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通婚違反“禮教”的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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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閻大為
在《神雕俠侶》一書中,楊過和小龍女之間的愛情和婚姻的曲折和磨難貫穿全書,沒有這些,《神雕俠侶》就不能成書,或完全成為另一種樣子。
金庸為了要給這種曲折和磨難營造足夠的氣氛,在第十四章中自己伸出頭來特别加以評論說:“宋人最重禮法,師徒之間的尊卑倫常,看得和君臣、父子一般,萬萬逆亂不得。”不過這也沒有什麼,作為武俠小說是可以虛構的,既然整個武林都是虛構的,再多虛構一條師徒間不能通婚的禮教規矩,也沒有什麼大關系。
然而,在金庸為《神雕俠侶》寫的後記中,他又一次強調說:“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的心目中當然是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的時代卻是天經地義。”有一些“金學家”們也就跟着說,宋朝時的禮教大防最嚴雲雲。這樣就不能簡單地把金庸營造的“宋人最重禮法”僅隻看作是小說家的虛構,隻是用來娛樂讀者的東西了。
這裡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究竟是不是“宋人最重禮法”、另一個是師生間的婚姻是否違反中國古代的傳統或禮教。
先說第一個問題。宋朝出了好幾位有名的道學家,他們極力宣揚道學,崇尚禮教,但這并不能說明“宋人最重禮教”
而恰恰是宋人對禮教重視不夠,所以需要特别對禮教加以強調之故。(X××《老子》)
宋朝以前的五代時期,按正統的觀點看,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極低。像有名的馮道就是五代時人。他一生中在四個朝廷中當高官,先後服侍過十個皇帝,亡國廢君,毫不在意,沒有任何一點忠君的觀念。而和他同時代的文人們卻崇拜他為“聖人”。宋朝初年的重要文人和官僚郭忠恕還說馮道“累朝大臣,誠信著于天下,四方談士,無論賢與不肖,皆以為長者。”
宋朝繼承了這一封建倫理道德混亂的局面,正統的知識分子是不滿意的。歐陽修等人就曾口誅筆伐;到周敦頤、程頤、程颢等人手中,一個維護封建統治等級制度和宗法制度的道學哲學體系,逐漸建立起來;到南宋的朱熹更是此哲學體系的集大成者。
但是,在宋時,反對道學的力量還是很強的。在南宋時,朱熹的學說就曾一度被判為“僞學”,在禁止之列。到明清時代科舉考試中,以經義取士,且以朱熹的《四書集注》為準,這樣道學的力量才一天盛似一天。所以,最講禮法的是在明代和清代。
程頤是反對寡婦再嫁的,他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大概他是沒有真正挨過餓的,否則他一定不會這麼講。
他雖這麼講過,但絲毫也不能說明宋人都接受他的觀點。
南北宋之交有個有名的女詞人叫李清照,她48歲時.丈夫去世,她再嫁給一個叫張汝舟的人,後來又離異。
李清照的父親叫李格非,曾在朝廷中任禮部員外郎,是個有名氣的文人。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科舉考詩詞,而李格非卻着意經學、禮記(《宋史》卷444),應該是很講究禮教的。
李清照受過極好的教育,又是在這樣一種家庭影響下長大的,卻在所謂“黃昏戀”的年齡,她再婚、離異。可見程頤那一套甯可餓死不能再嫁的說法,不但沒有為一般老百姓接受,就連大官僚、著名文人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女子也沒接受。
不知金庸和諸多“金學家”是根據什麼判定“宋人最重禮法”。
既然金庸在《神雕俠侶》的後記中很肯定他說,在郭靖、楊過的時代,師生不能通婚是天經地義的,那麼他一定有充分的根據,會用一些例證來說明這個問題。恕我孤陋寡聞,實在想不起來在宋代有什麼人,因為師生通婚而受到人們的譴責。
過去,在有些私塾念書,是要拜“天地君親師”的牌子的,把老師擡得夠高的了。但這和婚姻好像沒有什麼直接關系。
這五個字中還有“君”字,但選妃子,尚公主,“君”家都可能通婚,何況“師”呢。
《西遊記》中講過“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話,那隻是說說而已。别說是現代的教師們,就是古代那些在私塾中教童的秀才們,若不是得了精神病,絕不會動這樣的念頭,想讓學生們一輩子将自己看作父親一般。
筆者是個中國古代文史的愛好者,誠心地希望,金庸或哪位高明的先生能在這個問題上,即在宋代師生聯姻(當然是指合法的婚姻)是否“逆亂”這個問題上,提出一些例證。
本人将不勝感激。
在有一點上,金庸的聰明還是很令人佩服的。在楊過入古墓派,拜小龍女為師時,不稱為師父,而稱姑姑。在當時,看不出是什麼特殊之筆。到了後來,在第十四回,楊過在大庭廣衆之中大聲說:“姑姑教過我武功,可是我偏是要她做我的妻子。”從字面上看,這真是“石破驚天”的亂倫的“豪言壯語”。看到這裡,我真佩服他有“先見之明”,佩服他能早早就為此極有刺激性的“亂倫”語言留下伏線。
在《神雕俠侶》一書中,楊過和小龍女之間的愛情和婚姻的曲折和磨難貫穿全書,沒有這些,《神雕俠侶》就不能成書,或完全成為另一種樣子。
金庸為了要給這種曲折和磨難營造足夠的氣氛,在第十四章中自己伸出頭來特别加以評論說:“宋人最重禮法,師徒之間的尊卑倫常,看得和君臣、父子一般,萬萬逆亂不得。”不過這也沒有什麼,作為武俠小說是可以虛構的,既然整個武林都是虛構的,再多虛構一條師徒間不能通婚的禮教規矩,也沒有什麼大關系。
然而,在金庸為《神雕俠侶》寫的後記中,他又一次強調說:“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的心目中當然是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的時代卻是天經地義。”有一些“金學家”們也就跟着說,宋朝時的禮教大防最嚴雲雲。這樣就不能簡單地把金庸營造的“宋人最重禮法”僅隻看作是小說家的虛構,隻是用來娛樂讀者的東西了。
這裡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究竟是不是“宋人最重禮法”、另一個是師生間的婚姻是否違反中國古代的傳統或禮教。
先說第一個問題。宋朝出了好幾位有名的道學家,他們極力宣揚道學,崇尚禮教,但這并不能說明“宋人最重禮教”
而恰恰是宋人對禮教重視不夠,所以需要特别對禮教加以強調之故。(X××《老子》)
宋朝以前的五代時期,按正統的觀點看,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極低。像有名的馮道就是五代時人。他一生中在四個朝廷中當高官,先後服侍過十個皇帝,亡國廢君,毫不在意,沒有任何一點忠君的觀念。而和他同時代的文人們卻崇拜他為“聖人”。宋朝初年的重要文人和官僚郭忠恕還說馮道“累朝大臣,誠信著于天下,四方談士,無論賢與不肖,皆以為長者。”
宋朝繼承了這一封建倫理道德混亂的局面,正統的知識分子是不滿意的。歐陽修等人就曾口誅筆伐;到周敦頤、程頤、程颢等人手中,一個維護封建統治等級制度和宗法制度的道學哲學體系,逐漸建立起來;到南宋的朱熹更是此哲學體系的集大成者。
但是,在宋時,反對道學的力量還是很強的。在南宋時,朱熹的學說就曾一度被判為“僞學”,在禁止之列。到明清時代科舉考試中,以經義取士,且以朱熹的《四書集注》為準,這樣道學的力量才一天盛似一天。所以,最講禮法的是在明代和清代。
程頤是反對寡婦再嫁的,他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大概他是沒有真正挨過餓的,否則他一定不會這麼講。
他雖這麼講過,但絲毫也不能說明宋人都接受他的觀點。
南北宋之交有個有名的女詞人叫李清照,她48歲時.丈夫去世,她再嫁給一個叫張汝舟的人,後來又離異。
李清照的父親叫李格非,曾在朝廷中任禮部員外郎,是個有名氣的文人。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科舉考詩詞,而李格非卻着意經學、禮記(《宋史》卷444),應該是很講究禮教的。
李清照受過極好的教育,又是在這樣一種家庭影響下長大的,卻在所謂“黃昏戀”的年齡,她再婚、離異。可見程頤那一套甯可餓死不能再嫁的說法,不但沒有為一般老百姓接受,就連大官僚、著名文人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女子也沒接受。
不知金庸和諸多“金學家”是根據什麼判定“宋人最重禮法”。
既然金庸在《神雕俠侶》的後記中很肯定他說,在郭靖、楊過的時代,師生不能通婚是天經地義的,那麼他一定有充分的根據,會用一些例證來說明這個問題。恕我孤陋寡聞,實在想不起來在宋代有什麼人,因為師生通婚而受到人們的譴責。
過去,在有些私塾念書,是要拜“天地君親師”的牌子的,把老師擡得夠高的了。但這和婚姻好像沒有什麼直接關系。
這五個字中還有“君”字,但選妃子,尚公主,“君”家都可能通婚,何況“師”呢。
《西遊記》中講過“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話,那隻是說說而已。别說是現代的教師們,就是古代那些在私塾中教童的秀才們,若不是得了精神病,絕不會動這樣的念頭,想讓學生們一輩子将自己看作父親一般。
筆者是個中國古代文史的愛好者,誠心地希望,金庸或哪位高明的先生能在這個問題上,即在宋代師生聯姻(當然是指合法的婚姻)是否“逆亂”這個問題上,提出一些例證。
本人将不勝感激。
在有一點上,金庸的聰明還是很令人佩服的。在楊過入古墓派,拜小龍女為師時,不稱為師父,而稱姑姑。在當時,看不出是什麼特殊之筆。到了後來,在第十四回,楊過在大庭廣衆之中大聲說:“姑姑教過我武功,可是我偏是要她做我的妻子。”從字面上看,這真是“石破驚天”的亂倫的“豪言壯語”。看到這裡,我真佩服他有“先見之明”,佩服他能早早就為此極有刺激性的“亂倫”語言留下伏線。