緻劉心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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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培育成自己的審辨能力——其實也還有個天資敏鈍的因素在起着重要作用。

    我的“紅友”中,不止一位明白表示:他從學術上肯定主張表示,後40回是假無疑,不能贊頌,但他們承認,對後40回的文筆之不行,是“不敏感”的! 我聽了,暗歎“這可罷了!”有辦法讓他“敏感”起來嗎?我可真難住了。

    事實上,更多的人是向我說:一打開第81回,立時就覺得“那味兒全不對了!”更甚者是說:“我簡直受不了。

    讀這種文字是折磨人!” 所以,在這第三方面(或層次),這個“仁智”之分,要想“民主表決”,那得“多數票”的是誰,曹耶高耶?正是個“不可知”(或許該說“可知”吧)之數了。

     你提出也許後40回内,可能偶存原著的一鱗半爪,片言隻字,可資研尋。

    這倒是值得讨論的一個好課題。

    但拙意終以為,縱使有之,也不會是“原封不動”地“納入”,而是要經過一番“反炮制”。

    比如,“抄家”一節,僞續也“包容”了,可是這“抄”已與原書之“抄”大大相反,不但備受“關照”維持,而且根本未傷毫毛,賜還了一切,還又“沐”了更大的“皇恩”! 所以我說,若欲尋其“偶存”,也必須從反面着眼着手,不然也會上他的大當。

     你為少年經營一部“濃縮”“快餐”本,太好了。

    年紀小,文化淺,人生閱曆太少,看雪芹的書是很難“得味”的,但一步一步适當地引導、指路,還是一種功德。

    你把“曹雪芹、高鹗著”這個大怪署名式堅決打得它不再現形,不禁稱快,浮一大白!多年來,就那麼“題”呢,活象“乾隆老佛爺”找雪芹、高鹗,組了一個“寫作班子”,他兩位大作家“親密合作”,産生了“偉大”的文學“奇迹”。

     感謝你的“正名”的措施,這也是一種正義的行動。

     我現時也正寫一部小書,暫名為《紅樓夢的真故事》,專門講述80回後原著的重要人物情節。

    這也是一種探佚學的形式,不是“仿作”“續書”的小說,但寫着寫着,不由己地夾入了一點滴“文學性”,也很有趣。

     拙文《探佚與打假》中有一處提到最早我是與胡适争版本才引起決意治紅學的,他雖得了《甲戌本》,但還是心喜《程乙本》,就争起來了。

    文内那處缺了 一個“與”字,以緻文義不明了。

     再談,祝你筆健文榮! 周汝昌甲戌大雪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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