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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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各樣主觀的猜謎式的“索隐”。
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着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于拘滞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
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于雪芹的自傳了。
這很明顯,有三種的不妥當:第一,失卻小說所以為小說的意義。
第二,像這樣處處粘合真人真事,小說恐怕不好寫,更不能寫得這樣好。
第三,作者明說真事隐去,若處處都是真的,即無所謂“真事隐”,不過把真事搬了個家,而把真人給換上姓名罷了。
因此,我覺得讀《紅樓夢》,必須先要确定作者跟書中人物的關系,尤其是雪芹本人跟“寶玉”的關系。
且分作兩層來說: (一)書中人物有多少的現實性?看本書第一回及脂硯齋評,當初确有過一些真人;有幾個特出的人,如林黛玉、王熙鳳之類,真實性更多。
但雖有真人做模型,經過作者文學的手腕修飾以後,卻已大大改變了原有的面貌。
如将近事一比,即容易了然。
如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據說紹興确有過一個阿桂。
魯迅小說裡的阿Q,雖以真的阿桂為“範”,卻并非當真替阿桂寫傳,如阿Q大團圓,阿桂并未被殺之類。
以此推想,曹雪芹即使有個情人叫“阿颦”,評書的還想為她畫像,但真人的美麗怕決趕不上書中的“潇湘妃子”。
她工愁善病,或者有之。
這樣說來,書中人物的現實性是有限制的,作者的意匠經營,藝術的修飾,占了重要的地位。
(二)為什麼要這些人物?即書中人物功能的問題。
這些人,若大若小,男男女女,生旦淨末醜角色各異,卻大夥兒都來表演這整出的戲叫《紅樓夢》。
所以他們在某種情況下都可以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也不能,誰也不曾代表他的全體。
書既自寓生平,代表作者最多的當然是賈寶玉。
但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曹雪芹也不等于賈寶玉。
就曹雪芹不等于賈寶玉這一點來說,作者的範圍比書中主角照例寬得多,如焦大醉罵,即作者借此大發牢騷;妙玉說“文是《莊子》的好”,即作者贊美《莊子》;黛玉跟香菱談詩,不妨看作悼紅軒的“詩話”。
如寶玉的《芙蓉诔》、黛玉的《葬花吟》,同樣地有資格收在曹雪芹的文集裡。
就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這一點來說,書中寶玉的一言一動,未必合于曹雪芹的日記。
寶玉和他本家的關系,未必都合曹氏的譜系。
如曹家有過一個王妃,曹雪芹的姑母,而書中元春卻是寶玉的姊姊。
如曹寅隻有一個親生兒子曹,次子曹是過繼的;而書中卻說賈母有兩個兒子,而她喜歡次子賈政且過于長子賈赦,恰好把親生過繼的差别颠倒過來一般。
如果處處附會,必緻種種穿鑿。
雪芹以寶玉自寓,也不過這麼一說。
即如書中說寶玉與秦氏私通[6],若把這筆賬直寫在曹雪芹的名下,未必合于事實,更不近乎情理。
他為什麼自己罵自己呵。
書中人物要說代表作者,哪一個都能夠代表他,要說不代表作者,即賈寶玉也不能代表他。
我另做一比喻,這都好像棋中的棋子,寶玉好比老将,十二钗好比車馬炮,而賈赦、賈政之徒不過小兵而已。
那些棋子們都擁護這帥字旗,而這盤棋的輸赢也以老将的安全與否來決定的;但老将和車馬炮甚至于小兵的行動,都表現下棋人的心思,卻誰也不代表棋手這個人,他們的地位原是平等的。
若說隻有老将代表下棋人,豈非笑話。
在此略見一斑,大家可以想到《紅樓夢》裡有許多麻煩的疑問。
不但此也,《紅樓夢》還有不少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後語的地方,我在上文既稱為絕世無雙,讀者如發現了有些缺點,恐不免要懷疑。
我覺得在最後必須解釋一下,這些疑窦和缺點,跟本書的遺憾是相關連的。
本書的不幸,作者的不幸,第一,是書沒寫完;其次,續書的庸妄;再其次,索隐的荒唐;再其次,考證的不能解決問題,其中尤以書的未完為先天的缺陷,無法彌補。
假如寫完了,我想有些疑問可以自然地解決,有些脫枝失節自相矛盾處,經作者的最後審定,也能夠得到修正,但這些還都是小節。
沒有寫完的最大遺憾在什麼地方呢?正因為沒有完篇,那象征性的“風月寶鑒”還正懸着,不能夠像預期完全翻過身來。
這個影響未免就太大了。
正照鏡子的毛病原不能都推在二百年讀者的身上,作品的自身至少要負一半的責任。
惟其如此,更容易引起誤解。
反對這書的看作誨淫的黃色書籍,要燒毀它;贊成這書的,産生了“紅迷”,天天躺在床上看。
對待的态度似絕對相反,錯誤的性質卻完全相同,都正看了這書,而這書,作者再三說,必須反看。
他将在後回書中把它翻過身來,可惜這願望始終沒圓滿。
到了今日,誰能借大荒山的頑石補完這殘缺的天呢。
我們對這未完之作覺得加倍的愛惜,讀的時候又必須格外的小心,才對得起這樣好書。
我們應該用曆史的觀點還它的廬山真面,進一步用進步的文藝理論來分析批判它,使它更容易為人民所接受,同時減少它流弊的發生,考證研究的工作都配合着這總目的來活動。
我們必須對我們的偉大的文學天才負責,我們必須對廣大的人民負責。
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着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于拘滞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
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于雪芹的自傳了。
這很明顯,有三種的不妥當:第一,失卻小說所以為小說的意義。
第二,像這樣處處粘合真人真事,小說恐怕不好寫,更不能寫得這樣好。
第三,作者明說真事隐去,若處處都是真的,即無所謂“真事隐”,不過把真事搬了個家,而把真人給換上姓名罷了。
因此,我覺得讀《紅樓夢》,必須先要确定作者跟書中人物的關系,尤其是雪芹本人跟“寶玉”的關系。
且分作兩層來說: (一)書中人物有多少的現實性?看本書第一回及脂硯齋評,當初确有過一些真人;有幾個特出的人,如林黛玉、王熙鳳之類,真實性更多。
但雖有真人做模型,經過作者文學的手腕修飾以後,卻已大大改變了原有的面貌。
如将近事一比,即容易了然。
如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據說紹興确有過一個阿桂。
魯迅小說裡的阿Q,雖以真的阿桂為“範”,卻并非當真替阿桂寫傳,如阿Q大團圓,阿桂并未被殺之類。
以此推想,曹雪芹即使有個情人叫“阿颦”,評書的還想為她畫像,但真人的美麗怕決趕不上書中的“潇湘妃子”。
她工愁善病,或者有之。
這樣說來,書中人物的現實性是有限制的,作者的意匠經營,藝術的修飾,占了重要的地位。
(二)為什麼要這些人物?即書中人物功能的問題。
這些人,若大若小,男男女女,生旦淨末醜角色各異,卻大夥兒都來表演這整出的戲叫《紅樓夢》。
所以他們在某種情況下都可以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也不能,誰也不曾代表他的全體。
書既自寓生平,代表作者最多的當然是賈寶玉。
但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曹雪芹也不等于賈寶玉。
就曹雪芹不等于賈寶玉這一點來說,作者的範圍比書中主角照例寬得多,如焦大醉罵,即作者借此大發牢騷;妙玉說“文是《莊子》的好”,即作者贊美《莊子》;黛玉跟香菱談詩,不妨看作悼紅軒的“詩話”。
如寶玉的《芙蓉诔》、黛玉的《葬花吟》,同樣地有資格收在曹雪芹的文集裡。
就賈寶玉不等于曹雪芹這一點來說,書中寶玉的一言一動,未必合于曹雪芹的日記。
寶玉和他本家的關系,未必都合曹氏的譜系。
如曹家有過一個王妃,曹雪芹的姑母,而書中元春卻是寶玉的姊姊。
如曹寅隻有一個親生兒子曹,次子曹是過繼的;而書中卻說賈母有兩個兒子,而她喜歡次子賈政且過于長子賈赦,恰好把親生過繼的差别颠倒過來一般。
如果處處附會,必緻種種穿鑿。
雪芹以寶玉自寓,也不過這麼一說。
即如書中說寶玉與秦氏私通[6],若把這筆賬直寫在曹雪芹的名下,未必合于事實,更不近乎情理。
他為什麼自己罵自己呵。
書中人物要說代表作者,哪一個都能夠代表他,要說不代表作者,即賈寶玉也不能代表他。
我另做一比喻,這都好像棋中的棋子,寶玉好比老将,十二钗好比車馬炮,而賈赦、賈政之徒不過小兵而已。
那些棋子們都擁護這帥字旗,而這盤棋的輸赢也以老将的安全與否來決定的;但老将和車馬炮甚至于小兵的行動,都表現下棋人的心思,卻誰也不代表棋手這個人,他們的地位原是平等的。
若說隻有老将代表下棋人,豈非笑話。
在此略見一斑,大家可以想到《紅樓夢》裡有許多麻煩的疑問。
不但此也,《紅樓夢》還有不少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後語的地方,我在上文既稱為絕世無雙,讀者如發現了有些缺點,恐不免要懷疑。
我覺得在最後必須解釋一下,這些疑窦和缺點,跟本書的遺憾是相關連的。
本書的不幸,作者的不幸,第一,是書沒寫完;其次,續書的庸妄;再其次,索隐的荒唐;再其次,考證的不能解決問題,其中尤以書的未完為先天的缺陷,無法彌補。
假如寫完了,我想有些疑問可以自然地解決,有些脫枝失節自相矛盾處,經作者的最後審定,也能夠得到修正,但這些還都是小節。
沒有寫完的最大遺憾在什麼地方呢?正因為沒有完篇,那象征性的“風月寶鑒”還正懸着,不能夠像預期完全翻過身來。
這個影響未免就太大了。
正照鏡子的毛病原不能都推在二百年讀者的身上,作品的自身至少要負一半的責任。
惟其如此,更容易引起誤解。
反對這書的看作誨淫的黃色書籍,要燒毀它;贊成這書的,産生了“紅迷”,天天躺在床上看。
對待的态度似絕對相反,錯誤的性質卻完全相同,都正看了這書,而這書,作者再三說,必須反看。
他将在後回書中把它翻過身來,可惜這願望始終沒圓滿。
到了今日,誰能借大荒山的頑石補完這殘缺的天呢。
我們對這未完之作覺得加倍的愛惜,讀的時候又必須格外的小心,才對得起這樣好書。
我們應該用曆史的觀點還它的廬山真面,進一步用進步的文藝理論來分析批判它,使它更容易為人民所接受,同時減少它流弊的發生,考證研究的工作都配合着這總目的來活動。
我們必須對我們的偉大的文學天才負責,我們必須對廣大的人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