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的自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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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我從山東煙台回到我的父母之鄉福建福州,在我的祖父謝子修老先生身旁呆了兩年多,受盡了他的疼愛和教導。

    他的書桌右壁上,有一副他親筆寫的對聯:

    有為有弗為

    他珍重地對我說:“這是我的自勉詞。‘知足’就是有的事情應當永遠‘知足’,比如物質上的衣、食、住、行等等,都不要苛求享受,而在操行、掌識等等的追求上,要永遠‘知不足’。‘有為’呢,就是有些事情要永遠努力去做,比如對人民、國家有益,能促進世界和平、人類進步的事。反之,對人民、國家、對世界和平、人類進步有害的事,都千萬不能做。這是一個人對自己的起碼要求,你現在才十二歲,來日方長,你要永遠記住這十個字,努力去實踐!”

    這話說來,将近八十年了!這十個字我還是牢牢記住了,也努力去實踐了。但是否都做到了?還不能由我自己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