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講 黛钗合一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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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燒,這才丢開了。

    當然,寶钗畢竟是寶钗,她免不了對黛玉一頓訓誡,說女兒們隻該做些針黹紡織的事才是,黛玉雖然感謝寶钗對她的真誠與保護,卻也未必就從此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規範去想去做。

    實際上在四十二回以後,這兩個人大體上還是各行其道,但是雙方成了朋友,不再猜忌沖突,合好為一,這是事實。

    黛、钗合一,不是人的合一,而是人際上的合一。

     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安排,設計出黛、钗合一的情節?這才第四十二回啊,按全書一百零八回計算,一半都不到,兩個本質上對立的藝術形象,就不互相沖突了。

    這說明,盡管我們後人有的按照現代意識,比較強調黛的反封建和钗的順封建,喜歡看她們兩個一再地沖突。

    可是,曹雪芹沒有滿足這種心理需求,他雖然在下面也還是寫到黛、钗的重大差異,比如第七十回她們二人所填的柳絮詞,仍然各唱各調,大相徑庭,但是,起碼從寫黛玉不再尖酸刻薄,尤其不再對寶钗摩擦沖撞這一點上說,豈不是磨去了她的棱角,減弱了這一藝術形象的抗争性?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他這樣設計,是因為在他心目裡,黛、钗盡管思想有别,追求不同,但她們同是閨閣囚徒,同樣受到封建禮教的壓抑,都屬紅顔薄命,都應給予理解、同情,為之惋惜、哀悼。

     第七回,就是周瑞家的送宮花那一回,就寫道,薛寶钗胎裡帶來一股熱毒,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暗示,她其實和其他貴族家庭的青春女性一樣,從先天說,她身腔裡也是一副渴望自由、向往愛情的,熱烘烘甚至可以說是熱辣辣的靈魂。

    在這個生命的本原上,她跟黛玉并沒有什麼不同,但是,到了後天,她在封建家長的教訓下,就自覺地以自由戀愛、流露真情、張揚個性、獨來獨往為錯,為恥,為罪,為孽,她就以最大的努力來壓抑自己,給自己的靈魂降溫,一直降到冷冰冰的程度。

    書裡寫道——當然,那是一種藝術手法——一個秃頭和尚,給介紹了一個奇怪的海上方。

    那藥丸需要怎麼配制?我不在這裡重複,你應該有印象,就是說,簡直難于上青天,幾乎牽扯到每一個重要的節氣,要求非常地苛刻。

    那段文字,其實是一個隐喻,就是說她那個生命,年年月月,日日夜夜,都必須戰戰兢兢,規規矩矩,才能壓住先天的熱毒,達到所謂端莊賢淑。

    她的美,書裡多次寫到,但也一再地點出,那種美,屬于“任是無情也動人”的冷豔。

     黛玉一旦聽到寶钗口吐心曲,達到理解,當然也就諒解了寶钗以往的種種,得出寶姐姐“竟真是個好人”的結論,也就不奇怪了。

     黛玉明愛寶玉,寶钗暗戀寶玉,寶玉卻隻愛黛玉,但他們都不能獲得戀愛與婚姻的自由。

    那個時代,尤其是那樣的家庭,婚姻是由父母來包辦的。

    曹雪芹在第四十二回讓黛、钗合一,不再以她們之間的思想行為差異和摩擦沖撞為情節的推動力,那麼,他改換了什麼樣的情節推動力?我以為,一是他從縱深開拓讀者視野,像從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一回,除了其中第五十七回去寫慧紫鵑試忙玉,他用了六回書,把筆觸延伸到大觀園内外的中下層人物,讓讀者領略到更多種生命的更多樣的生死歌哭,他讓我們知道矛盾無處不在,而種種利益的、性格的、情感的沖突,必将導緻一個大悲劇的發生。

    賈府先是内亂,然後将會外患與内亂交織,他要騰出手去寫山雨欲來風滿樓,最後是呼喇喇大廈傾,這是他要充分展開去寫的。

    另外,他就要寫寶玉究竟娶誰當了媳婦,這個結局,主要是由榮國府的家長來決定,但榮國府的家庭權利結構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隻要賈母活着,賈政和王夫人在寶玉娶親的問題上,就不能不尊重賈母的意向、賈母的決定。

     一位紅迷朋友跟我說,他反對寶玉跟黛玉結婚,因為黛玉母親姓賈,是寶玉姑媽,二者為姑表親,血緣太近,從優生學角度考慮,他們如果近親繁殖,會生下呆傻孩子。

    相對而言,寶钗雖然也是表妹,但其父母均系外姓,他們是姨表親,血緣稍微要遠一些,但要是擱在現代社會,也不該結婚,因為埋伏着下一代的隐患。

    總之,寶玉尤其不能娶黛玉。

    這位紅迷朋友說,據他所知,就是在舊時代,一般也不讓親姑表兄妹結為夫妻。

    他說,真不懂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來設定寶玉、黛玉這兩個戀人的身份。

     在舊時代,确實,一般也不提倡親姑表兄妹婚配,但如果是堂姑表兄妹呢,那就沒關系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加以撮合,誰都會認為不成問題。

     我跟那位紅迷朋友說,書裡雖然把賈政設計成賈母的親二兒子,但其原型其實是曹,本是賈母原型李氏丈夫曹寅的一個侄子,在曹寅和其親生子曹相繼死去後,才過繼到曹寅名下,成為奉養李氏的兒子。

    在真實的生活裡,這母子二人并無直接的血緣關系。

    我在前面的講座裡已經講過,書裡的賈赦,雖然被說成是賈母的大兒子,其實在真實的生活裡,根本隻是曹的一個哥哥,并沒有一起過繼到李氏名下。

    因為曹雪芹是寫一部帶有自叙性、自傳性、家族史的小說,他就沒有徹底地去虛構,沒有寫賈母的大兒子賈赦住在榮國府的正院正房,盡襲了爵的長子奉養親母親的孝道,他還是按真實的生活來寫,寫過繼來的兒子跟母親住在一起,這是《紅樓夢》文本的一大特點:當生活真實與藝術假設發生沖突時,他往往會犧牲藝術假設的合理性,去求得描寫的真實性。

     那麼,我們也就可以知道,在真實的生活裡,李氏的兒子死光了,女兒本來還有一個,嫁了人,生了她的外孫女,但是不久也死了。

    于是,她把那外孫女從江南接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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