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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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買什麼書。
首先我讀了一本厚厚的《基本文選》,這是創始人柴門霍甫編譯的。
接着我又讀了《波蘭作品選》、《安徒生童話集》和别的一些書,如蔔利瓦特的《柴門霍甫傳》等等,不到一年我就可以自由使用世界語了,在通信、寫文章這方面用得多些。
到一九二九年我才開始用世界語翻譯了一些文學作品,但也不過薄薄的四五本,其中有匈牙利作家尤利·巴基用世界語寫的中篇小說《秋天裡的春天》。
此外,我還為上海世界語學會編輯了幾期《綠光》雜志,在上面發表了兩三篇像《世界語文學論》那樣的文章,談個人的印象,當然很不全面,因為我讀書有限,隻讀了學會的半個書櫥的藏書,而且不久連這些書也被“一·二八”侵滬日軍的炮火毀得幹幹淨淨。
這個學會在閘北的會所給燒光之後另在“法租界”租了一間屋子,繼續活動了一些時候,到一九三三年就“自行消亡”了。
以後成立了新的世界語學會,但是我已經離開了運動。
我是舊學會的會員,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從法國回來不久參加了學會,後來又當選為理事。
在“文革”期間“巴金專案組”的人審訊我的時候,就揪住這個“理事”,這個“會員”不肯放。
他們問來問去,調查來調查去,我在解放前就隻參加過兩個團體,另一個是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我也是這個協會的理事,别的我再也編造不出來,他們夢想發現什麼“反動集團”,結果毫無收獲,幸而他們隻會使用斥罵、侮辱這一類的手段,沒有采用嚴刑拷打(文藝界中吃過這樣苦頭的人确實不少),否則我也不可能在這裡漫談對世界語的感情了。
這感情今天還存在。
雖然我已經沒有精力繼續做從前做過的那些工作,但是我仍然關心世界語的事業,并且願意為它的發展盡一份力量。
再過五年,一九八七年,将是世界語誕生的一百周年。
一百年!它應當有更大的發展。
三 關于《家》,幾十年中間我講了不少,現在似乎無話可說,其實也用不着我饒舌了。
這次我在序文裡提到英譯本中整章的删節,并且表了态,隻是因為編輯同志來信說:“我們發現英文版有較大的删改,據說是你親自為外文版删改的。
”他們“征求”我的意見:世界語版的内容以中文原本為根據,還是按照删改過的英文版。
這樣一來,我不得不表态了。
其實我早就應該講話。
從一開始我就不滿意那樣的删改法。
但删改全由我自己動筆,當時我隻是根據别人的意見,完全丢開了自己的思考。
這“别人”便是中文底本的責任編輯,由他同我聯系,底本大概也由他定稿。
他的理由似乎是:一切為了宣傳,凡是不利于宣傳的都給删去,例如在地上吐痰、纏小腳等等等等。
他的意見我全部接受。
大段大段地删除,雖然我自己也感到心疼,但是想到我的小說會使人相信在中國不曾有過随地吐痰和女人纏腳的事,收到宣傳的效果,我的民族自尊心也似乎得到了滿足,而且英譯本早日出版,還滿足了我的虛榮心。
此外,我還有一張護身符:“政治标準第一”嘛。
我在“雙百”方針發表前交出了删改本,英譯本則在反右運動後出版,我害怕犯錯誤是可以理解的。
但作為一個作家,不愛護自己的作品,卻拿它來獵取名利,這也是一件可恥的事。
英譯本可以說是照出我的“尊容”的一面鏡子。
讓我牢牢記住這個教訓吧。
現在,我的座右銘是: 盡可能多說真話; 盡可能少做違心的事。
十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七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首先我讀了一本厚厚的《基本文選》,這是創始人柴門霍甫編譯的。
接着我又讀了《波蘭作品選》、《安徒生童話集》和别的一些書,如蔔利瓦特的《柴門霍甫傳》等等,不到一年我就可以自由使用世界語了,在通信、寫文章這方面用得多些。
到一九二九年我才開始用世界語翻譯了一些文學作品,但也不過薄薄的四五本,其中有匈牙利作家尤利·巴基用世界語寫的中篇小說《秋天裡的春天》。
此外,我還為上海世界語學會編輯了幾期《綠光》雜志,在上面發表了兩三篇像《世界語文學論》那樣的文章,談個人的印象,當然很不全面,因為我讀書有限,隻讀了學會的半個書櫥的藏書,而且不久連這些書也被“一·二八”侵滬日軍的炮火毀得幹幹淨淨。
這個學會在閘北的會所給燒光之後另在“法租界”租了一間屋子,繼續活動了一些時候,到一九三三年就“自行消亡”了。
以後成立了新的世界語學會,但是我已經離開了運動。
我是舊學會的會員,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從法國回來不久參加了學會,後來又當選為理事。
在“文革”期間“巴金專案組”的人審訊我的時候,就揪住這個“理事”,這個“會員”不肯放。
他們問來問去,調查來調查去,我在解放前就隻參加過兩個團體,另一個是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我也是這個協會的理事,别的我再也編造不出來,他們夢想發現什麼“反動集團”,結果毫無收獲,幸而他們隻會使用斥罵、侮辱這一類的手段,沒有采用嚴刑拷打(文藝界中吃過這樣苦頭的人确實不少),否則我也不可能在這裡漫談對世界語的感情了。
這感情今天還存在。
雖然我已經沒有精力繼續做從前做過的那些工作,但是我仍然關心世界語的事業,并且願意為它的發展盡一份力量。
再過五年,一九八七年,将是世界語誕生的一百周年。
一百年!它應當有更大的發展。
三 關于《家》,幾十年中間我講了不少,現在似乎無話可說,其實也用不着我饒舌了。
這次我在序文裡提到英譯本中整章的删節,并且表了态,隻是因為編輯同志來信說:“我們發現英文版有較大的删改,據說是你親自為外文版删改的。
”他們“征求”我的意見:世界語版的内容以中文原本為根據,還是按照删改過的英文版。
這樣一來,我不得不表态了。
其實我早就應該講話。
從一開始我就不滿意那樣的删改法。
但删改全由我自己動筆,當時我隻是根據别人的意見,完全丢開了自己的思考。
這“别人”便是中文底本的責任編輯,由他同我聯系,底本大概也由他定稿。
他的理由似乎是:一切為了宣傳,凡是不利于宣傳的都給删去,例如在地上吐痰、纏小腳等等等等。
他的意見我全部接受。
大段大段地删除,雖然我自己也感到心疼,但是想到我的小說會使人相信在中國不曾有過随地吐痰和女人纏腳的事,收到宣傳的效果,我的民族自尊心也似乎得到了滿足,而且英譯本早日出版,還滿足了我的虛榮心。
此外,我還有一張護身符:“政治标準第一”嘛。
我在“雙百”方針發表前交出了删改本,英譯本則在反右運動後出版,我害怕犯錯誤是可以理解的。
但作為一個作家,不愛護自己的作品,卻拿它來獵取名利,這也是一件可恥的事。
英譯本可以說是照出我的“尊容”的一面鏡子。
讓我牢牢記住這個教訓吧。
現在,我的座右銘是: 盡可能多說真話; 盡可能少做違心的事。
十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七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