眠。
其實我很懷疑寶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誠待,他好像沒有做錯什麼,對每個女孩兒都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