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篇 嶄新的創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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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觀張愛玲的紅學見解,其中最新鮮、最耐人尋味的一點,是她認為湘雲是原來“早稿”的主角,但後來将二十回以前的故事“全删”了(直到第二十一回突然上場)。

     這一點已然奇了。

    誰知更奇的是她又認為林黛玉這個人物原先沒有,是後來由湘雲“分化”出來的! 也就是說:湘雲是寫實的,黛玉卻是虛構的。

     這個現象,怕是别人所絕未道過的新意趣、新“方法”吧? 假使如她所解,那就是作者雪芹由于曆史實際上的種種複雜原由(非今日的我們通過簡單表面的“考證”所能知),而不便直寫他與湘雲的自幼真情,故此“化”出另一位“表妹”,借她來寫二人的感情。

     又假使是如此,那麼等到作者一旦“借”寫的目的達到了,就隻得安排一個黛玉早亡的構局而将她“交代”了,以便将真實筆墨“移交”給湘雲本人。

     那麼,書中到了第七十八回中秋聯句,黛、湘獨在,寶钗退避,她二人一虛一實,幻為奇文——這方是藝術,這方是“創作”——然而,依然真實目标還是“自傳”:情節素材的主體還是雪芹與脂硯的——所謂“一芹一脂”,所謂“餘二人”的脂批的親昵語氣,一一得到了诠釋解讀,恍然如“夢”之覺醒。

     豈不快哉!豈不幸哉! 張愛玲的文筆風格、講話方式,與我甚異;我今為之加注、加講,申明她含而不往下說的話言,使今日讀者豁然開朗,出了迷洞,世界光明,這不算我饒舌多事吧? 再重說一次: 所謂“自傳說”的本意,是“寫自身的創作”,相對于“寫别人的創作”而言;從未有與“創作”藝術成分互不兩立的任何念頭。

    麻煩并不出在“自傳說”者這一方面,是出在誤解、不明的那一方面。

    紛紛擾擾,糾纏了這麼多年。

     這番意思,我在上世紀40年代創《紅樓夢新證》時,已然說得夠清楚了。

    我說:雪芹的書是“寫實”,但穿插拆借,渲染點綴,乃小說家之故常,本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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