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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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常有許多不可解的事情,往往,所有的“意外”會在同一個時期裡發生。
對佩吟來說;母親的病態由“文”而轉變成“武”,還不算是太意外。
早在母親發病初期,醫生就對佩吟和韓永修明白的表示過: “如果你們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療,她的病隻會越來越加重,先是有幻想,然後有幻視和幻聽,接著有幻覺……最後,她會變得很危險,打人,摔東西,胡言亂語……都是可能的。
所以,你們應該理智一些,讓她住院治療。
” 但是,韓永修并不理智,佩吟也不理智,他們無法排除對“瘋人院”的那種根深柢固的恐懼和排斥心理。
何況,發病初期的韓太太絲毫都不可怕,她隻是個心碎了的,柔弱而無助的老太太,整日幻想她那死去的兒子仍然活活潑潑的在身邊而已。
這種幻想不會傷害任何人。
然後,不知怎的,她聽到了自己可能被送進“瘋人院”的傳言,這才真正打擊了她。
她忽然就“病”倒了,病得行動都要人扶持。
醫生檢查過她,說她的身體上并無疾病,這種“重病”的“幻覺”也是精神病的一種。
她開始哀求的對韓永修說: “永修,看在二十幾年夫妻份上,你發誓,永遠不要把我送進瘋人院!”忠厚、誠摯、重感情的韓永修發了誓。
從此,大家都不提要送韓太太住院的事情,韓永修辦了退休,除了著述以外,他把大部份時間都用在照顧病妻上。
可是,韓太太的病是越來越重了。
不知從何時起,佩吟成為她發洩的目標,或者,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有個“發洩”目標,正常人也會咀咒他事業上的競爭者、情敵、或是看不順眼的人。
至于韓太太為什麼這樣恨佩吟,主要因為她本就重男輕女,而佩吟又是當初贊成佩華動手術的人。
但,佩吟卻無法不為母親的“懷恨”而“受傷”。
有次,她被母親逼急了,竟沖口而出的對父親說:“爸爸,我是不是媽媽親生的?我是不是你們抱來的?佩華才是你們的孩子?要不然,我大概是你年輕時,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吧?”韓永修愕然的瞪著她,她從沒看過父親那麼生氣。
“你在胡說些什麼?媽媽是病態,你要諒解她,難道你也跟著她去害‘妄想症’嗎?” 一句話喚醒了佩吟的理智,她不能跟著母親胡思亂想。
從此,她不再去找理由,隻是默默的承受母親的折磨。
母親動武,她受了傷,這隻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
但,頌超會在這個時候向她表白心跡,卻是她做夢也想不到的。
不管她認識頌超已經有多少年,她眼裡的頌超一直是個孩子,是個弟弟。
而且,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心裡根本就沒有頌超這個人物。
現在,頌超突然冒出來了,帶著他那份孩子氣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熱情,來向她表白心事。
這,把她整個的心湖都攪亂了。
但是,即使這件事,也沒有林維珍的出現,帶給她的意外和震蕩來得大。
林維珍是維之的妹妹,比維之小了四歲。
當佩吟在大學一年級的迎新晚會中認識維之的時候,維之在念大三,而維珍還隻是個十七歲的高中生。
不過,即使那時維珍隻有十七歲,她已經是個被男孩子包圍著的風頭人物。
維珍在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說會道,隨時都被異性注意和喜愛。
維珍還更突出一些,她發育很早,綽號叫“小豐滿”。
由這個綽號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歲她已經是個小尤物。
當佩吟和維之戀愛的那些年裡,維珍也正忙著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份的男孩子都隻是她的獵獲物,她從小就不對感情認真,或者,在她那個年齡,她還不認識感情。
她像一隻貓,喜歡捕捉老鼠,卻并不吃它們。
她就喜歡把男孩子捉弄得團團轉。
她的書念得很糟,高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升學。
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當歌星,也上過幾次電視,無奈歌喉太差,又過份的奇裝異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錢),被衛道者大肆抨擊,又被新聞局取締。
一怒之下,歌星不當了,轉而想演電影,沒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電影公司羅緻而去。
在這段時間裡,維之大學畢了業,受完軍訓,他們簡簡單單的訂了婚,維之就出國了。
維珍隻在他們訂婚時,寄來一張賀卡,上面寫著:“願哥哥終身愛嫂嫂,願嫂嫂終身愛哥哥, 愛情萬歲!”收到賀卡那天,她和維之還笑了好久。
因為,“愛情萬歲”是維珍正在拍攝中的一部電影,她寄賀卡還不忘記做宣傳
對佩吟來說;母親的病態由“文”而轉變成“武”,還不算是太意外。
早在母親發病初期,醫生就對佩吟和韓永修明白的表示過: “如果你們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療,她的病隻會越來越加重,先是有幻想,然後有幻視和幻聽,接著有幻覺……最後,她會變得很危險,打人,摔東西,胡言亂語……都是可能的。
所以,你們應該理智一些,讓她住院治療。
” 但是,韓永修并不理智,佩吟也不理智,他們無法排除對“瘋人院”的那種根深柢固的恐懼和排斥心理。
何況,發病初期的韓太太絲毫都不可怕,她隻是個心碎了的,柔弱而無助的老太太,整日幻想她那死去的兒子仍然活活潑潑的在身邊而已。
這種幻想不會傷害任何人。
然後,不知怎的,她聽到了自己可能被送進“瘋人院”的傳言,這才真正打擊了她。
她忽然就“病”倒了,病得行動都要人扶持。
醫生檢查過她,說她的身體上并無疾病,這種“重病”的“幻覺”也是精神病的一種。
她開始哀求的對韓永修說: “永修,看在二十幾年夫妻份上,你發誓,永遠不要把我送進瘋人院!”忠厚、誠摯、重感情的韓永修發了誓。
從此,大家都不提要送韓太太住院的事情,韓永修辦了退休,除了著述以外,他把大部份時間都用在照顧病妻上。
可是,韓太太的病是越來越重了。
不知從何時起,佩吟成為她發洩的目標,或者,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有個“發洩”目標,正常人也會咀咒他事業上的競爭者、情敵、或是看不順眼的人。
至于韓太太為什麼這樣恨佩吟,主要因為她本就重男輕女,而佩吟又是當初贊成佩華動手術的人。
但,佩吟卻無法不為母親的“懷恨”而“受傷”。
有次,她被母親逼急了,竟沖口而出的對父親說:“爸爸,我是不是媽媽親生的?我是不是你們抱來的?佩華才是你們的孩子?要不然,我大概是你年輕時,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吧?”韓永修愕然的瞪著她,她從沒看過父親那麼生氣。
“你在胡說些什麼?媽媽是病態,你要諒解她,難道你也跟著她去害‘妄想症’嗎?” 一句話喚醒了佩吟的理智,她不能跟著母親胡思亂想。
從此,她不再去找理由,隻是默默的承受母親的折磨。
母親動武,她受了傷,這隻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
但,頌超會在這個時候向她表白心跡,卻是她做夢也想不到的。
不管她認識頌超已經有多少年,她眼裡的頌超一直是個孩子,是個弟弟。
而且,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心裡根本就沒有頌超這個人物。
現在,頌超突然冒出來了,帶著他那份孩子氣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熱情,來向她表白心事。
這,把她整個的心湖都攪亂了。
但是,即使這件事,也沒有林維珍的出現,帶給她的意外和震蕩來得大。
林維珍是維之的妹妹,比維之小了四歲。
當佩吟在大學一年級的迎新晚會中認識維之的時候,維之在念大三,而維珍還隻是個十七歲的高中生。
不過,即使那時維珍隻有十七歲,她已經是個被男孩子包圍著的風頭人物。
維珍在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說會道,隨時都被異性注意和喜愛。
維珍還更突出一些,她發育很早,綽號叫“小豐滿”。
由這個綽號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歲她已經是個小尤物。
當佩吟和維之戀愛的那些年裡,維珍也正忙著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份的男孩子都隻是她的獵獲物,她從小就不對感情認真,或者,在她那個年齡,她還不認識感情。
她像一隻貓,喜歡捕捉老鼠,卻并不吃它們。
她就喜歡把男孩子捉弄得團團轉。
她的書念得很糟,高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升學。
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當歌星,也上過幾次電視,無奈歌喉太差,又過份的奇裝異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錢),被衛道者大肆抨擊,又被新聞局取締。
一怒之下,歌星不當了,轉而想演電影,沒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電影公司羅緻而去。
在這段時間裡,維之大學畢了業,受完軍訓,他們簡簡單單的訂了婚,維之就出國了。
維珍隻在他們訂婚時,寄來一張賀卡,上面寫著:“願哥哥終身愛嫂嫂,願嫂嫂終身愛哥哥, 愛情萬歲!”收到賀卡那天,她和維之還笑了好久。
因為,“愛情萬歲”是維珍正在拍攝中的一部電影,她寄賀卡還不忘記做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