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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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這一類問題才是,究竟有什麼必要非要主動将問題挑明不可呢? 九、寶钗與黛玉的關系 寶玉精神上屬于黛玉,最終卻與寶钗結婚,于是在小說布局上似乎鼎足而三;“木石前盟”與“金玉良緣”既然都是寶玉不可改變的命運,所以小說的前半也得有種種伏筆。

    在“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情況下,這三者的關系是很容易錯看成是三角關系的。

    我想,在這一點上,續作者就是想追随原作而誤解了它的線索才寫得貌合神離的。

     黛玉因為愛寶玉,對寶玉的似乎泛愛,難免有過妒忌。

    首先對寶钗,其次是湘雲。

    這在小說中都可以找到。

    湘雲是“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将兒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寶钗呢,實在也不曾與黛玉争過寶玉,或者把黛玉當情敵對待。

    寶钗因為和尚有以金配玉的話“總遠着寶玉”,元春賜物,給她的與寶玉同(薛姨媽一家在賈府畢竟是客,與自己的妹妹們或視同妹妹的黛玉自應有所不同,待客優厚,“禮”所當然),她“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第二十八回)。

    她并非第三者,應該說是清楚的。

    有人以為寶钗滴翠亭撲蝶時的急中生智的話是存心嫁禍于黛玉,這恐怕求之過深了。

    當時寶钗心裡在想些什麼,書中是明明白白寫出來的。

    想,便是動機,除此之外,再另尋什麼存心,那就是強加于人了。

    寶钗想的,根本與黛玉無關,而且說“猶未想完”,就聽到“咯吱”一聲開窗,她不得不當即作出反應,裝作在與黛玉捉迷藏。

    對于這樣的靈活機變,脂評隻是連聲稱贊道:“像極!好煞!妙煞!焉得不拍案叫絕!”并認為“池邊戲蝶,偶爾适興,亭外急智脫殼,明寫寶钗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

    我是贊成脂評的分析的,并認為如果後半部的情節發展足以證實寶钗确是用心機要整倒黛玉,以脂評之細心,又何至于非要謬贊寶钗不可呢! 黛玉妒忌寶钗,對寶玉有些誤會或醋意,都是開始一階段中的暫時現象。

    自從第四十五回起,就再也沒有了。

    可惜許多讀者都忽略了這一點。

    誤會已釋,黛玉知寶钗并非對自己“心裡藏奸”,就與她推心置腹地談心裡話了。

    這一回回目叫《金蘭契互剖金蘭語》,正是說兩人義同金蘭,交情契合,并不像是反話。

    此外,當寶钗說到“将來也不過多費得一副嫁妝罷了,如今也愁不到這裡”時,脂硯齋有雙行夾批說: 寶钗此一戲,直抵過通部黛玉之戲寶钗矣!又懇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緻,又不穿鑿,又不強牽,黛玉因識得寶钗後方吐真情,寶钗亦識得黛玉後方肯戲也。

    此是大關節,大章法。

    非細心看不出。

    細思二人此時好看之極,真是兒女小窗中喁喁也。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脂硯齋的陳腐觀點,揚薛是錯誤的,不足為據。

    我們一開始就說過,問題不在于脂硯齋觀點如何,而應該先弄清楚他的這種觀點必須建立在怎樣的情節基礎上。

    我們說,隻有在八十回之後寶钗确實沒有與黛玉同時要争奪寶玉為丈夫的情況下,脂硯齋才有可能說寶钗的話是懇切的、真情的,才有可能說黛玉是“識得寶钗”的,才有可能認為她們确如回目所标是金蘭之交。

     十、書中處處有線索 小說中可推斷後來黛玉之死情節的線索還有不少,現列舉如下。

     第一回:“蛛絲兒結滿雕梁。

    ”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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