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 《紅樓夢》續作與原作的落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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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發披散。

    人人害怕,不敢近前。

    ……到了第二天,也不言語,隻裝鬼臉,自己拿手撕開衣服,露出胸膛,好像有人剝她的樣子。

     也還寫鳳姐“被衆冤魂纏繞”。

     在《得通靈幻境悟仙緣》一回中,寫寶玉病危,被前來送玉的和尚救活,但他讓寶玉魂魄出竅,重遊一次幻境,使他領悟“世上的情緣,都是那些魔障”的佛家說教。

    于是把小說楔子和第五回情節都拉了進來:寶玉一會兒翻看“冊子”,一會兒看绛珠草,其中也有神仙姐姐,也有鬼怪,也在半途中喊救命等等,讀之,足能令人作嘔半日。

    還遇見尤三姐、鴛鴦、晴雯、黛玉、鳳姐、秦可卿等陰魂,隻是太虛幻境原有的三副聯額都被篡改了,成了十分庸俗的“福善禍淫”的勸世文,太虛幻境也成了宣揚因果報應迷信觀念的城隍廟。

     七、因襲前人,有時還難免出醜 續書中有些故事情節,不是來自生活,而是來自書本。

    說得好一點,就像詩文中在用典故,你可以找出它的出處來;說得不好一點,則是摭拾前人唾餘。

     比如寶钗替代黛玉做新娘的“調包計”,不論其是否穿鑿,是否真實,情節的故事性、離奇性總是有的,所以也就有了一定的可讀性。

    但那是續作者自己構想出來的嗎?倒未必。

    比曹雪芹早半個多世紀的蒲松齡,其《聊齋志異》中有《姊妹易嫁》一篇,就寫張氏以長女許毛家郎,女嫌毛貧,不從。

    迎娶日,彩輿在門,堅拒不妝。

    不得已,終以其妹代姊“調包”出嫁。

    這一情節,還不是蒲氏首創,趙起杲《青本刻聊齋志異例言》謂:“編中所載事迹,有不盡無征者,如《姊妹易嫁》、《金和尚》諸篇是已。

    ”的确,馮鎮巒評此篇時,就提到姊妹調包的出處: 唐冀州長史吉懋,取南宮縣丞崔敬之女與子顼為妻。

    女泣不從。

    小女白母,願代其姊。

    後吉顼貴至宰相。

     可見,“調包”之構想,已落前人窠臼。

     再如黛玉焚稿情節,全因襲明代馮小青故事。

    小青嫁與馮生為妾,馮生婦奇妒,命小青别居孤山,凄婉成疾,死前将其所作詩詞稿焚毀,後其姻親集刊其詩詞為《焚餘草》。

    記其事者有支小白《小青傳》等多種,亦有好幾種戲曲演其故事。

     《施毒計金桂自焚身》則套的是關漢卿《感天動地窦娥冤》雜劇,差别隻在惡棍張驢兒欲毒死蔡婆,而結果反毒死了自己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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