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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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姐笑道:“怕什麼,你們隻管說罷。
重名重姓的多呢。
”(五八八頁) 以“鳳”為女兒之名并非異事。
第三回說熙鳳是學名,已覺無甚必要。
且第二回裡賈雨村不曾說麼:“更妙在甄家的風俗,女兒之名亦皆從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别家另外用那些春、紅、香、玉等豔字的,何得賈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頁)可見女兒之名本不限于“琬琰芬芳”等。
那他為什麼定要說熙鳳是男子的名字,并在這裡引這公子也名王熙鳳為證?雖同名同姓天下有,鳳姐本人就這樣說的,但我們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
他為什麼拐着彎兒把鳳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這就難怪後來索隐派種種的猜測了。
極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頭記索隐》以民族主義釋《紅樓夢》,以男女比滿漢;這麼一比,書中的女子一個一個地都變為男人。
像這樣的說法,未免過當。
我們仍當從本書去找回答。
我認為它有兩種或兩層的解答,均見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
這裡先說第一層。
鳳姐在夢中秦氏對她說:“嬸嬸,你是個脂粉隊裡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
”(一二六頁)說句白話也不過說她是“巾帼英雄”罷了,未免有點庸俗,然而本書寫來卻不庸俗。
她的所以能夠比并男子,既不在裝扮形容上,也不在書本知識上(此所以鳳姐不識字卻無礙其有學名),而在于她的見識才幹上。
鳳姐不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勝于男子,冷子興所雲是也。
《紅樓夢》以榮甯二府大觀園為典型環境,以寶玉和十二钗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對象卻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寫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
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謂“見得裙钗尚遭逢此數,況天下之男子乎。
”作者當日或因政治的違礙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雲“托言寓意”。
我們今天若求之過深,不免有穿鑿附會之病;若完全不理會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書中甯榮二府,其排場之豪華闊大,不僅超過封建社會一般的富貴家庭,就是當年滿洲的王府怕也不會那樣闊。
自可解釋為浪漫主義的表現,誇張的筆法等,而在書中出現了人間幻景的風光,恐不止賣弄才華,或有更深的用意。
其寫元春歸省還可以說“拿着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頁),至于秦氏之喪,地地道道賈家的事,這是書中第一個大場面,充分表現了他們的奢侈和僭越。
而且作者雖删去“淫喪天香樓”的回目及本文,卻并不曾取消這事實。
現第十三回留下許多未删之筆,第五回秦氏還是吊死的。
她以邪淫而死,身後辦事卻那樣“恣意奢華”。
以棺木而論,書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說:“拿一千兩銀子隻怕也沒處買去”,其他可知。
(或以為買棺木一事模拟《金瓶梅》[32])這不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這樣極端不合理的浪費。
其尖銳的諷刺,無情的抨彈,因天香樓已改為暗場,現在讀下去還許不甚覺得;假如保存了原稿,這第十三回應當說是全書最突出、最火熾、最尖銳的一回了。
我們覺得這樣删了很可惜,但對于可卿說,她的形象這樣就蘊藉一些,《紅樓夢》比較潔淨一些,和後文的風格也比較調和,或亦未為全失也。
重名重姓的多呢。
”(五八八頁) 以“鳳”為女兒之名并非異事。
第三回說熙鳳是學名,已覺無甚必要。
且第二回裡賈雨村不曾說麼:“更妙在甄家的風俗,女兒之名亦皆從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别家另外用那些春、紅、香、玉等豔字的,何得賈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頁)可見女兒之名本不限于“琬琰芬芳”等。
那他為什麼定要說熙鳳是男子的名字,并在這裡引這公子也名王熙鳳為證?雖同名同姓天下有,鳳姐本人就這樣說的,但我們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
他為什麼拐着彎兒把鳳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這就難怪後來索隐派種種的猜測了。
極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頭記索隐》以民族主義釋《紅樓夢》,以男女比滿漢;這麼一比,書中的女子一個一個地都變為男人。
像這樣的說法,未免過當。
我們仍當從本書去找回答。
我認為它有兩種或兩層的解答,均見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
這裡先說第一層。
鳳姐在夢中秦氏對她說:“嬸嬸,你是個脂粉隊裡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
”(一二六頁)說句白話也不過說她是“巾帼英雄”罷了,未免有點庸俗,然而本書寫來卻不庸俗。
她的所以能夠比并男子,既不在裝扮形容上,也不在書本知識上(此所以鳳姐不識字卻無礙其有學名),而在于她的見識才幹上。
鳳姐不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勝于男子,冷子興所雲是也。
《紅樓夢》以榮甯二府大觀園為典型環境,以寶玉和十二钗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對象卻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寫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
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謂“見得裙钗尚遭逢此數,況天下之男子乎。
”作者當日或因政治的違礙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雲“托言寓意”。
我們今天若求之過深,不免有穿鑿附會之病;若完全不理會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書中甯榮二府,其排場之豪華闊大,不僅超過封建社會一般的富貴家庭,就是當年滿洲的王府怕也不會那樣闊。
自可解釋為浪漫主義的表現,誇張的筆法等,而在書中出現了人間幻景的風光,恐不止賣弄才華,或有更深的用意。
其寫元春歸省還可以說“拿着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頁),至于秦氏之喪,地地道道賈家的事,這是書中第一個大場面,充分表現了他們的奢侈和僭越。
而且作者雖删去“淫喪天香樓”的回目及本文,卻并不曾取消這事實。
現第十三回留下許多未删之筆,第五回秦氏還是吊死的。
她以邪淫而死,身後辦事卻那樣“恣意奢華”。
以棺木而論,書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說:“拿一千兩銀子隻怕也沒處買去”,其他可知。
(或以為買棺木一事模拟《金瓶梅》[32])這不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這樣極端不合理的浪費。
其尖銳的諷刺,無情的抨彈,因天香樓已改為暗場,現在讀下去還許不甚覺得;假如保存了原稿,這第十三回應當說是全書最突出、最火熾、最尖銳的一回了。
我們覺得這樣删了很可惜,但對于可卿說,她的形象這樣就蘊藉一些,《紅樓夢》比較潔淨一些,和後文的風格也比較調和,或亦未為全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