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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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時候,沈曹,他并沒有在我身邊,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無援之地。

     我撫摸着時間大神的指針,猶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當然不是三十年前的醫院嬰兒科,想一想還可以,真要殺人害命我還沒那膽子,況且阿陳那種人,并不能傷我那麼深,也就自然不會讓我恨得那麼切——我想見的,仍然是張愛玲。

     張愛玲愛上的胡蘭成,曾是一個聲名狼藉卻偏偏才俊風流的多情種子。

    他追求她,卻又背叛她,終于使她寫下了那封哀豔凄絕的斷交信: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

    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

    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 那封信,寫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時的張愛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對了胡蘭成的負心之後,卻還是要忍辱負重,“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才終于痛下決心寫了這封絕交信。

    當時的她,是如何思慮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時局動蕩,日本戰敗,國民政府全城搜捕漢奸,胡蘭成當時四處逃亡,十分狼狽。

    那時的張愛玲雖然實際上早已與胡蘭成分開,卻不願意在這種時候絕情分手,故一再延俄,甯可受池魚之災被時人誤會遷責,也要等到胡蘭成安全後才緻信正式離異。

    這樣的一個女子,在政治上也許糊塗,然而在情義上,卻不能不令人贊佩。

     後來她去了美國,後來她再婚,後來她孤獨地死在異鄉。

    其間,一直拒絕再與胡蘭成相見。

    她說她把他忘記了。

     她把他忘記了。

    就像我多年後也會忘記沈曹一樣。

     曾經的傷害,仿佛皮膚被刀子尖銳地劃開,塞進一枚硬币,然後慢慢地發炎,化膿,經曆種種痛苦折磨,終于結痂,脫痂,愈合,長出新的皮肉,并經過日曬雨淋,使那一寸皮膚完全恢複如初,再不見一絲傷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膚假裝忘記了一切,可是肉體記錄了一切,血脈深處,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環,都從它的身側經過,都将它重新複習,然後帶着它的氣味流遍全身,滲透每一寸肌膚每一縷神經末梢。

    直至呼吸也帶着記憶的味道,帶着難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後,會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樣。

     是這樣麼?是這樣麼? 我想見張愛玲,我想面對一九四七年的她,問一聲:你後悔過麼? 再見沈曹時,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剛剛回來,說:“我聽說你辭職,立刻就趕來了。

    是阿陳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頭擰下來做成足球送你可好?” 但是這笑話并不好笑。

    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也不會覺得開心,因為那樣的話,阿陳的話就得到了驗證:我是由沈曹罩着的。

     我搖搖頭,說:“和他無關,是我自己情緒不好。

    ” 沈曹體諒地問:“發生了什麼事?” “我外婆去世了。

    ”我說,聲音忽然哽咽。

     “原來是這樣。

    ”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蹤。

    接着有天回家,我聽到了你給我的電話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卻不說話。

    你知道我有多着急!第二天我就去辦了來電顯示。

    可是你又不再打來了。

    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趕着上飛機。

    在南美,隔着千山萬水,錦盒,我真怕再也見不到你。

    ” 聽到這樣的話,怎能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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